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机场建设曝出一起集体腐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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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峡机场,位于湖北省宜昌市豸虎亭区,总投资7.5亿元。1993年年初立项、年底开工建设,1996年通航并转入营运。

但就在三峡机场通航后不久,宜昌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接二连三地接到群众举报,称在机场的施工中,存在着超付工程款现象,少数干部有收受贿赂行为。

当地检察机关接到举报后,曾于1997年介入调查,但调查未果。此后,有关三峡机场腐败问题的举报信不断地涌向宜昌市有关部门,“民间版本”更是沸沸扬扬满天飞。

一笔工程款

1999年6月,在宜昌市委、市纪委有关领导过问下,市审计局决定组建专门班子,下决心再次对三峡机场整个工程的建设资金进行审计。

审计发现,重庆市个体装饰户贾某承包的机场候机楼95%的装饰装修工程,本来只需1700余万元的建设资金,但账面上的决算金额却为2200余万元,且已付给承包方1700余万元,尚欠500万元。

为什么要超付工程款500万元?宜昌市审计局将情况通报给了市检察院。市检察院反贪局开始介入调查。

贾某已于1997年1月工程完工后离开宜昌,去向不明。有关部门以工程结算为由,通过贾的熟人、朋友要求贾来宜昌结算工程款。1999年8月28日,贾某携带结账单、设计资料等飞抵宜昌。宜昌市检察院、市纪委、三峡机场纪委对贾某进行调查。9月2日,市检察院反贪局办案人员根据掌握的事实材料,决定直接找贾某本人调查询问。

在情与法的感召下,贾某供出曾送给原三峡机场工程二处处长范建民1.3万元,送给原三峡机场计划处处长孙平1万元,送给原三峡机场财务处处长杨毅1万元。贾某开始只承认给范、孙、杨3人送数额不等的钱,主要是感谢他们在工程上的关照,但对超付500万元工程款却交待得不甚详细。

当地检察机关反复分析案情后,决定三案齐上、三人同立,并与三峡机场纪委成立了联合办案组。三峡机场党委先找范、孙二人谈话,但范、孙二人均用人格、党性担保,说自己“没有问题”。联合办案组当机立断,对范、孙、杨3人先后实行“双规”。“双规”初期,3人还是认定根本不存在收受他人财物的行为。没过多久,迫于法纪的威慑力,孙平不得不交待了收受贾某烟酒等礼品,但对其他受贿问题只字不提。

一本黑账簿

如何打破僵局?联合办案组针对孙平怕坐牢的心理,在把孙平从检察院带到市内办案途中,有意经过市公安局看守所。孙平在警车到达看守所时,顿时大汗淋漓,说愿把握这次机会。到了办案地点,孙平交待了收受贾某1万元贿赂的事实,以及曾收受宜昌鑫成建筑机械化安装总公司(下称鑫成公司)6万余元贿赂的犯罪事实。

孙平的坦白,印证了贾某的交待属实,也使得三峡机场受贿案渐渐浮出水面。当地检察机关又增派10人全力以赴参予此案调查。一方面加大攻势继续审问范建民、杨毅,促使其交待犯罪经过;一方面派人对鑫成公司进行摸底,掌握其公司的行贿行为。

1999年9月中旬的一天,办案组人员找到鑫成公司老总,以吃饭的名义,将承建工程的3个项目部经理集中到办案地点,分别突破。之后,办案人员收获了厚厚一堆账簿。

在大量的账簿中,一本“黑账簿”引起了办案人员的注意:账簿中的巨额业务费用去向不明。经过查证及3位项目部经理的交待,鑫成公司给原三峡机场总经理汤太庆、副总经理王长玉、田昌铭,原财务处处长杨毅、原工程一处处长黄发恒、原工程二处处长范建民、原计划处处长孙平行贿的金额及时间最终水落石出。

范建民、杨毅在证据面前,不得不低下了头,分别向组织交待了受贿17万元、3.5万元的犯罪事实。办案组还查出了原工程一处处长黄发恒收受贿赂2.1万元的犯罪事实。王长玉、田昌铭也分别对自己受贿5.1万元、4.7万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在此期间,办案人员还发现三峡机场的20余名中层干部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存在不同程度的问题。

王、田的交待,为查办最后一个难攻的堡垒———原三峡机场总经理汤太庆的受贿问题创造了条件。

一窝活老虎

原三峡机场总经理汤太庆早在1997年1月就不辞而别离开机场,离开宜昌,跑到了海南。汤怕问题暴露,将自己的组织关系也转到了海南。

1999年11月6日,汤太庆因本案被监视居住,同年11月24日被刑事拘留,12月6日被逮捕。2000年8月24日,豸虎亭区人民检察院以受贿罪向该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经审查查明:1994年11月至1996年7月,鑫成公司承建三峡航空公司发包的三峡机场的部分工程,标的额近1800万元。鑫成公司总经理、项目部经理等人为感谢汤在工程承建期间的关照,分3次给汤送现金2万元。

1993年至1996年,重庆市个体装饰户贾某经汤太庆推荐,先后承接机场候机楼、长寿山庄等装饰工程,合同标的2200余万元,未经审计先付款。贾某为感谢汤的关照,先后两次向汤送钱物,折合人民币2.6万元。

1995年至1996年,苏中公司承建三峡航空公司发包的车库、长寿山庄餐厅等建筑工程。1996年底的一天,汤太庆到长寿山庄工地检查工程情况时,苏中公司驻工地负责人孙某送给汤1万元。

1994年下半年的一天,核工业二二公司为了在三峡机场建设期间承接工程,该公司负责人到汤太庆的办公室送给他现金1万元。后该公司承接了三峡机场工作区道路等工程。

1996 年10月的一天晚上,三峡航空公司一名职员为感谢汤帮助他调入三峡机场工作,借汤生病住院之机,与其女友到汤的病房,送现金5000元。因汤不在病房中,该职员将钱交给汤的妻子屈某。屈收下后将此事告诉汤,汤要屈把钱退还给该职员。屈打电话让该职员取回,该职员同意取回,但没有去取。屈告诉汤,等该职员结婚时回赠。后来,汤调到三亚凤凰机场工作,该职员结婚时汤并未“祝贺”。

汤太庆所收贿赂均用于家庭储蓄和消费,案发后退清了赃款。

近日,法院以受贿7.1万元一审判处汤太庆有期徒刑6年;以受贿8.2万元判处孙平有期徒刑4年;以受贿17万元判处范建民有期徒刑8年;以受贿3.5万元判处杨毅有期徒刑2年;以受贿2.1万元判处黄发恒有期徒刑1年,缓期1年执行;以受贿5.1万元判处王长玉有期徒刑2年零6个月;以受贿4.7万元判处田昌铭有期徒刑2年零6个月。与此同时,涉及此案的20多名中层干部也受到党纪、政纪的处分。

至此,三峡机场受贿窝案全面告破。共收缴赃款47万元,追回资金95万元,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500万元。

【来源:国家审计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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