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7月26日,安徽省阜南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安徽省阜阳市阜南县曹集镇原财政所所长、蓄洪区运用补偿办主任张后起贪污淮河救灾补偿款一案,通过庭审举证、质证,以贪污罪判处张后起有期徒刑10年,并对扣押在案的赃款本息11万多元予以追缴。
张后起最终能够受到法律的严惩,其原因主要在于审计署驻南京特派办对淮河救灾补偿资金的审计和对所审计出的问题的准确定位。
发现贪污线索
2003年6月下旬至7月中旬,安徽省淮河流域发生了自1954年以来最大的洪水,因房屋水毁造成30多万人生活贫困。中央紧急启动救灾补偿措施,20多亿元救灾补偿资金被陆续拨往灾区,以帮助灾区群众尽快恢复生产、渡过难关。
今年3月15日,南京特派办根据上级部署对安徽省2003年7月至今年2月底用于淮河流域洪灾的救济补偿资金进行审计,审计人员在分析计算机筛选出来的数据时发现,曹集镇有一块250亩的杨树林补偿款数额在万元以上且恰好是一个整数,有点可疑。
带着疑问,审计人员翻阅了其相应的附属资料和基础资料,发现表格填写的笔墨前后不一,主表是碳素墨水写的,而此块杨树林的数字是用圆珠笔填写的,给人的第一印象就是后添加的。于是,审计组将曹集镇作为审计的一个重点。
在曹集镇,时任镇财政所长兼蓄洪区运用补偿办主任的张后起接待了审计人员。看着忠厚老实的张后起,审计人员怎么也没把他与虚报救灾补偿款联系起来。
针对审计人员提出的问题,张后起拿出了几份完整的关于杨树林承包的资料。资料反映,这批杨树林承包地主要集中在该镇的任郢村,约有1700多亩,由5个大户承包。在了解到相关情况后,审计人员便到实地进行调查。
走访中,问题又进一步暴露了出来。审计人员发现,无论是承包大户还是当地群众,他们在言谈中提到的都只有4个承包户。
这一说法很快就得到了验证。在承包任郢村杨树林的前4个大户,哪怕是2名在县城工作的承包人员都抽空与审计人员见了面,而“承包”250亩杨树林的当地村民王某却迟迟不肯露面。
见不着王某,审计人员又从另一个方面进一步求证。他们再次借助计算机,把信用社发放补偿金的数据转换出来,再通过大户查询,发现任郢村的5个杨树林承包大户的补偿资金全部发放到位,各自的存折都已取走,奇怪的是存折上的钱至今谁也不曾提取。
艰难取证
曹集镇任郢村地处低洼地带,有2209亩纳税地。2002年12月,该村走退耕还林、以林兴农、以林富农、以农养农之路,通过村委会签订合同、曹集镇政府担保,将其中的1351亩土地承包给4个大户种树,期限10年。而该村群众对镇村将粮田、耕地承包给大户种树的做法意见很大。因而,涉及到这批土地的有关调查也就成了镇、村关注的焦点。
审计人员对张后起虚报杨树林面积的调查工作正是在这样的一个背景下进行的,其中遇到的阻力可想而知。
随着调查工作的深入,遇到的阻力也越来越大。
曹集镇部分镇村干部为了掩盖将杨树林这批计税土地作为非计税土地重复申报补偿的事实和强行转包农民耕地的问题,曾深夜扰民制造虚假材料,并以扣回国家补偿款作威胁,要求村民们按统一口径向审计组提供情况。他们甚至在白天派人看守村民,不让他们随便走出家门。
为了能取得证据,审计人员兵分几路三番五次进村,寻找与村民们接触的机会,开导他们,消除他们的疑虑。
审计人员的不懈努力最终博得灾民们的信任。当地的部分人员主动出面,帮助召集了全村100多名群众,向审计人员反映问题。在田间地头,审计人员甚至用三轮车撑起“办公室”,倾听群众呼声,并请他们帮助指认田块。
通过与群众接触交谈,审计人员确认了要寻找的调查对象——王某。
王某家住在大台上,离公路有几里地,没有人带路,审计人员就独自前往。路上巧遇放学的小孩,就请他们给指路。
在王某家里,审计人员看到,有三间瓦房,但空空如也。王某本人不在家,他的妻子承认承包杨树林的事,却拿不出相关证据材料来。问她王某是干什么的,她说是开三轮车的。什么时候回家也没个定数。
王某的家庭状况实在无法让人与一个250亩杨树林的承包大户联系到一起。这样一个家庭,每年每亩125元的杨树林承包款从何而来?由此,审计人员推定王某没有承包土地的事实,但这还需要有足够的证据来证明。
而审计取证工作要想进一步进行实在是难上加难。恰在此时,任郢村的书记、村长及文书等人都因工作不力被镇上辞退,资料还没交接,人却已外出打工。人生地不熟的审计人员根本找不着人来调查清楚此事。
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审计组只好与当地的县领导进行了沟通,请求给予工作支持。
在该县纪委的配合下,审计人员最终对张后起虚报杨树林面积并贪污救灾款的事实进行了彻查。
移送案件
今年5月24日,南京特派办的一份关于张后起利用职权伪造合同虚报骗取国家补偿资金等问题的移送处理书放到了安徽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案头。
本着快查快办的原则,5月27日,安徽省检察院即将此案转交到阜阳市检察院。阜阳市检察院即派反贪局有关领导赴阜南县领办此案。6月8日由阜阳市和阜南县两级检察机关人员组成的专案组成立,并立即展开调查取证工作。
南京办移送的案件线索和审计证明材料为案件的快速侦破提供了有利条件。专案组6名侦查人员仅经过两昼夜的紧张侦查,就基本核实了案情。6月11日,阜南县检察院即以涉嫌贪污罪对张后起立案侦查并刑事拘留。随着侦查工作的深入,6月21日对其决定逮捕,7月1日该案侦查终结,7月2日即着手移送审查起诉。7月7日,阜南县检察院以张后起贪污公款11万多元向阜南县法院提起公诉。7月26日,阜南县法院通过公开开庭审理以贪污罪对张后起作出判决。
【来源:国家审计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