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夏秋之交,某街道办事处下属A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某,在携款出逃近四年后最终落网;而街道办事处原主持工作的副主任受贿、贪污、渎职罪行也彻底败露,被检察机关立案逮捕,追究刑事责任。一场把街道上下闹得沸沸扬扬的风波,终于以正义获胜而收场。然而,曾经置身于风波之中的审计人员却久久难以忘怀所经历过的一切……
一、重任在肩
那是1999年仲夏,审计机关根据部分街道“撤两建一”工作的安排,派出审计组到某街道办事处开展财务收支审计。审计组进点会议后,街道办事处的干部群众接连不断地到审计组办公点反映办事处主持工作的原副主任在工作中独断专行,曾经将大量资金借给私人关系密切的下属企业,尤其是街道办事处的动拆迁补偿金安排处置中存在很多疑点。反映者虽一时无法提供具体的证据或详细的线索,但他们寄希望于审计人员在街道撤并的财务收支审计中彻底查一查,决不能让财政资金和国家资产遭受侵害。
面对干部群众激愤的反映,审计组深感肩上的责任重大。大家经过认真讨论研究,拟定出详尽的审计实施方案,特别强调对街道办事处10万元以上的资金运作情况作全面详查,查清每一笔资金来龙去脉,不放过任何一点蛛丝马迹。
审计工作开展不久,审计人员便发现该街道办事处在1997年4月至1999年3月间,先后三次将总计150万元财政资金用于偿还对区内3个部门的借款,同时偿还相应的借款利息8.47万元。然而再往上追查,却不见街道办事处账上有相关借款的任何记载。这到底是什么性质的借款?审计人员不由对这三笔借款的合规性合法性产生了疑问。询问财务人员,都支支吾吾有难言之隐。经直接向主持工作的原副主任调查,原来是街道办事处代下属A公司偿还的债务。而A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某正是干部群众反映的与街道办事处原副主任关系很特殊的“小兄弟”之一。因这位“小兄弟”王某已于1997年末携款出走,A公司已歇业,无力偿债,只能由担保人街道办事处代为履行还款责任,这150万元借款就是偿债款。
于是,A公司顺理成章地进入了审计人员的视野,纳入了审计调查的范围。但存封于街道办事处某科室的A公司财务资料散乱不全,相关人员也早已遣散回家。一整箱乱糟糟的会计资料反映出企业管理的混乱和经营的无能,公司已经资不抵债。经初步分析,其中比较完整的会计记录仅仅只有A公司与街道内部分企业间的一些往来款项,竟然也有数百万欠债。A公司150万元借款问题查清了,但是动迁补偿金问题却仍无线索,看来从A公司身上已不可能有新的发现和进展,调查工作陷入了僵局。
审计组成员又一次坐下来商量分析。大家认为,干部群众一而再地反映动迁补偿金有问题,这似乎不会是空穴来风式的猜测,估计有更深的情况我们还没有掌握,更重要的线索还未被发现。于是,审计组商定了开辟新“战场”的具体做法,即将群众反映强烈的动拆迁补偿金列为重点调查内容,深入一线了解情况。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多次走访干部群众,召开中层干部座谈会,不久,新的线索终于出现了:一名中层干部给审计人员传递了一条信息,说该街道办事处下属几家较大的企业的负责人与办事处原副主任关系密切,还特别提到了B公司,称这些单位中有的曾经代表街道办事处办理过动拆迁事项,建议审计人员好好查一查。
二、兵分两路
新的线索让审计人员又一次振奋起来,同时也感到有很大的压力。因为按照街道撤并工作的进度安排,当时审计实施阶段的现场工作应转入汇总整理、准备撤点的阶段。如何在保证按时完成审计任务的前提下,把群众反映的问题查个水落石出,这是摆在审计组面前的难题。为了克服时间和人手的制约,经审计组商量讨论,决定调整审计重点和人员搭配,兵分两路:由审计组长委派的一名同志负责,带领部分审计人员抓紧时间,着手整理汇总财务收支审计情况,准备拟写审计报告汇报稿,以保证审计工作进度;审计组长带领一名审计人员继续留在街道办事处,对办事处下属企业开展延伸审计。调整后的审计实施方案当即得到审计机关领导批准,付诸实施。
延伸审计B公司,初步审核情况表明:B公司经营活动、会计核算、财务管理等尚属正常,看起来似乎没有问题。但当审计人员提及代办街道部分动拆迁事项时,财务部门开始推托,其他部门装聋作哑。在审计人员的一再要求和催促下,B公司负责人终于同意财务部门交出专门账册。反常的举动引起了审计人员警觉,这里面很可能有猫腻。果然,一笔284.9万元动拆迁补偿金进入审计人员视野:1997年11月以暂借款名义付给动迁公司100万元,同年12月付给农行贷款180万元及利息4.9万元。据核查,B公司与动迁公司、农业银行之间并无借贷往来,那为什么要付款?而且用动拆迁补偿金支付?经调查了解,这些资金又是代替A公司归还的欠债。可A公司并没有动拆迁事实呀!动迁补偿金有从何而来?
疑团重重,必须对B公司代办的动拆迁事项进行全面审核。审计人员以280余万元为线索,在一叠叠动拆迁协议合同中有针对性地进行抽查,一处一处核对,很快发现了某处动迁房址似曾相识。审计人员当即赶到该处实地调查了解,走访相关单位,终于查实该动迁协议书所指地址原业主是某工业公司等单位,并早已取得了拆迁补偿金。同一地址两次签协议,两次获取国家动迁补偿金,性质恶劣!面对审计人员的追问,B公司的回答漏洞百出,难以自圆其说。随着审计工作的深入,街道办事处原副主任、B公司、某动迁公司三方合谋利用虚设的动拆迁房屋,骗取市政动迁补偿费弥补企业借贷资金窟窿,并私分结余款的重大违法违纪问题浮出了水面。
三、真相大白
1997年9月,B公司在受街道办事处原副主任委派,代办街道部分动拆迁事项中,与动迁公司就某处房产签订市政工程动拆迁补偿协议,议定街道办事处获动迁补偿金311万元。而实际上被动拆迁的房产为某工业公司等单位所有,并已于同年7月份先后与动迁公司签了相关协议,取得了相应的补偿款。B公司代表街道办事处与动迁公司签的这份动拆迁补偿协议纯属虚构,并就此非法获取了国家动迁资金。
根据所谓的“动拆迁补偿协议”,动迁公司先后将311万元动迁补偿款划入B公司账户,B公司再先后代替A公司归还动迁公司和农行的欠款及利息,共计284.9万元(经查证,这两笔借贷款都是在街道办事处原副主任出面牵线或介绍下形成的,动迁公司还为A公司的农行贷款作了担保)。余款26.1万元被街道办事处原副主任、B公司负责人以各种名义的代付款、会务费支付殆尽。
街道办事处原副主任的哥们义气和贪图私利,使其深陷于A公司圈钱骗局。动迁公司为规避不负责任地出借资金和出具担保造成的风险,弄虚作假,侵害国家利益。B公司秉承上级旨意违法操作,牟取一点蝇头小利。三者沆瀣一气,致使国家动拆迁资金损失311万元。
这起连环圈钱、骗钱案的始作俑者——一个注册资金仅百万元的A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某,几年来,利用各种手段和人际关系,拉拢腐蚀干部。同时,又借某些领导的庇护,以借款名义大肆圈骗资金近千万元,携款出逃,给一些部门和企业造成巨大损失,其中街道财政资金和国家动拆迁资金直接损失达461万元。而A公司在1998年8月歇业时,企业资不抵债,货币资金不足千元。
随着案件真相的揭露和不法分子的落网,此案留给人们的教训和思考是极其深刻的。国家审计这把正义和法治之剑将永远忠诚于人民。
四、案例点评
本案例讲述了审计机关在对街道办事处财务收支审计中,如何查出街道办事处原主持工作的副主任徇私渎职造成街道财政资金和国家动拆迁资金巨大损失的违法事件。案例中有几个值得总结的方面:一是审计中发现的一系列严重的违法违纪问题不是孤立的,往往有一个较长的发展过程,很可能牵涉到其他方面的问题,因此审计机关必须认真彻底查清整个过程,全面揭示问题真相;二是审计工作和其他工作一样,必须充分相信和依靠被审计单位的干部和群众。堡垒最容易从内部突破,获取内部情况线索对于提高审计效果和效率是十分重要的;三是审计组面对错综复杂的情况,要勤于分析,善于攻坚,分清轻重缓急,明确审计目标,适时调整审计实施方案,从而确保审计工作取得实效。
【来源:普陀区审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