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私分帐外公款案查处始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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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年1月,北京市门头沟区审计局在对某粮库主任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时,通过对有关账簿和凭证的分析,并采取内查外调的方法,查出该单位两名工作人员利用工作之便,私分账外公款的违法行为,共收缴赃款14万元。

发现疑点顺藤摸瓜

审查粮库所属饭庄时,审计人员发现1998年3月该饭庄存入一笔12.5万元汇款,同年5月以白条形式分4次将现金全部支出,且领款人均为一人。问饭庄负责人,领款人在单位做何工作时,负责人解释说,此人已下岗,不知干什么,无法与其联系。

当天下午,审计人员在财务部门的值班表上,发现了领款人的姓名,经询问得知此人为粮库储运科长。

穷追不舍柳暗花明

审计人员迅速找到领款人了解情况,问及为何大量提取现金时,他说,过去饭庄曾向一私人借款,提取现金主要是为了归还借款,回答似乎合情入理,但其神情很不自然。于是审计人员决定从外围突破。他们先到饭庄开户银行,确认了12.5万元为河北固安粮油议价公司汇来的粮价款,然后又到河北固安粮油议价公司外调,终于真相大白。原来该粮库将价格高的进口小麦调到河北固安,换回同等数量的价格较低的国产小麦,河北固安粮油公司将两者之间的差价款,汇入粮库所属单位—

—饭庄。犯罪嫌疑人再通过饭庄倒出现金,以个人名义存入银行,最终达到私分公款的目的。

再生疑点扩大战果

审计人员从收缴的活期存折上发现,饭庄支付第一笔现金日期是5月6日,存折上在此之前已有两笔存款计4.5万元,说明在12.5万元之外,还有其他资金来源。那么资金来自何方?

在局领导和区领导的支持下,审计机关将掌握的线索、材料及时移交区检察机关,经过检察人员和审计人员日夜奋战,一起私分账外公款经济案件终于划上了圆满的句号。

两点启示

启示一,账外公款由于脱离了财务监督,致使会计内部牵制制度和稽核制度失去了作用,很容易出现管理漏洞,给单位带来经济损失,给经不住金钱诱惑者提供了犯罪的土壤和条件。

启示二,个别人自认为账外公款来源诡秘,私分公款做得天衣无缝,无人知晓,但再狡猾的狐狸早晚也要露出马脚。借此奉劝那些抱有侥幸心理的人。手莫伸,伸手必被捉。

【来源:江苏省南通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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