揪出“烂尾楼”背后的巨贪——广州办揭开侵吞1835万建设资金内幕纪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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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春天那场突如其来的“非典”疫情,在许多人心中已渐渐淡去。而对审计署驻广州特派办经贸处的审计人员来说,记忆却依旧清晰。在其他地方都因疫情影响到工作时,处于“重灾区”的他们,却始终坚守在对广东省广电集团有限公司的审计一线。

也正是在这个“非常时期”,他们揭开了广电集团粤电大厦巨额建设资金被侵吞的惊人案情。

6月中旬,国务院领导同志在审计署上报的审计要情《粤电大厦建设多年陷困境1835万建设资金被个人侵吞》上批示,要求公安部严肃查处。

目前,此案已移交广东省公安厅,并由广州市公安局具体负责侦查,涉案嫌疑人也已被拘留审查。

“烂尾楼”背后有文章

今年4月底,广州办经贸处结束了对广电集团为期两个月的财务收支审计现场部分。在经贸处处长的心里,还有一个大大的问号:该集团粤电大厦自1996年启动以来,工程进展缓慢。2001年12月,又因资金不足而停工至今。目前,形象进度只有地面以上13层,而广电集团却已支付了工程款2.28亿元,这其中会不会存在挪用或侵吞资金的问题?

由于时间和其他项目安排等原因,撤点当天,经贸处处长就将此情况向办领导作了汇报。该办特派员和分管副特派员经过商议后果断作出决定:派出办里熟悉建筑工程的审计人员,会同经贸处有关同志继续调查粤电大厦“烂尾楼”问题。整个调查情况对外严格保密。

撤点的第二天,他们就首先调查了广电集团对粤电大厦的项目执行情况及付款情况。

调查获悉:1996年,为建设“粤电大厦”项目,由广电集团参股50%、广东广发房地产公司参股30%、广州市汇通置业有限公司参股20%,共同注资1000万元(实际资金没有到位)成立了项目公司——广州市电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建设资金全部由广电集团承担。电通公司董事会由以上3家单位派人组成。

粤电大厦经广东省计委批准,建设规模4万平方米,投资额1.91亿元。实际建筑面积62200平方米,其中地下3层,地面以上35层,投资额4.76亿元。广电公司以每平方米地下11500元、地面以上6700元支付项目公司建设资金,最终取得完整产权。

由于资金管理混乱、合作方纠纷不断,多年来,建设工程进展缓慢,最终形成“烂尾楼”。

投入巨额建设资金,换回的却是光秃秃的水泥柱,这些资金究竟是如何使用的?2.28亿元是否确实用于项目建设?审计人员认为,弄清这些问题是调查的关键所在,而突破口最终还得从电通公司寻找。

几天后,审计人员来到电通公司,想对其建设资金的使用情况作一个详细摸底。在这里,却发生了他们始料未及的事情……

假发票引发“白刃战”

“五一”节刚过,审计人员开始对电通公司进行调查取证。可是,他们却遭到了该公司领导的强烈抵制。几经交涉,最后才同意在公司有关人员在场的情况下查看会计账册资料。细心的审计人员发现,一项由电通公司购买“建筑材料”而付给广州市白云区企业发展公司520万元的支出很可疑,这笔款分8笔付出,并开具了相应数额的发票。可疑的是,发票上“填票”和“收款人”虽然签署了不同人名,但从笔迹辨别,明显出于一人之手;发票“货品名称及规格”一栏只笼统填写了“建筑材料”,并无具体的货名,甚至没有购货合同……当审计人员向电通公司总经理张茂林、董事副总经理邓齐福询问究竟购买了何种建筑材料时,两人则闪烁其词,或称记不清楚、或不予正面回答。

俗话说,做贼心虚,发票很可能是假的!审计人员凭职业敏感推断。

当审计人员提出借出发票时,有关人员再次反应强烈,甚至请来法律顾问,搬出一堆有关会计凭证保管方面的法规条文,试图阻止进一步调查。取证一时又陷入僵局。

审计人员没有放弃,而是根据审计法据理力争,发票最终借出。这是整个案件进展关键性的一步。但事情却远没有想像的顺利。

次日,当审计人员将发票送往广州市国税局税收征管处鉴定,得到的答复是“发票是真票”。

“我们在市国税局门口经过了严格的消毒和体温测试,通过熟人找来专家鉴定,谁知发票是真的,当时有些失望。”审计人员事后谈起此次验证发票,仍流露出些许沮丧和不甘。毕竟那时他们正冒着“非典”的危险,而且心怀希望。随后,审计人员又通过电通公司开户行查询520万元收款人情况,因为这笔款项发生在1998年,作为历史交易凭证,银行已将其统一移送至花都保管,只好预约下次查询时间。

假发票的线索断了,是就此罢休?还是继续追查?审计人员选择了后者。

520万元“建材费”究竟去了哪里?

经过对已有事实的分析,审计人员认为,虽然发票是真的,但文章还得从发票上做,只不过要另辟蹊径,即从开票单位“广州市白云区企业发展公司”入手。

他们顾不上休息,立刻向白云区国税局咨询,得知该单位并不存在。很显然,发票上该企业的专用章纯系伪造。问题开始暴露出来了。审计人员继续顺藤摸瓜,陆续走访了市国税局、海珠区国税局、荔湾区国税局,查出此发票最终是出售给了“广东万松贸易公司”,且发票上显示的交易也不真实。

既然收款单位不存在,那520万元所谓的“建筑材料”费究竟去了哪里?

接下来,审计人员按前期预约的时间与电通公司开户行的有关人员去花都档案库查询520万元收款人情况,得知其中200万元付给广州市发景经济发展有限公司,100万元付给广州鹤洞农村合作信用社塑料世界分社。其余款项的收款人交易档案由省分行票据中心管理。为弄清这两笔款项的最终去向,审计人员查询了芳村信用社,得知塑料世界分社收款100万元后,将其转入名为陈美珠的个人账户并转张茂林、邓齐福个人账户;在广州市商业银行五羊城支行查询得知,发景公司在收款200万元后分3次将其转给了广州市景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而通过广州市工商局查询发景公司和景丰公司注册的情况表明,这两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钟国权系电通公司董事、副总经理,邓齐福占有公司股份。狐狸尾巴终于露出来了。

审计人员欲再次通过调查电通公司,扩大战果,结果该公司却以其会计发烧生病为由推脱。广东在“非典”期间,这个理由听上去是最充足的。审计人员只好与建行广东省分行的同志再次前往花都档案库,查询另外220万元收款人情况。不出所料,这笔钱同样付给了景丰公司。

同时,细致的审计人员在查询银行对账单时又发现另一重大线索:电通公司在1999年4月1日、2日分别付城市配套设施费两笔,金额均为1315万元。这笔“双胞胎”的账看来大有文章。果然,经查实际配套设施建设费1315万元已于4月1日付给了广州市市政设施收费处。4月2日的1315万元,付给了广州市平大有限公司。审计人员查询平大公司收款情况得知,该公司收到这笔款后分8笔分别转入了张茂林、邓齐福个人账户1012万元、发景公司和景丰公司300万元,其余已提取现金。

为趁热打铁,他们分别前往建行天河支行、东城支行、五羊支行和花都档案库,确认陈美珠及景丰公司存款情况;向广州市工商局查询平大公司注册情况,得知邓齐福系该公司董事长。

至此,资金的流向基本清楚。两位审计人员迅速将情况向处室负责人和办领导作了汇报,并进一步落实证据,以审计要情的形式报告了审计署。

巧推理揭开贪污案真相

至此,整个案件的脉络已经清晰——

1998年,电通公司以预付拆迁费用名义通过芳村农村信用社将100万元转入一个名为陈美珠的个人储蓄户,再从该储蓄户将36万元转入张茂林的储蓄户、51万元转入邓齐福的储蓄户,其余提取现金;同时,将420万元转入电通公司董事副总经理钟国权控股、邓齐福参股的广州市景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之后凭虚构的“广州市白云区企业发展公司”开具的“建筑材料”发票将上述520万元计入开发成本。

1999年4月1日,电通公司在向广州市市政设施收费处支付“配置设施建设费”1315万元后,4月2日又凭广州市建委“配置设施建设费缴费通知书”重复支付配置设施建设费无收据 1315万元,计入开发成本。该笔款项并没有付给广州市市政设施收费处,而是被转入平大公司在芳村茶窖农村信用社开设的账户,然后再转入张茂林储蓄户662万元、邓齐福储蓄户350万元,钟国权控股的发景公司200万元、景丰公司100万元。

通过上述方式,张茂林等人将项目建设资金1835万元转为个人所有,其中张茂林698万元、邓齐福401万元、钟国权控股的发景公司及景丰公司720万元。6月中旬,审计要情被国务院领导批示,案件正式移交给广东省公安厅立案侦查。

初秋的广州,已是凉风送爽。审计人员也开始忙于其他工作,可那些曾经有过的奔波、劳累及收获后的欣慰和喜悦,却会长久地留在他们心中,鼓舞他们去创造更多辉煌。

【来源:国家审计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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