亿元国有资产损失的前前后后——南京特派办审计揭露阮良海等犯罪真相纪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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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建八局第三建筑公司北海公司从创建到歇业仅经营10个月时间,其两位经理、副经理即因炒地行贿逾千万,贪污公款过百万,导致该公司1.04亿元国有资产损失;至审计时,仅剩824元的残破办公用品。

如果中建八局第三建筑公司清偿北海公司的损失,其净资产将为负8000多万元,处于资不抵债、濒临破产的境地;如果中建八局来弥补北海公司的损失,需要现有1.3万人的施工队伍辛辛苦苦工作3年多。

直到10年后,北海公司两直接责任人才受到法律的惩处。]

亿元国有资产损失的前前后后——南京特派办审计揭露阮良海等犯罪真相纪实

今年5月16日,广西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公诉人提起的中建八局北海公司原经理阮良海、原副经理李小平涉嫌贪污、受贿案件进行开庭审理,以贪污罪判处阮良海、李小平有期徒刑各3年。

时隔近一年半,受到国务院领导高度重视的中建北海公司案最终有了初步审理结果,在这结果的背后,倾注了审计署驻南京特派办审计人员大量的心血。

1992年的改革开放大潮成就了一大批智者,也淹没了不少不识水性的盲从者。中建八局第三建筑公司北海公司的阮良海、李小平就是这样,在还没来得及享受成功的喜悦时就被淘汰出局。他们的出局,在当时并没有引起人们太多的注意。

然而10年后,南京办审计人员在延伸审计时历经艰辛,找到了相关答案:1993年以来,北海公司采取自行开发、与他人联合开发等形式,在不进行土地登记、无土地使用证的情况下,利用“用地红线图、蓝线图”等形式,在北海市境内从非国家土地部门的单位手中购地418.94亩,共支付购地成本8895万多元,8年来未对“圈地”进行任何开发;北海公司还分别开工建设铺面房2737平方米,商品房27057平方米,投入建设成本1597万元,除部分房屋完工已作销售外,大部分工程已停建形成“半拉子”工程,这些“半拉子”工程又被法院查封,造成损失1597万元;到2000年末,北海公司“其它应收款”科目余额562万多元,主要是支付的购地信息费及中介费、个人借款、有关单位借款,其中借款99%是有关单位和个人3年以上的陈年欠款,已形成北海公司的坏账。投资者的盲目决策,加上北海公司经营者“炒卖”土地等违纪经营行为,造成损失达1.04亿元,另外,账外“炒地”达7837万多元。 

存货?1.2亿元?

2001年4月10日至7月31日,按照审计署的要求,南京办经贸处组成审计组,对中建八局2000年度财务收支以及涉及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等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对中建八局所属二三级全资子公司等有关单位进行了延伸审计,对有关审计事项则追溯到以前年度。

南京办根据审计实施方案的要求,对中建八局进行了经济责任审计。在对其会计报表进行分析时,细致的审计人员发现,其下属单位第三建筑公司的存货金额竟高达1.2亿元,占其资产总额的20%。凭借职业的敏感,审计人员认为,在建筑企业,单砖瓦、建材等存货,其数量不可能有如此之巨。经初步审计,其中只有三分之一属于正常存货,另外的三分之二属于房地产项目。于是,将其列为审计重点单位。审计人员发现,该公司1992年在广西北海市投资600万元创建的北海公司长期没有收益。经过深入了解,得知该企业是在那里搞房地产开发。联想到1992年改革开放后,广东、海南、广西一带掀起的房地产热及其所带来的一系列不良后果,审计人员决定进行延伸调查。

同年6月初,审计人员登上南下的列车,经过40多个小时的颠簸,来到了风光秀丽的著名旅游胜地——广西北海市。审计人员无心赏景,径直来到北海公司的办公地点,可与眼前美景极不相称的是北海公司的一片萧条:公司的三四名留守人员蜗居在两间房子里。就是这两间自行开发的办公用房,要不是法院考虑到他们无容身之处,也可能早就给执行了。如此一家公司,它曾经的法定代表人和经理阮良海竟然还因为“创业有功”,获得过124平方米、价值50万元的三室二厅的房产奖励,同时还获得现金奖励10万元。

面对此情此景,审计人员陷入沉思:这是什么样的一家企业啊!

创办于1992年9月的北海公司,在注册之初就以虚拟的工程项目申请立项,在不进行土地登记、无土地使用证的情况下,利用当地政府和有关领导的批文,大肆炒作“用地红线图、蓝线图”,进行非法土地买卖。公司内部无管理,财务会计无核算,账务管理十分混乱——这就是北海公司!对于局外人来说,要想弄明白其10年的账目,无异于大海捞针。

为了查清问题,审计人员首先对该公司的账册进行了梳理,对那些零乱不堪的凭证、污秽发霉的账簿逐一进行了深入细致的清理。经过多日的辛劳,他们从散乱的会计资料中筛选出大量的线索,基本掌握了北海公司在非法“炒卖”土地过程中的一些咨询费、劳务费支出情况。然而,实际调查却遭遇了重重困难。经过10年的时间跨度,人与事都发生了很大变化。当年为北海公司炒卖土地奔走搭线之人,许多都了无踪影,一些交易过的公司,亦已人去楼空。审计调查工作一时限入僵局。为了不影响审计工作全局,审计人员在完成相关工作后被迫撤回。

寻找新的突破口

是知难而退,还是穷追不舍?南京办选择了后者。时任南京办副特派员的陈成富在详细听取了审计组的情况汇报后,当即拍板决定:不管遇到多大困难,一定要继续深入地追查下去。

肩负着维护国有资产安全完整的神圣使命,2001年7月,南京办的5名审计人员在陈成富的带领下,冒着盛夏的酷暑高温,再次南下广西。这一次,他们争取到了被审计单位主管部门的进一步支持。中建总公司专门派出审计局的领导陪同前往,中建八局的领导还亲自点兵,并将原北海公司的财务负责人和审计认定的涉案人员,从上海和南宁召至北海,协助审计。

有了各方面的配合和支持,审计人员的信心更足了。他们再一次搬出成摞的账本,强忍着其中散发出的各种霉味和老鼠的尿臊味,像过筛子似的翻看着10年间的一页页账目,从中寻找能够带来突破的蛛丝马迹。

就在查账工作进展到一半、涉及到其“小金库”的时候,北海公司的领导人有些撑不住了,背地里上演了一幕李代桃僵的插曲。

一天晚上,在炎热天气里长时间高强度工作的审计人员,劳累得实在有点支撑不住了,决定放松一下神经。他们相约来到我国最大的海滩——北海银滩去游泳。这是他们二赴北海,但第一次领略这里的风景。回来的时候,已是晚上10点多钟。谁都没有想到,这次自费休闲活动,竟会成为调查工作的转折点。

从海滩回来后,审计人员精神放松了,思维也活跃了。就在他们准备休息的当口,一名审计人员突然一闪念,提出了“北海公司领导人是否会借机改账”的疑问,这一说,使大家都警觉起来。他们决定立刻打车去查看。远远地,他们觉察到北海公司的办公室里亮着灯光。一下车,他们快步冲上楼,看到北海公司经理阮良海带领二三个人赤膊上阵,正在销毁证据、涂改账册,忙得大汗淋漓。见此情景,审计人员隐隐约约地觉得突破口就在其中。他们当即进行资料保全,将账册封好,带回了宾馆。

击溃心理防线

  有了上面的插曲,审计调查的重点和目标就更明确了。“从千头万绪中寻找蛛丝马迹,从千辛万苦中寻找审计价值的体现,从千言万语中宣传党的政策,力争有关人员能够配合审计交代问题取得重大突破。”这是他们此次审计确立的一个重要原则。随后,审计人员便开始分头行动:一拨人继续盘点资产,另一拨人开始奔走于北海工、农、中、建等各大银行的储蓄所、信用社之间,查询取证,并对有疑点的资金进行更进一步的跟踪,对北海公司账面上记录的土地进行逐块现场盘点。通过内查外调,千方百计地扩大战果。

俗话说:做贼心虚。在此次审计中,审计人员正是抓住了对手的心虚之处,采取了心理战术,使得案情不断取得进展。他们利用已掌握的基本线索,整天忙碌穿梭于各银行及其储蓄所之间,进行调查取证,这无形之中引起了涉案人员的心理恐慌。

事实上,审计人员为落实一笔108万元资金的去向,尽管数十次往返于建设银行的几个办事处之间,但由于缺乏查询记录和具体取款日期,只能是大海捞针,很难掌握确凿的事实证据。就连通过遍翻银行某一时段储蓄取款流水记录找到的阮良海、李小平签字的取款记录单,也因两人字迹相似,一时无法鉴定出结果。审计人员从数十万个个人储蓄账本中意外带出的阮良海、李小平两个共20万元的资金账户,也是通过进一步查询,从储蓄提款单中发现了北海公司会计的提款笔迹,才从会计那里得到证实的。

虽然掌握了一些零零散散的案情线索,但还不能直接作为定性的证据。于是,审计人员决定以已经掌握较多线索的这108万元资金为突破口,对阮良海、李小平展开心理攻势。

审计人员对两人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苦口婆心地反复宣传党的政策。而阮良海、李小平由于有了1997年的审计漏网经历及其较强的财务反侦查能力,仍然心存侥幸,用尽心机揣摩审计人员掌握到了什么证据,掌握到何种程度,妄图逃避罪责。

审计人员则不时抛出一个个信息,让他们难以猜测。经过3天的反复较量,审计人员终于击溃了对方的心理防线,迫使两人一步步写出了书面交代材料。

正如审计人员所猜想的,阮良海、李小平两人将108万元资金几经倒腾,除26万元用于行贿外,其中的58万元被阮良海取出据为己有,用于炒股和装修住房;而余款24万元则在支付“土地信息费”过程中被李小平用于赌博等挥霍。此外,两人还交待了其他行贿重要线索。

案情浮出水面

审计在一步步地深入,阮良海、李小平为进行炒卖土地等非法经营活动涉嫌行贿(或送钱)的案情,也一件件浮出水面。

在1992年9月至1993年7月短短10个月时间里,阮良海、李小平等人以“土地信息费、中介费、劳务费”等名义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741万元。为办理“市长批文”,阮良海通过“谢某”向有关人员行贿100万元,但土地最终也未能得到落实;为取得土地使用权,多次向北海市数户房地产经理支付“劳务费、好处费”343万元;为办理某块土地性质变更手续,经阮良海批准,一次性付给北海市土地管理局李某78万元;以介绍两块共计300亩土地为由,向武警北海支队“刘某”及自称是医生的“李某”支付“信息费”220万元。同时假借建设“海虹大酒店”、“海星大酒店”等名义,以疏通关系为由,向10多名身份不明人员送钱326万元。另外,还以“中介费、劳务费”等名义付给北海金辉房地产公司等3家企业384万元;付给中国工商银行北海分行劳动服务公司143万元,其资金去向及用途不明……这一串串数字,真可谓触目惊心。

审计人员根据掌握到的这些线索,对每一笔往来资金进行了核对,并从相关银行提取到了所有相关证据。这些资金经审计人员竭尽全力地核算,达到了1594万元,再加上阮良海、李小平在非法炒卖土地的过程中利用行贿之机,以支付“土地招商咨询费”名义,套出据为己有的108万元,两人涉嫌行贿、贪污近1700万元。

记者附记

一个投资600万元的企业,经营仅10个月时间,即造成上亿元国有资产流失。然而,令人奇怪的是,它的上级部门还曾将其列为“先进”给予了重奖,对于其随后的歇业却没有任何追究,以致于一个重大行贿、贪污大案隐藏达10年之久。10年后,当南京办奉命对中建总公司进行审计时,作为延伸审计的一部分,审计人员从一个易被忽略的财务“存货”中牵出该桩大案,并历尽艰辛揭露出其中的一个个内幕。

北海公司的这桩经济大案,先后耗用6名审计人员两个月时间。他们两赴广西,足迹遍布北海的各大银行及其储蓄所之间,在可能查找到线索的时间段内,翻遍了所有银行的存取款流水账目,经过多次反复,才从单据的海洋中找到部分相关证据,而另外大量的线索却因为人事的变迁,难以深入追查下去,使得30多名涉案人员至今难究其责。

这样的审计结果,曾经引起了当时国务院领导的高度重视。他们当即作出批示,要求最高人民检察院立案查处。

2002年1月4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即派人前往南京办,阅卷商谈案件情况。南京办同时向他们移交了长达430多页的关于阮良海、李小平涉嫌贪污等问题的移送处理材料。由于时间跨度太长,加上当时的北海房地产开发热,炒地皮、炒楼花盛行,工商、财务等方面资料不全,从业人员来自五湖四海,而当时中建八局北海公司仅有阮良海、李小平及1名会计共3人,土地的买卖、中介费支付均由阮良海一人操作,公司其他人员根本不清楚,这一系列因素都给案件的最终查处带来很大的难度。当地司法部门经过一年多时间的调查确认,对阮良海、李小平贪污108万元的事实作了认定,其他案情有待今后作进一步查证。

北海公司两责任人行贿、贪污造成亿元国有资产流失案审理工作已告一段落,这个案件,留给世人更多的是警示,以及更深层次的思考:当前只有依法对国有资产加强及时、有效的监督与管理,加大效益审计、经济责任审计的力度,才能确保国有资产不再流失,并使之保值增值。

【来源:国家审计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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