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民源公司1996年因虚假年报严重误导投资者,而使股价在短时间扶摇直上,大批股民高位套牢,构成中国证券史上最严重的一起证券欺诈案。因此对该公司的重组成为一个艰难的实验。
一、琼民源重组--上市公司重组的"哥德巴赫猜想"
(一)重组面临的五大难题:1、股本扩张基础不实,关联往来复杂,资产置换难以实施。2、流通盘巨大,对重组操作主体利润要求高:琼民源流通股由上市之初的3378.5万股增至18742.347万股,巨大的流通盘要求重组操作主体需有足够的利润及一定成长性才能支撑重组后的公司业绩。3、平均持股成本高,重组压力大:1996年1月至1997年1月,琼民源股价由2.01元被炒作到26.40元,社会公众股东持股成本过高,对重组后新公司二级市场股价补偿预期高,对重组形成巨大压力。4、社会公众股东人数过多,保持社会稳定是首要目标。1996年底,社会公众股东人数为4.94万,1997年2月停牌时为10.79万人,2个月之内,5.85万人在绝对高位买入股票。巨大的社会公众股东群体在高位套牢已达两年之久,重组成功与否关系社会稳定之大计。5、停牌时间长,重组进入倒计时:自1997年2月停牌至1998年11月北京住总入主,时间已近两年,庞大的社会公众股东在高位持股,损失惨重,必须尽快重组,在时间上最大限度地降低损失,保护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利益。
二、 上市公司重组新模式--公司重组,独辟蹊径
(一)股权转让:1998年11月20日,北京市政府批准将民源海南公司持有的琼民源38.92%国有法人股股权划拨给北京住宅开发建设集团总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住总")。
(二)召开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1999年1月5日,琼民源临时股东大会在深圳召开选举产生新一届董事会、监事会、聘请北京京都会计师事务所和德威资产评估公司对琼民源资产财务状况进行核查及授权新一届董事会进行公司重组。
(三)召开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确立公司重组"发起设立、定向增发、等量换股、新增发行"方案:1. 发起设立:由北京住总为主发起人,联合其它六家企业共同发起设立"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关村发展")。2. 定向增发:中关村发展向北京住总定向增发18742万股法人股。3. 等量换股:北京住总以18742万股与琼民源18742万股社会公众股进行等量换股。换股工作完成后,中关村科技随即就换股部分申请上市交易。4.新增发行:在上市之后的一定时期,向股权登记日持有中关村科技流通股的股东,按1:1比例配发新股。
(四)琼民源终止上市,北京住总与其它法人股东共同对琼民源进行"二次创业":本次公司重组换股工作完成后,由琼民源董事会向中国证监会办理琼民源终止上市申请。琼民源终止上市后,在北京市政府和其它政府主管部门支持下,琼民源将进行"二次创业"。
三、 公司重组整体方案的战略意义分析
应当说,本方案兼顾了各方利益、解决了重组面临的五大难题。
(一)对于北京住总:1、为政府分忧,为社会稳定出力。作为本次公司重组主体,北京住总承担着巨大的风险,重组方案设计一直将保护和补偿社会公众股东利益、维持社会稳定放在首位。应当说,北京住总本次重组不仅是一种企业行为,更是在政府大力协调、中介机构专业配合下的具有深远意义及战略高度的行为。2、通过本次重组上市,投入优质资产,开辟融资渠道,实现控股上市公司中关村北京住总此次作为新设公司的主发起人,将下属10个全资子公司的优质资产及对两家公司的股权投入组建新公司,达成对中关村发展的相对控股,实现集团通过资本运营取得进一步发展的战略目的。3、大幅提升企业知名度。
(二)对于中关村发展:1、构建中国资本市场的"中关村硅谷"高新技术龙头概念。2、七大知名企业共同发起设立公司,为良好法人治理结构的构筑和高科技项目的引进埋下双重伏笔。
(三)对于琼民源社会公众股东:1、两步补偿:第一步,通过"等量换股",将社会公众股东由可落实每股净资产仅为0.032元的琼民源换到98年预计每股净资产2.21元的新设公司;第二步,通过向股权登记日持股者按1:1比例配发新股。2、两步走、两步间隔一个月左右基于两方面因素:充分考虑了对市场风险的化解;便于原公众股东筹集资金或部分变现参与第二次配发。
(四)对于琼民源法人股东:终止上市后的琼民源将在北京住总的带领和北京市政府的政策支持下切实搞好"二次创业",以保障琼民源广大法人股东利益。
四、 本次公司重组对于资本市场及业务创新的重大意义
(一)拓展上市公司重组新模式:公司重组模式保留了被重组公司的法律主体延续性,原公司的债权、债务关系存续,不发生变动,避免了当前普遍采用的资产置换方式中遇到的债务转移和再融资难题,为重组后拥有不良资产的企业继续发挥作用、切实改善经营提出了可行的发展思路和具体措施。
(二)产生了中国证券市场第一家终止上市公司,启动优胜劣汰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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