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捍卫国有资产而战——上海办审计查处“青草湖度假村”巨额贪污案纪实
返回

2002年8月底,审计署一份审计要情《中国黑色金属材料华东公司原副总经理金钢涉嫌侵吞巨额国有资产》递到国家领导人案头,并引起了高度重视。国务院领导在该审计要情上批示,要求公安部查处,审计署配合,制止贪污犯罪,挽回国有资产。

此前,中共苏州市纪委、苏州市人民检察院、苏州市公安局三部门已成立了“青草湖”案调查组。9月2日,苏州市人民检察院决定对犯罪嫌疑人金钢以涉嫌贪污罪立案侦查。经过布控,9月4日,将金钢及其妻子黄某予以拘留审查。

如今,青草湖度假村洗刷了耻辱,6000余万元的国有资产由其真正的主人——中国黑色金属材料华东公司接收管理。而审计署驻上海特派办要案组人员花了4个多月进行延伸审计、艰苦调查的案子也终于进入了司法程序。要案组参审人员舒了一口气,他们感到欣慰的是,这么长时间的艰苦努力终于有了结果。去年9月30日,苏州市人民检察院在掌握确凿证据的前提下,对金钢签发了逮捕令。

查处这起挖国家墙角以饱私囊的案件将审计人员的记忆拉回到那封举报信以及一个又一个不寻常的日子。

“老共产党员”的举报

2002年2月中旬,一封直接寄往上海特派办的举报信引起了办党组的警觉。举报信长达3000多字,最后署名是“一个知情的老共产党员”。信中揭露中国黑色金属材料华东公司巨额国有资产被侵占,并指明被检举人侵吞国有资产数千万元,而目前被检举人则开着“凯迪拉克”轿车逍遥法外。此人是谁?据举报信所述,此人姓金名钢,原为中国黑色金属材料华东公司副总经理兼江苏省太仓市青草湖度假村有限公司(下简称“青草湖”)法定代表人。在“青草湖”的投资组建及经营过程中,金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占了由华东公司投入的国有资产。

这封检举信的内容虚实如何?中国黑色金属材料华东公司的巨额国有资产是如何流失和被侵占的?“青草湖”和华东公司是什么关系?金钢到底有没有侵占国有资产?……一连串的问号。

上海办立即召开紧急会议进行研究和部署,特派员亲自指挥,由经贸处牵头,并抽调各处室人员组成要案组。办党组明确作出五条指示:第一,保护国有资产责无旁贷;第二,不查彻底不收兵;第三,审计办案经费不封顶;第四,抽调精干力量组建队伍;第五,只要圆满完成任务,参审人员论功奖励。

2月22日,上海办向已进入破产程序的华东公司发出了专项审计调查通知,对华东公司对外投资、破产进程及国有资产流失疑点等进行初步调查之后,要案组对举报信所检举的问题有了一定的了解。在此基础上,要案组决定重点对华东公司投资的青草湖度假村进行延伸审计。令人不可思议的是,华东公司对“青草湖”无法控制,而早已不再是华东公司副总经理的金钢却依然掌握着这里的大权。

参审人员明白,彻底调查“青草湖”和一家叫鑫达经济发展总公司的资金流向,金钢的所作所为就难以掩盖。那么,鑫达又是怎样一家公司呢?

“青草湖”湖面起涟漪

1992年,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招商引资在县级市太仓如火如荼地开展起来。当时在太仓任职的金钢与华东公司的业务往来甚密,是年8月,华东公司同意让其下属子公司海南金芒物资贸易公司与浏家港镇马北村振兴实业总公司联营,成立太仓市鑫达经济发展总公司,并筹备建设位于马北村的青草湖度假村。1992年7月至1994年8月两年间,华东公司及所属金芒公司共投入鑫达公司1315万元,由金钢具体操作。据要案组审计人员查实,金钢本人及马北村振兴实业总公司均未出资。

为了达到捞取国家资产的目的,1994年1月,金钢以鑫达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名义,与马北村签订一份“补充协议”,约定马北村振兴实业总公司以无力出资为由放弃投资鑫达公司。同年11月,金钢又与华东公司原总经理范德民串通并约定,华东公司终止海南金芒公司对鑫达公司的投资关系,并将海南金芒公司已投资鑫达公司的资金更改为华东公司直接投资青草湖度假村。金钢如此把玩之后的联营产物——鑫达公司,赶走了“父母”,与华东公司平起平坐,“父子关系”眨眼间成了“兄弟关系”,华东公司仅占“青草湖”50%股份,而另50%的股权归鑫达公司拥有。另外,实质为华东公司全资拥有的鑫达公司成了无投资方的企业,而金钢以法定代表人身份将鑫达公司占为己有。

继而,金钢开始了一系列的股权转让活动:1995年,鑫达公司将“青草湖”36%的股权以856万元转让给了给华东公司;1999年,又以333万元转让了其中14%的股权给中国黑色金属材料燕京公司。由此,鑫达公司移花接木积累了资产1189万元。

此时的青草湖度假村,虽历经股权的频繁变更,生意却异常兴隆,一派“欣欣然”的景象,成了远近闻名的“娱乐”场所。在青草湖度假村可以尽享吃喝玩乐及各种服务,有人在此一掷千金,也有人在此纸醉金迷、花天酒地……开业后4年中,“青草湖”年营业收入都在2000万元以上。经营得“法”的青草湖度假村通过支票、汇票以及现金的方式,向鑫达公司返还利润370多万元。仅仅上述两项,就使鑫达公司获利1500多万元。

审计进程如推石上山

可是,在当地工商局里查到的“青草湖”的身份,却令审计人员满头雾水:青草湖度假村是家中泰合资企业。1993年,由中实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称,泰方出资77万美元,占股55%。直至2001年,“青草湖”每年都顺利通过了外商投资企业年检。审计人员凭直觉感到,这里面定有文章,但必须找到证据。

虽然审计人员对办案的艰辛已有充分心理准备,可实际并非想像。人为的阻挠因素,更增加了审计调查取证的难度,这个案子的审计进程如同推石上山一般困难。

4月16日,上海办签发了第二份审计通知书,对太仓市青草湖度假村有限公司进行延伸审计。由于“青草湖”的来龙去脉非常复杂,又因太仓市地处江苏省,上海办为此与江苏省有关部门取得联系,希望得到对方的协助,共同开展工作。

刚开始,当地部门也同意协助上海办进行审计,并与青草湖度假村的时任总经理吴某联系,要求约其谈话。吴当时口头答应了。可是过了两个小时,吴托词来不了了。而问他会计在不在单位,他说会计出差到常熟去了。没过多久,该部门也迫于各方面的压力,婉转地表示,要案组最好自己与吴某取得联系。金钢在太仓市的社会关系由此可见一斑。

要案组打电话给吴某,吴依仗金钢的势力,态度恶劣,不仅不同意提供财务人员的电话,并说:“你们要查到上海查去,到工商局查去。”

次日上午8时,赶在上班时间,要案组人员不请自到“青草湖”,与会计张某撞了个正着。张只得提供账本,当然,张提供的只是一小部分账本。从账面上很快就发现,“青草湖”除了华东公司投入资金以外,没有外商投入资金的记录。这是一个很关键的突破口。

没过几分钟,吴某也到了单位,看到要案组人员未经他的许可来“偷袭”,显得异常生气,吼道:“材料我们一概不提供!”当即,他将所有的财务资料都收了起来。

按照审计法规定,审计机关对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企业,才可依法进行审计监督。若青草湖度假村真像其注册的那样,外方投资占55%,审计机关是无权对其进行审计的。经验丰富的审计人员转向了中国银行,查对“青草湖”注册期间银行的外汇汇入记录,发现称作“中泰合资”的青草湖度假村,事实上根本没有外方汇入的资金。金钢买通了关系,让中实会计师事务所编造虚假的验资报告注册了一家虚假的中外合资企业,以逃避审计监管。

4月24日,就在审计通知书发出一周后,要案组又来到青草湖度假村,依法进行就地审计。当日上午,吴某与要案组进行了如下的一段对话。

吴:你们又来干什么?

要案组:我们已给你们发了《审计通知书》,对“青草湖”进行法定审计,你们应当配合。

吴:我们是外方控股企业,《审计通知书》已经退回去了。

要案组:《审计通知书》怎么可以退回?

吴:怎么不可以?我们不属于审计范围,你们和我们没关系。(未完待续) 

全家金融资产千余万元

由于太仓市委多次出面协调,要求“青草湖”的上层领导积极配合审计组,并提供真实材料。4月30日,经过金钢的授意,态度蛮横的吴某同意向要案组提供账册等资料。

要案组几位审计人员对“青草湖”的初始投资、权益,往来账户,固定资产建造,抵债物资等方面的审计调查进行了分工,既发挥主观能动性,又群策群力。

盛夏,骄阳似火,审计人员冒着酷暑,穿梭于江苏与上海之间,路途劳顿早已置之度外。他们调查走访了数十家单位,单是上海办的介绍信就用了100多张。由于鑫达公司拒不提供财务资料,审计人员只能从“青草湖”的账面上查找与鑫达公司的资金往来,发现有8个银行账户,于是按图索骥、顺藤摸瓜,去开户行对每个银行账户的原始凭证进行逐个查对。几个月来,在太仓市纪委、上海市纪委及上海市证监办等有关部门的支持下,审计人员凭着高度的责任心和敬业精神跑遍了与鑫达公司以及金钢有联系的银行、证券交易所、邮局以及房产公司等等。

5月初,审计人员从往来账上发现,“青草湖”在申银万国和常州证券公司上海营业部等证券公司有炒股记录。审计人员夏明东来到这两家证券公司调查情况,发现“青草湖”确实有440万元的金融资产。此时,富有经验的他多了一个心眼,金钢及其家人会不会以个人的名义炒股呢?他向申银万国证券公司提出这一请求。但是按照有关规定,金融部门具有为储户保守秘密的义务,查单位可以,但要查个人需得到上海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的批准。有没有查金钢个人资产的必要?小夏凭着自己的直觉和责任感,决定一试。审计人员来到上海市纪委说明原委,纪委的同志得知这一情况后非常支持,当即开了数张介绍信。有了介绍信,就可以顺利地在申银万国查询个人炒股记录。

果然不出所料,金钢本人及其妻子、女儿等不仅都开了户,而且资金额大得惊人。同时还发现资金有一部分流向常州证券公司上海营业部。审计人员随即来到常州证券公司上海营业部请求查询,但是遭到了拒绝,负责人王某不仅不配合,并质问审计人员:“你们不让我们做生意啦?”足见金钢的大户地位,也看出证券公司因利益趋势使然。金钢很快就获知了审计署要查他个人账户的消息。他狗急跳墙,向审计署反映情况,并向上海办法规处举报,还给上海办特派员写信,说审计人员的做法侵犯了他的财产权和隐私权。经过种种努力,常州证券公司上海营业部不得不接受审计人员的合法查询。审计人员发现,在两家证券公司里,金钢及家人共有1700多万元的金融资产。

就在审计人员调查过后没几天,这1700万元的金融资产发生了微妙的变化。开在申银万国的股票账户,有200万元划到了东吴证券公司太仓营业部;开在常州证券公司上海营业部的股票账户,被提走了现金270万元,同时又有300万元转到了一个叫“金某某”的名下,有200万元转到了一个叫“蔡某某”的名下。这时,审计人员觉得再追查金钢的金融资产不利于案件的进展,因此时金融资金已经呈现出流动的态势,再追查下去,必然使资金到处跑动。一来追下去没完没了;再则逼急了金钢,有可能会使资金流失到国外去,后果不堪设想。经过研究,审计人员认为此时应欲擒故纵,暂停追查其金融资产。

金钢“倒”钱、“洗”钱的本事再大,也难逃经验丰富的审计人员的火眼金睛。他们有时仅仅为了获取几张凭证,就不得不费几天的周折。

6月5日,审计人员已是第五趟来到中国工商银行太仓支行查找凭证了。而这一天刚好赶上了该支行搬迁新的办公地点,该支行所有的储蓄凭证都毫无秩序地装在麻袋里,杂乱无章地堆满了一间屋子。这无异于乱石寻尘、大海捞针。银行的工作人员指着满屋子的凭证说:“都在这里了。要查1993年的凭证?太久了。按照规定,凭证保存10年以上,就可以销毁了。”好险!出了10年,也许就见不着这些凭证了。要案组两位女同志也顾不上辛苦了,一麻袋一麻袋的搬拨、搜索、翻查,一直从前门查到后门,就为了复印到那区区5张凭证。

国有资产如何流入私囊

鑫达公司,这家完全由国家投资的企业,如同金钢的私有企业,被其占为己有的资金共计1536万元,资金拿进拿出自己说了算。1995年,鑫达公司两次融资250万元给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太仓市支公司,同年该公司归还;次年年初,金钢将其中200万元转入自己的牡丹卡账户,4天后又通过该卡提取现金200万元,并将此200万元转成定期储蓄存款。之后,又将另50万元转入牡丹卡账户,几天后取现50万元。

1996年,鑫达公司出资100万元以金钢妻子、女儿名义注册成立私营企业英诚贸易有限公司。鑫达公司将资金通过英诚公司提取现金或转入金钢及其妻女等个人股票账户,用于购买股票和购置房产。审计人员踏破铁鞋,全力追查了金钢的房产。

根据金钢曾经留在苏州市检察院谈话笔录上的地址“上海市冠生园路230弄2号301室”,审计人员寻查金钢的房产。6月18日中午12时,审计人员到了冠生园路,找到230弄物业管理部门,却被告知此处只有单号而无双号。这怎么可能?他们便在马路上来回找,逢人便打听这个门牌号,无果。满腹疑团的审计人员灵机一动,找派出所核实,结果是这里确实没有双号。难道,金钢留在司法记录上的地址会是笔误吗?要案组审计人员没有放弃,决心弄个水落石出。他们分析推测,金钢对这一带情况很熟悉,或者的确有房子,因为心虚,故意写成双数。他们又重新折回到冠生园路230弄,现在向居委会了解就是他们的一线希望。

中午时分,居委会的大妈都在上班。审计人员向她们出示证件,并说明来意后,得到居委会干部的热情帮助。但是居委会的花名册里没有“金钢”这一名字,并且金钢妻子、女儿的名字也都没有,会不会还有别的人?夏明东突然想起了另外两个名字,那就是常州证券公司出现的“金某某”和“蔡某某”。居委会的大妈们一听到这两个名字,马上就说,“‘金某某’有,一个80多岁的老太,她老伴叫‘蔡某某’,他们住的是35号304室。”“金某某”和“蔡某某”,这不就对上号了吗?这一查,真是一箭双雕,不仅查到了真正的地址,而且还知道了“金某某”和“蔡某某”原来就是金钢的母亲和继父。“35号304室”怎么变成了“2号301室”,这样的笔误看来有点夸张。狐狸的用意很明白,可它再怎么狡猾,也逃不出猎人之手。

经过艰辛的审计查证工作,目前已查实的数字表明,金钢现有用自己及亲属的名字开立的股票账户金融资产达1700余万元;在上海市、苏州市、太仓市共购置8处房产,总价值800多万元。

除此之外,评估值为6000余万元国有资产的青草湖度假村的经营权和经营所得,仍处于金钢的实际控制之下。金钢应付华东公司的各种债权共计1239万元,通过虚设另外两家公司的方式进行隐匿和转移。

“我栽在审计署手里”

涉及金额如此巨大的犯罪嫌疑人金钢一案,如果不尽快移交给司法部门追究法律责任,追回国有资产,万一让其转移资金甚至外逃的话,后果不堪设想。上海办特派员对此案非常重视,亲自过问调查进展,多次与要案组参审人员研究如何办理移交,并几度赴江苏省进行协调。苏州市委、市政府对金钢的犯罪嫌疑也表示了高度的关注和重视。

经过多方努力,2002年8月20日,上海办将金钢涉嫌经济犯罪行为的审计处理意见顺利移交给苏州市人民检察院,其中包括10本取证材料,500多张证据。

9月2日,苏州市检察院对金钢正式立案,苏州市检察院、苏州市纪委、苏州市公安局形成合力,成立联合办案组,由苏州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吴雪芳亲自挂帅,对金钢及一些涉嫌对象进行布控。就在立案前两周内,金钢每天开着“凯迪拉克”往返于太仓和上海间,在青草湖度假村处理日常事务。金钢还放言审计已经结束,他已经没事了。然而,据审计人员进一步跟踪调查所掌握的情况,金钢暗中转移了存在中国工商银行的所有资金。资金的频频变动,使专案组加快了布控的进程。

狡猾的金钢孤注一掷,销毁了账册,他以为这样便没有证据以贪污罪来立案了。所以当他面对办案人员的问题--“鑫达公司的账在哪里?”时,他说账烧掉了,或者说账放在其母家,因漏雨损毁了。类似的谎言前后编造了14种版本。他以为自己够聪明的,权衡之后,终究是销毁账册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小得多。办案人员从英诚公司的账册上发现,2002年8月22日,他们曾从麦得隆购买过一台粉碎机。账册资料毁了,故而金钢一口咬定自己个人出资200万元。果真如此的话,金钢涉嫌贪污就不能成立。

案子陷入了一种尴尬的境地。苏州市办案组的同志婉转地对审计组的同志说:你们审计署是不是有这样的可能,将鑫达公司的账恢复起来?恢复鑫达公司10年的账,这谈何容易!从对这个案件开始审计至今,对于鑫达公司的账,审计人员从来没有见过,所掌握的有关鑫达公司的往来账也是从“青草湖”的账面上反映出来的。不过审计人员心中明白,这个案子是不是铁案,现在惟一的希望就是复原鑫达公司的账册。

恢复1992年8月至2001年的账册资料难度和繁琐程度令人难以想像。通过深入取证,金钢远远不止8个银行账户,而是有16个银行账户。从9月8日开始,前后21天日日夜夜,高秀丽等几个精通审计业务的同志通宵达旦地恢复鑫达公司的银行账、明细账以及凭证。共计10本银行账,10本明细账,25本凭证,牵涉到往来户110户。被审计人员恢复好的鑫达公司的账册,不仅没有一笔遗漏,而且可以说精确到一分钱不差,从而保证每一笔账都有出处。根据恢复后的账面,办案人员对往来户一个个开展调查,铁证如山的事实是,金钢没有出过一分钱投资。华东公司共投入1315万元,在此基础上,金钢通过炒卖土地、融资、建造房子共增值1289万元。

检察院的同志对恢复后的账册信心倍增。在掌握了金钢的基本行踪后,办案组在9月4日晚对金钢等人采取统一行动。

而金钢却无论如何也无法接受这个事实,审计人员可以将一本本销毁成灰烬的账册重新建立起来。他感慨地对办案人员说,我得罪谁也不能得罪了审计署。

在对青草湖度假村延伸审计过程中,上海办作为国有资产的“看门人”,为还国有资产的合法名分,发函向太仓市有关部门提出建议。2002年9月,中国黑色金属材料华东公司真正接管了青草湖度假村。华东公司现任总经理关武告诉记者:“上海办打赢这场战役,不仅持续了很长的时间,花了很多精力,重要的是我们看到了审计人员不怕艰苦的精神和以正压邪的精神。我们华东公司上上下下非常感激。”2002年11月,华东公司部分老干部给中央领导写信表扬了上海办要案组。虽然案件移交检察院,但上海办审计人员自始至终配合调查取证工作,发挥了应有的积极作用。

金钢,这个有着聪明脑袋和狡猾个性的贪得无厌的人,也许他的人生字典里根本就没有“国家”二字,他始终以为挖国家墙角,将国家的钱装进自己口袋里是很正常的事。他瞒天过海的手段再高明,也无法躲过法律的制裁。如今,他的人生字典里应该多了两个字,那就是——“伏法”。

【来源:国家审计署】

 
* 技术支持单位:浙江衡信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