百年酒厂在“富账”与“穷账”之间滑向深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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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家从清朝起就开始经营的百年酒厂,长期以来,向工业局报“富账”,向税务部门报“穷账”,资产失实达3148万元,这延误了政府对其及时施救的时机,以致越陷越深。

 这是一次破冰之旅,尽管发生在10年前,却意义深远。   

新市酿酒总厂是浙江省德清县一家有名的百年老厂,不幸最终于1998年被有关部门勒令停产。就是这样一个几近破产的老字号,在财政部第一次组织全国专员办开展的会计信息质量检查中,接受了财政部驻浙江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下称“浙江专员办”)的检查,衰亡的“黑匣子”被成功破解:该厂编制了两套会计报表,资产失实达3148万元。相关责任人受到处罚,该厂同时被处以补缴税款113万元的处罚。   

参与当时检查行动、现任浙江专员办会计监督处处长的黄露在接受《中国会计报》记者采访时说,从这次会计信息质量检查起,他们开始真正探讨会计监督是什么、应该如何进行会计监督、它的意义在哪里。

从创税大户到亏损大户

1999年,财政部第一次向全国35个专员办下发会计信息质量检查通知,要求对占财政收入比重较大的酿酒行业进行会计信息质量检查。浙江专员办的检查对象就是新市酿酒总厂这家百年老店。   

“这家企业从清朝起就开始经营,在新市镇很有名气,因靠近交通便利的京杭大运河而成为该镇的支柱企业,其生产的‘莫干山’牌黄酒荣获国家级和省级优质产品。风光的时候,当地居民都与这家酒厂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至少每家有一人在这个酒厂工作。”   

黄露带着这些根深蒂固的印象,跟着检查组一行人千里迢迢从杭州来到德清。走进酒厂大门,映入眼帘的竟是地上丛生的杂草、墙上斑驳的青苔、横七竖八的水管机器,还有锈迹斑斑的厂房,没有员工,一片寂静、萧条。   

今非昔比,该厂已经由创税大户变成亏损大户,而且因无力安装排污设施而在1998年被有关部门责令停产。  

“我们觉得该厂已经濒临破产,对其检查已没多大意义,于是向财政部请示是否还要对其进行检查。答复是肯定的,因为即使是亏损企业,也存在会计信息失真的问题。”检查组的检查由此展开。

混乱的账本

到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是何物?应该怎么查?10年前的黄露对此并不十分清楚,甚至将其理解为跟产品质量检查类似。“因为专员办从1995年成立以来,连续3年开展的都是‘财务大检查’,重点放在税收上,至于怎么核算、会计报表是否真实一概不在所查之列。”    就在这种情况下,检查组翻开了由新市酿酒总厂财务人员提供的1998年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上面显示:该厂总资产为11854万元,总负债为13932万元,资不抵债2078万元。而1998年亏损为933万元,累计亏损4218万元。   

这仅是报表上反映的数字而已。检查组进而要求企业提供往年的账本,结果德清县纪委、审计等部门参加的联合检查组在得知浙江专员办要对该厂检查后,已将1997年以前的会计资料提前拿走,而且该厂职工已待岗在家,无法找人全面了解真实情况。   

不过,检查组打破反检查防线,企业的尾巴一点点露了出来。“账不连续,报表之间的勾稽关系对不上,账、表、凭证也核对不上,甚至连当年期初数和上一年的期末数也对不上。”这混乱的账本让黄露事隔10年后仍然印象深刻。   

而且,从1994年以来,该厂违反规定将应计入当期损益的成本、费用、资产损失长期挂账不处理,如果按国家统一财务会计法规进行调整,则相应要减少总资产3137万元,占该厂报表反映的总资产的26.46%,增加亏损3148万元,比该厂报表反映累计亏损额增加74.19%,实际资不抵债达5226万元,偷漏税达113万元。   

这些数字让检查组异常惊讶,但是,新市酿酒总厂的问题就此而止了吗?黄露表示:“心理没底,由于会计信息失真,不知道到底查干净了没有,是否还有其他重大问题。”

两套账的“阴谋”

检查组继而找到新市酿酒总厂的财务负责人。对于账表混乱的问题,这位财务负责人心里有些慌乱,最后被逼无奈,道出实情:“我们有两张纸。”   

黄露一行吃惊不小,之前的财务大检查就是“扫浮财”,从来没有想过一个企业会有两套账。   

“《会计法》规定只能有一套报表,为什么你们有两套?”面对检查组的继续追问,财务负责人无言以对,最后只好拿出一份厂长向财务部下达的“手谕”:“对我厂财务现状请按一账两表方式汇总上报,即上报财税按账面数,报其他部门按老口径。此情况已向工业局有关领导汇报,财税方面如有问题由县局负责解释。”   

原来,从1993年至1998年,因经营不善,该厂频繁更换5位厂长,厂长们法纪观念淡薄,加上出于个人政绩考核、完成工业局利润指标、获取银行贷款以及保证客户、稳定员工的考虑,该厂向工业局报“富账”,向税务部门报“穷账”,并将错就错,一再隐瞒财务真相,最后出现严重的资不抵债。   

检查至此结束,最后新市酿酒总厂的名字出现在了《财政部会计信息质量抽查公告第一号》中。但是,此事件引发的思考却一直延续着。   

黄露亲历事件始末,感触颇多:“作为该厂会计主管部门,德清县财政局要履行职责、制止该厂的会计违规行为也并不难,但其却听之任之。另外,财务人员最终没有守住职业道德,也不能逃避责任。”   

黄露认为,虽然污染严重是导致新市酿酒总厂破产的导火索,但其主要原因是企业会计信息失真,延误了政府对其及时施救的时机,以致越陷越深。就这样,一个“因它而兴,因它而亡”的百年老厂倒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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