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凡了解长江水患历史的人,定会熟知“万里长江,险在荆江”的警言。
八百里荆江堤防以北是美丽富庶的江汉平原,堪称千湖之省--湖北的粮袋子、钱匣子,自明代开埠以来的大武汉,正是以此为依托逐步发展成为华中经济重镇的。
湖北数百年的发展史正是荆楚儿女与水患不懈抗争的历史。
随着自然环境的变迁,荆江大堤和历史卷宗在一同增高,长江在此处已演变成一条悬河!
纵观历史,荆江堤防着实关乎荆楚百姓的生计与安危,乃命脉所系,民心所依。防治长江水患,整固荆江大堤,素来为政府所倾心,世人所瞩目,牵动着上上下下、林林总总的关切。
翻开20世纪长江三大水灾的史料记载,无一不在印证、述说着荆江大堤对于防范长江水患的极端重要性。
1931年,政府腐败,国力衰竭,民族羸弱,无以整治堤防,在凶猛的洪水肆掠时,只得听任荆江决堤、祸水横流,江汉平原和武汉三镇沦为泽国,大水三月不退,数十万生命被吞噬,无家可归者不计其数。
1954年,面对百年不遇的洪水,站立起来的民众,在共产党和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奋力抗灾,决战荆江,通过分洪保堤,荆江堤防得以安然度汛,抗洪斗争取得全面胜利。
1998年,由于党中央正确决策,百万军民众志成城,严防死守,日夜奋战在荆江河段,誓与大堤共存亡。最终,守住了荆江大堤,保卫了大粮仓、大武汉,战胜了百年不遇的大洪水。
98抗洪后,国家先后在荆江河段投入60多亿元资金用于堤防整治、平垸行洪、移民建镇。正是这治理荆江的巨额资金投入,让两岸百姓安居乐业,不再在长江汛期悬心。然而,治理江堤的巨资也使几只“蝼蚁”贪念顿生,他们依堤筑穴,肆意造假,侵吞护堤资金。
为了除蚁堵穴,2002年的最后三个月,审计署驻武汉特派办在荆江堤畔,展开了一场掘”蚁”之战。
该办在对国债资金建设项目洪湖界牌河段长江干堤综合治理护岸工程审计调查时,通过深挖细查,穷追猛打,揭开了惊人案情:荆州市长江河道管理局洪湖分局副局长杨某、长江水利委员会界牌工程代表处职工苏某等人相互勾结,疯狂造假,通过签订假合同、绘制假图纸、提供假供货、实施假监理、编造假验收等手段,凭空炮制出一个莫须有的五假“优质工程”,将206.4万元长江堤防建设专项资金侵吞。此案是今年6月25日李金华审计长向全国人大所作的审计报告中披露的重大案件之一。目前,涉案的6名犯罪嫌疑人被逮捕,7月中旬,荆州市法院已提起公诉。
且看审计人员是如何与这群“蝼蚁”斗智斗勇的。
一张发票露端倪
武汉办党组简要分析案情后,迅速组成审计组,11月22日进驻洪湖,拉开了掘“蚁”之战的序幕。
据了解,1997至2000年,国家通过长江水利委员会(以下简称“长委”)界牌工程代表处共安排国债资金3680万元给洪湖市政府,由其组织对界牌河段进行综合治理。荆州市长江河道管理局洪湖分局具体实施。审计组进驻该局后,发现情况远比想象的要复杂得多。该局同时还负责长江干堤18亿元国债资金的施工组织工作,管理的施工单位多、工程量大、资金量大,工程图纸摞得似小山一般,财务会计资料堆满了足有100平方米的大房间,要想在短时间内弄清问题无异于大海捞针。审计人员经过对大量的原始资料进行艰苦细致的分类、审阅、分析、过滤后,在一张100万元和一张106.4万元的石料供应发票上产生了疑问。发票是由“嘉鱼县高铁镇九岭山采石厂”开具的。上面既无财务章,又无税务章,纯属一张收款收据。查相应的资金去向,洪湖分局下属的洪湖市长江河道工程有限公司分两次将石料款100万元和106.4万元汇到了“采石厂”在农行嘉鱼县支行高铁分理处开设的账户上。根据洪湖分局提供的资料,1997、1998两年间,国家已陆续投入3220万元此段工程进行了根本性整治。2000年长江水利委员会拔入的300万元资金主要用途只是维护加固,是否确需再购买并抛下如此大批量的石料呢?购料发票又为何如此不规范?审计人员心中不免生出几个问号。
为不打草惊蛇,审计组以回办开会为由,暗自进行内查外调。他们驱车3个多小时,来到长江南岸的嘉鱼县高铁镇,核查在农行分理处中的账户资金应用情况和“采石厂”的情况。然而令审计人员始料不及的是分理处早已被撤消,且高铁镇曾有一个“九岭山采石场”,而并无“九岭山采石厂”,更没有收款收据所写的经办人。这一情况引起审计组高度警觉。于是他们马不停蹄,直赴嘉鱼县城,与农行嘉鱼县支行取得联系,不巧的是该支行计算机系统刚刚进行更新换代,老系统已弃之不用,新系统又未全部到位,无法直接查询。审计组的同志只发好兵分两路,一路到县工商局和税务局查证“采石场”的工商登记和完税情况;一路仍留在支行查证原始凭证和每日的流水账。在支行昏暗的资料库中,审计人员从成堆的资料中翻阅了数百本原始凭证,核查了上千个原始数据,终于发现石料款被“长委”职工苏某全部转至其个人银行活期储蓄账户上,并在随后的一年时间内以现金的方式陆续取出。审计人员立即对上百份原始单据取证。紧接着,另路也传来消息:压根儿就没有所谓的“九岭山采石厂”,而仅有的”九岭山采石场”早在2000年元月前就已被工商部门注销,审计人员还获得了当时刊登在当地报纸上的公告;税务部门也认证收款发票是假的。审计组分析认为,这里面可能隐藏着巨大的黑洞!于是迅速向办党组汇报,办党组指示,为了办成铁案,必须掌握更充分的证据。时值隆冬,寒风刺骨,审计组的同志披着浓浓夜色,带着打破缺口的兴奋,于晚上10点多钟又悄然返回洪湖市,进一步收集证据。
两套资料显疑踪
匆匆吃过晚饭,审计人员又连续作战,赶到洪湖市审计局,调出被该局审计时索取的洪湖界牌河段长江干堤综合治理护岸工程整套建设资料,连夜对工程资料进行研究分析。然而资料显示,工程建设、监理、设计、施工四家的管理工作报告样样具全,问题到底出在哪里?突然,审计人员发现界牌河段工程有2个相近的工程资料。通过比对,两个工程分别是以长江干堤整治和长江干堤综合治理护岸的名义,在国家计委和“长委”申报立项;账面反映其资金亦不同:前者为国债项目资金;后者为“长委”拨付资金;工程批复时间也各异。但相同之处却很多:设计、施工图雷同;施工年度及施工时间完全一致;工程内容和工程量相近,且账面反映资金都已列支。同一堤防段、同一时间段施工2次?抛石工程究竟做了没有?审计人员意识到必须核实记录施工用料情况的方单。鉴于国债项目施工单位已有抛石方单,审计组转而找到负责“长委”项目现场施工的洪湖分局副局长杨某,要求提供现场抛石的方单。杨某一口咬定方单已遗失,无从提供。审计人员见核实受阻,又追向供料方搜集证据,而供料方恰好是“长委”的苏某。正如所料,当审计人员返回武汉找到苏某时,苏也称施工资料全部丢失,但一再声称石方已抛。核实再次受阻。
面对挫折,审计人员没有泄气,认定其中必有蹊跷。审计组又找到洪湖分局工程技术科长王某索取抛石方单,向其宣传审计法,并严正指出拒绝、阻挠审计的严重后果。从下午2时到凌晨1时,经过反复交心、谈心、攻心,王某终于磨磨蹭蹭地拿出了一沓抛石方单。经过仔细核对,审计人员发现这些方单有明显伪造痕迹,方单是崭新连号的,且签字仅为两个人的笔迹。显然这是在有组织、有预谋地对付审计。但是审计组并未获取相关证据证明方单是伪造的,至此审计查证似乎已陷入困境。
此时还上演了另一段插曲:审计人员在洪湖分局所属工程公司提供的“长委”项目工程资料上做的暗记被人动过,一份重要资料在审计人员吃完午饭后不翼而飞。询问杨某,他却信誓旦旦:“以党性担保没有拿走任何资料。”是偶然,还是欲盖弥彰?审计人员没有犹豫,“我们就是买干粮吃,也要等你们拿出资料。”在步步紧逼之下,直至到晚上10点多钟,杨某才极不情愿地拿出了那份被偷偷抽走的资料,这份资料正是工程公司与所谓的“采石厂”签订的石料供货合同。根本不存在的“采石厂”和法人代表,从何而来的供货合同?
回到驻地,审计人员心潮起伏、辗转难眠。如此胆大妄为的造假,是对国法的藐视,若让造假逍遥法外,则是对审计职责的亵渎,要让造假者现形,给百姓一个交待!想到这些,审计人员又披衣下床,再次仔细审阅工程资料,寻找更充分的证据。
夜深人静,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资料一页一页地掠过,在反复核对两套施工图纸时,审计人员终于又发现了新的造假痕迹:两套图纸均由同一设计院设计,虽然设计时间相差无几,但图纸上的出图专用章却大小不一,施工图纸可能有假。
四面出击焚烈火
事不宜迟,审计组的部分同志借口周末休息悄悄返回武汉,及时向办党组汇报了案情进展,办领导迅速作出了决策,一张围歼之网慢慢收拢。首先对湖北省某设计院进行延伸审计调查,查实施工图纸真伪。经过对设计院1998年至2000年间用过的所有制图专用章样式进行比对。果不出所意料,国债项目制图专用章样式相符,而“长委”项目则完全不同。设计院负责人说明了出图过程,制作图纸有专人负责登记,并肯定“长委”项目图纸用章并非该院制图专用章。而国债项目则系该院根据委托为其出具的一整套设计施工竣工图纸。至此,虚假图纸被证实。
紧接着,审计组按照工程施工流程,又延伸审计调查了湖北省某工程咨询中心,核实监理过程和监理合同,查找项目总监和现场监理。咨询中心经理在听取审计组情况介绍后,非常肯定地答复:中心从未接受过洪湖分局的委托,并指出从事类似的工程是按规范程序操作,必须经有关部门正式登记、有规范的合同范本、有专门的合同专用章。经与审计组提供的监理合同比对后,发现洪湖分局提供的合同与中心提供的合同范本不符,合同格式和公章相差甚远,只是合同上签字的现场监理确为该中心职工许某。中心经理认为,此事项纯属个人行为。审计人员找到许某,许称其当时正在洪湖负责长江干堤国债项目监理,杨某等人找到他,要求在合同上签字,所以顺便签了。至于监理过程,则称其只到施工现场去过1次,见到有船在抛石和“长委”的人在现场,后来一直没去。当审计人员反问其国债项目和“长委”项目同时抛石如何鉴别,许则哑口无言。由此看来,假监理已确认无疑。
汇集已查实的情况,办党组认为案情已经比较清楚,可以直接移交司法机关。于是,办领导分头出击,一路与“长委”联系,要求控制其职工苏某。在“长委”纪检监察部门的配合下,迅速对苏某采取了行动,令其在指定时间指定地点交代问题。另一路向湖北省检察院详细介绍了案情,检察院当即表示一定尽力协助查清问题,并立即责成荆州市人民检察院介入。审计组将案情资料移交荆州市检察院立案进一步侦查,检察院迅速赴洪湖对洪湖分局副局长杨某和工程技术科科长王某进行审查。随后,逮捕了包括杨某、苏某和王某等在内的6名涉案人员。
五假工程现原形
经过艰苦细致的审计查证,一个子虚乌有的影子工程其造假过程真相大白:
假合同:1999年12月26日,杨某与工程公司经理刘某,装模作样地代表各自单位签订了洪湖市界牌河段整治水下抛石施工合同,迈出了套取堤防整治资金的第一步。
假供料:苏某供认,为私分堤防建设资金,2000年1月初,私刻“嘉鱼县高铁镇九岭山采石厂”印章,签订虚假供料合同,并用假印章在银行开户,得手后分到40万元。同时还承认,审计期间,与杨某在武汉与洪湖的中间地点仙桃市进行了秘密串谋,并达成拒不交代的“攻守同盟”。最终,司法机关从其家中查出非法所得的40万元存折。
假图纸:2002年8月,杨某等人要求湖北省某设计院职工别某等人按照其提供的数据绘制工程竣工图,绘制完成时,又要求将图纸设计阶段标明为“技施”(即技术施工阶段),并将出图日期标为1999年12月,以造成工程是按此图施工的假象,图上加盖的并非设计院的出图专用章。审计时欺骗审计人员声称为工程施工图。2002年9月,工程公司支付设计院职工技术协会设计费4万元,别某等人当即提走劳务费及奖金2万元。
假监理:1999年12月,杨某与湖北省某工程咨询中心洪湖长江干堤加固工程监理处总监魏某签订了长江中下游界牌河段综合治理整险加固水下抛石工程监理合同。魏指示该监理处监理工程师许某负责监理。许并未作任何监理记录,也无任何资料证明该工程进行了水下抛石。2000年3月,许不经勘测核查,直接在洪湖分局工程技术科科长王某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水下抛石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签字盖章,监理处则出具了虚假监理报告。事后,魏某收受工程公司监理费2万元并存入个人储蓄帐户。
假验收:2001年12月,洪湖分局工程技术科科长王某凭空编写了建设、监理、设计、施工四家的工程管理工作报告。2002年1月27日,杨某以洪湖分局名义邀请有关设计、监理部门的领导、专家,会同其他相关人员组成了一个11人的工程验收小组对这个子虚乌有的工程进行了“验收”,最后居然评为优良工程。该验收小组成员每人领取了600元的验收评审费。
一个滑天下之大稽的影子工程竟能步步顺畅,粉墨登场,给人们留下了太多的思考……
【来源:国家审计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