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深圳市福田区审计部门在审计工作中发现,沙头街道办报账员张丽萍涉嫌贪污犯罪的重大违法违纪问题。她通过涂改报销凭证数据、冒充领导字迹等9种手段贪污公款违法金额近千万,涉及违纪金额近1700万元。该案是福田建区以来最大的刑事贪污案件,目前已移交检察院。
在贪污数额上,张丽萍丝毫不逊色于近年来落马的大部分高官。如果说高官蜕变成巨贪,正如许多贪官在忏悔时承认的那样,制度对一定级别以上官员的约束太无力的话,那么对于一个至多科员级的报账员来说,她并没有用公权力“变现”的权力资本;她贪污的方式诸如涂改报销凭证数据、冒充领导签名、利用假发票冲账、把假发票的数额扩大等方式,实在“太没有技术含量”,应该很容易就会露出马脚。
但是,就是如此低级的贪污方式,当事人竟然在九年内始终逍遥法外,而且事态败露也非正常的制度规范结果,只是拜审计部门对沙头街道办领导进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所赐。如果不是“拔起萝卜带出泥”,恐怕这只“九年贪千万”的硕鼠,依然继续创造着“贪污奇迹”。而这一点,才是整个事件中最为关键的地方。
对此,深圳市福田区区长李平认为,这一案件也暴露出区会计核算中心监督不严的问题,自该案发生以来,区会计核算中心加强了内部管理,加大了监督力度。而且,福田区审计局局长黄勇认为,这显示了报销程序上不完善的问题,自此事件后,福田区专门将从前需要手写的报账单,全部更换为用电脑输入,避免财务人员人工改写账目,所有数据也都在电脑里保存下来便于监管。
在我看来,官方对事件的表态指向的都是“技术性原因”,而问题的本质是公共财政约束乏力。按理说,街道办作为县区级政府的派出机构,它的开支要纳入区级财政预算,由严格的预算决算程序进行监督,而任何超出预算的开支,除了要履行必要的审批手续,审计部门必须进行依法审计。可以说,每年贪污100多万元的“预算漏洞”以及年年进行的预决算监督,都会成为当事人蜕变成“硕鼠”的良机。
在回应张丽萍作案近十年为何以前未被发现的质疑时,审计部门的说法是,“因为审计部门人手有限,对每个单位年年审计,不太现实”。也正是这种“不太现实”的现实,使得公共财政对于一个准行政机关的约束,几乎处于空白状态。也就是说,预算监督在某些场合形同虚设,严重到甚至单位主管财权的“一支笔”,都不清楚到底有多少预算开支以及实际的财政支出流向何处。
无法也没有进行明细化的财政支出,再辅以没有严格限制的财政支出约束,就构成了“九年贪千万”最真实的“原生态”。这样的公共财政约束环境中,在报账程序上“假公济私”实在太容易了,容易到甚至用最“小儿科”的造假手段即可得逞。没有什么是想不到的,只有敢不敢做的问题.
【来源:中国审计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