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鄞州区审计查处一起长期侵占挪用公款案纪实
返回

2004年底,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审计局在对某镇原镇长经济责任审计中,查出该镇原出纳人员利用职务之便,通过往来款挂账手法,长期侵占挪用公款的经济案件。目前有关责任人已受到党纪、政纪处理,这一案件的查处对乡镇如何清理规范往来款项起到了良好的警示作用。

审计函证 发现疑点

审计人员在对该镇政府其中一笔三年期以上的暂付款(金额5万元)进行函证时,对方单位(下属某水库)回函称该往来款项“已结清”。审计人员感到蹊跷,就询问现任的财务人员,由于原经办此事的会计、出纳已退休或调离,他们对该往来款项挂账原因并不清楚。审计人员决定从账户审计入手,追溯镇政府原始凭证便发现:付款凭据——某水库开具的收款收据背面有当时镇长审批“同意支付”,另在收据上有小字备注“借款收回”,而翻阅镇政府账册未发现当时镇政府向某水库借款的记录。

兵分两路 查获铁证

审计局领导听取审计组汇报后,一起分析各种可能性并确定相应措施,最后决定马上实地对账,同时为防止疏漏,将镇政府与该水库历年的资金往来进行逐笔核对,除了该笔借入款镇政府当时没有记账,归还时镇政府又挂账“暂付款”外,其余双方均有账面记录且金额分毫未差,至此,该镇财会人员利用往来款项挂账手法,侵占挪用公款案件已露出水面。

与此同时,镇纪委对当事人原出纳陆某进行了控制,还召回了已退休在家的原镇政府会计杜某,陆某在证据面前只好如实交待了问题并当即退回了5万元赃款。由此揭开了该笔“单边账”的真面目:时间回到1997年10月7日,当时该镇财政还很困难,有时连机关正常经费也不能保证,镇领导向下属水库借入5万元,并由时任出纳的陆某办理。陆某收到该笔款项后,向对方出具了镇政府盖章的借条便笺,未开具收款收据,也未入账。2002年1月14日水库凭借条来讨钱,镇领导签署“同意支付”的意见,当时的会计杜某授意其他财务人员开具一份本应在1997年开具的镇政府收据,挂账“暂付款”,同时将借条与该收据个人隐匿起来,甚至在2003年退休办理移交时也未向组织或接交人说明此事,直至东窗事发。至此一起镇原出纳人员陆某企图贪污并最终长期挪用公款,会计人员不严格审核监督,反而包庇纵容的经济案件被查获。

及时移交 严肃处理

审计机关在整理分析有关证据后,及时向区纪委进行了案件移交,区纪委当即立案审查,经调查取证全部采纳了审计移交的证据,对当事责任人作出了严肃处理:陆某开除党籍,并撤销了其现任的镇政府办副主任、镇人武部副部长职务,还对审核监督不严已退休的会计杜某进行了严肃的通报批评。

【来源:国家审计局】

 
* 技术支持单位:浙江衡信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