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假进口走私案查处始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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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11月22日上午,A省B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公开宣判,以走私普通货物罪,一审判处走私感光材料3亿元、偷逃税款达5100多万元人民币的B市M感光材料有限公司罚金6000万元人民币;判处相关责任人有期徒刑七年至十五年;对尚未归案的两名主要嫌疑人通缉批捕。法制日报、中国青年报、信息时报、南方日报等多家新闻媒体及时进行了跟踪报道。至此,由审计组揭露、国务院领导签批、海关总署专案组侦破、被新闻媒体称为"2002年中国海关第一大案"的案情浮出水面,公开曝光。

背景

C市N感光公司是我国生产感光材料的重点企业之一,生产感光胶片产品所需的片基需要从国外进口。

在1992年至1998年期间,香港A公司获得独家向C市N感光公司提供进口感光胶片片基的供货权。他们采取伪报进口货物品名的方式,大肆进行走私活动,偷逃国家税款,给国家造成重大经济损失。

C市N感光公司置原负责人国家法规于不顾,与香港M公司不法分子内外勾结,企业经营日趋变化。销售收入由1993年的13921万元下降到2000年的7671万元,下降幅度达45%;净利润也由1993年盈利396万元变为至2000年底累计亏损3177万元,C市N感光公司面临企业破产还债的困境。

广大职工奋力自救,从1999年底开始,他们在一年半的时间里四处奔走,先后上访中央和地方机关100多次,寄出举报信1800余封。

C市先后有五家执法机关对N感光公司进行调查,但最后都不了了之。

一沓举报材料

2001年4月20日,审计组收到上级机关《关于专项查处C市N感光公司与香港A公司内外勾结虚开增值税发票问题的通知》,《通知》后面附着厚厚一沓的举报材料。

表面看来,这只是一项正常的专项检查。仔细分析后发现,事情并不是那么简单。为此,审计组专门召开会议进行了研究,认为举报信反映的问题具有特殊性,核查任务具有艰巨性。

特殊性:表面看是核查虚开增值税发票问题,实质是核查走私,因为C市N感光公司收到的虚开发票是由不法外商提供的。

艰巨性:一是时间长,从作案到案发长达十年,需要对N感光公司七年的资料进行审查;二是跨地域,不法外商在境外策划走私,审计无法越境核查;三是超越权限,按照《审计法》的规定,国家审计不能对外商投资企业直接审查;四是工作难度大,此前C市已有五家执法机关先后进行过调查,均因为案发地不在该市,超出管辖范围等原因而停止了调查。

审计组初查受挫

加强经济监督、打击经济领域中违法乱纪行为,是国家审计义不容辞的责任,也是贯彻国务院领导同志提出的"全面审计,突出重点,注意发现大案要案线索"指示的体现。这一信念早已深深扎根于审计人员的心里,他们决心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全面核实举报内容,决不姑息任何违法乱纪行为。审计组首先进行了大量深入细致的调查,先后走访了C市国税局、公安局、海关、法院等9个单位和部门,详细了解有关部门查办此案的工作过程和结果,搜集他们已掌握的资料和证据,掌握了全面翔实的信息,从整体上把握了事情的全貌。

在此基础上,审计组全体人员进行认真分析研究。大家认为,此案的关键环节是走私,必须打破常规思路去审计。

查走私,单从C市N感光公司入手是不行的,必须采取内外结合,分别从C市N感光公司和香港A公司在C市的办事处查找进口货物的手续。

但是,香港A公司在C市的办事处属于外商投资企业,审计组无法对其进行直接审查。

为此,审计组积极与C市国税机关进行联系,得到大力支持,决定由审计人员与税务人员一起,采取税务稽查的方式,突击调阅香港A公司在C市的办事处的账簿和业务资料。

考虑到C市N感光公司经过多次检查,原本就不完整的资料在接受一次新的特殊检查时可能资料会更加不全,而且香港A公司在C市的办事处不会积极配合,甚至会出现转移或销毁资料等情况,审计组制定了审计核查实施方案把审计实施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各种情况,在审计实施方案中逐项列明应对措施,根据情况的变化及时调整工作思路和步骤;同时,对应实施方案中每项工作步骤,列出人员组织分工和需要协调有关部门给予帮助的工作安排,以保证审计核查的顺利进行。

审计组兵分两路,全面开展调查。一个小组进驻C市N感光公司后发现,进口货物全部由外商操作,直接运抵C市交货,找不到任何进口通关资料和手续,只找到13张从各地到该市的铁路运输单据,上面显示货物名称为"薄膜"。

另外一个小组去香港A公司在C市的办事处调查,发现人去楼空,任何线索也没有发现,审计组的初步核查工作被迫搁浅。

峰回路转案情逐渐浮出水面

面对核查的不利局面,审计组对初步调查遇到的情况进行了梳理分析,研究调整了工作思路和审计核查实施方案,部署了下一步调查计划,迅速组织精干力量,集中兵力,重点查清C市N感光公司在进口感光胶片片基供货环节的一切非正常经济活动。调查工作从N感光公司货、票、款三个方面入手,一查感光公司进口货物数量,以确定规模;二查增值税专用发票来源,以追查其是否具有合法进口通关手续;三从账户入手,查资金流向。由于采取了以上工作新思路和"两查"及从账户入手这一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法,从而清晰地获得了C市N感光公司的经济活动运行轨迹,取得了事半功倍的效果。

初步审查发现,发票来源与货款支付严重背离。发票来源于A省两个地区的13家企业,绝大部分货款支付给香港A公司在C市的办事处,货、票、款不一致的问题非常突出,严重违反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增值税征收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1995国税发第[192]号)"纳税人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支付运输费用,所支付款项的单位,必须与开具抵扣凭证的销货单位、提供劳务的单位一致,才能够申报抵扣进项税额,否则不予抵扣"的规定,直到此时,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线索才初露端倪。

艰苦的工作

审计组9名审计人员加班加点,做了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在前后43个工作日中,他们先后走访了12个政府部门和单位,对8家有关公司和企业进行了延伸调查,延伸调查10家金融机构,查询17个银行账户,向C市N感光公司20多名有关人员了解情况并调查取证,审查、搜集了C市N感光公司和香港A公司七年来的购销入库、发票结算、货款支付和付汇等全部会计资料和业务资料,审计取证达3092份,最终形成审计案卷16册。

经初步查明,在C市N感光公司支付的1.42亿元货款中,有94%的货款与提供发票企业没有关系,香港A公司涉嫌虚开增值税发票。另外,C市N感光公司和香港A公司利用他人的合同、报关单,在C市购买外汇789万美元,涉嫌骗购外汇。

鬼蜮伎俩终被全面揭露

审计组终于可以在案情方面松弛一下紧张的神经,但审计的步伐丝毫没有来得及停止,就奔赴B市提请有关银行对C市N感光公司接受的121份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鉴定,虽然鉴定结果显示为真票,但C市国税局通过发票协查表明,121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属于真票假开,仍然属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行为。

对于C市N感光公司和香港A公司用于购汇的报关单,C市海关积极协助审计组,向A省某海关查询鉴别,证实这些报关单是伪造的。

通过上述证据,我们就不难发现C市N感光公司和香港A公司互相勾结,进行疯狂走私的事实,他们采取货、票、款相分离的方式,即:将进口感光胶片片基伪报为"薄膜"通关进口,货物走私进境后从A省的两个地区通过铁路运输方式运抵C市,由香港A公司在C市的办事处接货并向C市N感光公司交货;香港A公司从A省的这两个地区的多家企业取得虚开的增值税发票,在交货时一并交给C市N感光公司;资金一方面由C市N感光公司、香港A公司及C市的一些单位采取伪造报关单、合同等方式,从该市骗购外汇后直接汇往境外,另一方面则由香港A公司在C市的办事处将大量货款划转到A省的两个地区的一些毫不相关的公司。

审计最后查实,C市N感光公司与香港A公司内外勾结,香港A公司涉嫌走私17171万元、虚开增值税发票121份,价税合计16407万元,在C市非法骗购外汇789万美元以及大量侵吞国有资产等问题。

惊动国务院专案组大战告捷

审计组迅速将掌握的材料形成专题报告,通过审计署上报国务院后,受到国家领导人的高度重视,批示由海关总署牵头,有关部门配合,彻查严惩。

根据国务院领导同志批示,海关总署抽调有关海关缉私人员近百人成立专案组,与审计组人员一起,联合办案。

审计组首先向专案组提供了全部审计案卷,专案组仔细研究后认为,审计报告反映的问题准确清楚,揭示了香港A公司利用其在国内的子公司-B市M感光材料有限公司走私感光材料以及虚开增值税发票等犯罪问题。

专案组一方面在审计组积极支援配合下,进一步对走私到C市的感光胶片片基的进货数量、增值税发票的开具、货款支付的去向等情况调查取证,另一方面在C市等相关地区开始了秘密调查。2002年3月13日,专案组在发现主要涉案嫌疑人有出逃迹象时,果断决定,提前实施抓捕行动,共抓捕犯罪嫌疑人十余人。随后进行了长达半年的调查取证,调查涉案单位近百个,最终查明香港A公司利用其在内地投资的B市M感光材料有限公司,以伪报进口货物品名的方式,大肆进行走私活动。

至此,专案告破,彻底摧毁了香港A公司走私犯罪集团。

【来源:国家审计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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