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石二鸟查处违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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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机关对某证券公司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审计人员从内控制度检查入手,利用计算机辅助审计发现问题,揭示该公司利用账外资金以及违规资产委托理财,配合自营业务违规操纵股价的事实。

一、从内部控制制度检查中发现线索

审计组进驻该公司后,首先了解该公司自营证券业务的内控制度以及操作流程,发现该公司自营证券业务内控制度制定和执行过程中存在重大隐患。主要体现在4个方面:一是没有建立分级决策程序;二是没有建立自营证券业务买卖交易行为的审批程序和监督制度;三是自营证券业务没有建立不相容岗位分离制度;四是交易过程中存在董事长电话随时通知交易员下单交易的情况。审计组据此判断:该公司自营证券业务的有效性、合法性可能存在违规问题,于是决定对该公司自营证券业务进行重点审计。

二、利用计算机对账户进行分析发现问题

根据该公司自营证券部门提供的报表反映,该公司持有“F”股票的持仓比例占流通股的9.97%。根据这一情况,审计人员分析,该公司“F”股票的持仓比例达9.97%,已接近《证券法》规定的10%,这难道是巧合还是刻意做出来的?是否还存在其他隐情?审计人员带着这些疑问找自营证券部门的负责人了解情况。据该负责人解释,买入“F”股票时没有决策报告和交易审批程序,而是由董事长电话通知交易员买入。审计人员根据该公司自营证券内控制度失控的问题,当即要求该公司提供所有自营账号。审计组根据自营账号,利用计算机对自营账号中的交易记录进行筛选,筛选结果与其提供的报表数据一致,“F”股票的持仓比例确实是9.97%。该公司自营证券业务会不会存在利用其他账户从事自营证券业务操作?审计组带着疑问将视线转向其他账户,决定增加抽审样本量,对该公司所有的账户进行筛选。

此时,该公司领导和相关人员先以数据无法导出和数据库接口不能连接等理由搪塞审计组,后又以商业秘密和客户个人隐私不能泄露为由不提供数据。审计人员以特有的职业敏感,判断该公司在其他账户中肯定会存在问题,于是向审计机关领导作了汇报。在得到领导的同意后,审计组按有关规定要求该公司提供所有客户的账户交易记录的电子数据资料。审计组根据提供的电子数据利用计算机筛选,发现在该公司直属营业部有200个个人账户持有1000多万股“F”股票,并且这些股东账户编号成规律的联号(个位数上加2)。审计组分析,这些账户可能是集中开户系该公司控制。如果这个假设成立,那么该公司将存在操纵股价之嫌。于是,审计组决定对该直属营业部的200个个人账户进行重点延伸审计。

经计算机对200个个人账户的交易记录筛选比对,发现这些账户在同一时点买入、卖出“F”股票,并且使用同一个资金账户。这一疑点引起审计组的注意,该公司是否存在利用个人账户买卖“F”股票?买入“F”股票的资金从那里来?这些个人账户为什么与该公司自营证券部门的账户同时买卖“F”股票?这些个人账户是否是自然人?一连串的问题,萦绕在审计人员的脑海里。

三、层层深入,查证自营业务违规超比例和操纵股价

经过对已掌握的事实研究分析,审计组认为,要查证这些问题,必须从账户开户资料和资金往来流向入手。审计组经对200个个人账户的开户资料审计,发现这些账户都是山东某地的村民,而且同一天开户,开户资料中身份证等要素复印件缺失,笔迹为同一人所为。再查资金的来源系某单位转入数亿元。疑点越来越多:一是某单位的资金怎么和山东某地的村民联系在一起;二是这些账户为什么会集中同一天开户;三是这些账户为什么在同一时段集中买入“F”股票;四是这些账户为什么会使用同一资金账户;五是买入“F”股票为什么在同一个ID地址,并且操作员为该公司直属营业部经理的工号。这些反常现象说明了什么?

带着这些疑问,审计组决定找该公司直属营业部经理谈话。该经理先是否认这200个个人账户系该公司所有,买卖“F”股票系他们个人行为,与该公司无关。审计人员就问该经理,既然200个个人账户买卖“F”股票系他们个人行为,那么为什么他们买卖“F”股票时所用的ID地址是你的地址?况且操作员是你的工号?这200个个人是否与你签订过委托买卖合同?在事实面前,该经理如实讲清了这200个个人账户系该公司自营证券部门控制,账户以50元一张身份证在山东某地买入后,由该公司集中开户,这些账户主要是用于炒作“F”股票分仓所用。问题水落石出了,审计组将200个个人账户中的1000多万股股票与自营账户中的数量相加后计算出,该公司持有“F”股票占流通股的19.98%,超过了《证券法》的有关规定,并且存在不转移所有权的买卖行为。

四、乘胜追击,揭露违规操纵股价和账外资金

针对该公司存在的重大违规问题,审计组认为,该公司操纵股价的行为可能还有更重大的问题。于是,决定进一步扩大审计范围,对该公司的资产委托管理部门进行审计,主要审计该公司是否利用资产委托管理账户同时集中持有“F”股票。经审计,发现该公司违规采用保本、保底、保收益的方式进行资产委托管理,并且同时持有“F”股票,占流通股的41%。这样,该公司利用账外200个个人账户、违规开展资产委托管理业务,配合自营证券业务共同持有“F”股票,占流通股总计达60.98%,存在操纵股价的重大违规行为。同时,审计组对该公司从某单位融入的数亿元资金进行延伸审计,发现该单位的资金系账外资金。在审计组的不懈努力下,一起违规操纵股价和某单位账外资金的案件水落石出。审计机关发挥“经济卫士”的职能作用,维护了法律的尊严。

五、案例点评

本案例有三个方面值得借鉴:一是从内控制度检查入手,发现疑点。二是利用计算机辅助审计对账户进行筛选,从而揭示问题。三是审计人员运用娴熟的证券审计知识和丰富的审计经验,及时扩大审计面,步步深入,审深审透,一查到底,体现了高度的责任感。

【来源:上海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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