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家银行纠正审计发现业务违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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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审计署前日发布的2008年第1号审计结果公告,中国银行、交通银行和招商银行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在深入核查、分清责任的基础上,对163名责任人进行了行政处理,对会计核算不实9亿元的问题,3家银行均已调整账目;对私设“小金库”3.29亿元的问题,有关银行已纳入法定账册核算。

国家审计署审计长李金华去年6月27日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2006年度中央预算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时说,在对3家股份制银行资产负债损益进行审计时,查出会计核算不实问题9亿元,私设“小金库”3.29亿元。

这份名为“2006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纠正结果”的公告显示,中国银行和交通银行已停止违规向不符合贷款条件的房地产公司发放贷款的做法,并清收违规贷款6.15亿元。3家银行已按规定严格土地储备贷款准入要求,交通银行加强了对土地储备贷款项目的合规性审查,中国银行和招商银行对不提供抵押等不符合土地储备贷款条件的项目进行了清收,已收回11.22亿元贷款。

中国银行和交通银行已从制度安排、贷款“三查”(贷前调查、贷时审查、贷后检查)和检查督导三个层面加强了按揭贷款管理,防范虚假按揭的产生,并正在采取法律手段积极清收已发放的虚假按揭贷款。交通银行、招商银行针对信贷资金或其他不能用于借贷的资金违规投入房地产市场的问题,完善了相关制度,对分行办理的大额委托贷款实行总行备案制,清理了委托人主体资格、贷款资金性质界定不够清晰的委托贷款,全额收回了审计查出的2.5亿元违规委托贷款。对上海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将从招商银行上海静安寺支行取得的年利率为5.022%的流动资金贷款2.9亿元,以委托贷款的方式按8%的年利率转贷给房地产公司的问题,招商银行已将上述贷款全部收回。

关于结算业务存在的违规问题。3家银行开展了法规教育和培训,要求各分支机构严格按照《人民币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和反洗钱法等法律法规,加强对账户资金流动的监控,增强风险意识。

根据审计署去年7月20日公布的中行、交行、招行2005年度资产负债损益审计结果显示,中国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2005年度违规发放贷款共计93.56亿元。

【来源:注会CPA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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