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4月4日,原广西南宁火车站副站长徐英祖、原南宁火车站运转车间主任何汝进因受贿罪,分别被南宁铁路运输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5年。这起案件线索是由审计署驻长沙特派办审计组查出的。
觅蛛丝马迹 线索初露端倪
2000年6月,长沙特派办经贸处按照审计署的统一安排,对柳州铁路局进行财务收支审计。在审计和外围调查中,审计人员首先发现了铁路部门存在规定收费标准之外加收“送车费”的问题。经审计人员匡算,实际总收入与发送车数存在差距。那么,会不会存在收入不入账,或将收入据为己有、私分等问题?审计人员产生了疑问。为了不打草惊蛇,审计组在对其正常财务收支进行检查的同时,走访了当地铁路专用线主管运输的部门领导及相关人员。在调查取证中,被调查的当事人中有的担心遭打击报复或带来工作不利而不愿意配合、不敢配合,外调工作一度陷入僵局。审计人员这时清楚地意识到,这种局面不打开,就无法取得对问题的突破,怎么办?处领导及时召开了现场处室人员会议,大家摆看法,提意见,集思广益,并将讨论结果向办领导作了汇报。审计组采取政策攻心、旁敲侧击等策略,宣传党的政策,进行耐心细致的说服,并对有关部门和人员施加了必要的压力。有关人员在审计组的说服下,终于支支吾吾、遮遮掩掩地说出南宁火车站运转车间食堂2000年3月曾派人来领取过2万元的事实。得到这一线索后,审计人员迅速对运转车间食堂进行了审计。审计发现,该食堂共计收取了该项收入中的4万元现金,并全部用于职工食堂补贴。
审计人员在该笔钱的来龙去脉上顺藤摸瓜,进一步对另一铁路专用线进行调查。该单位领导声称不清楚,最好是去找使用专用线的货主。审计人员就此对某货主进行了调查,在政策的感召下,该货主透露了南宁火车站运转车间在正常收费之外每车另收取300元“送车费”的事实,但对自己总共支付了多少不肯透露,线索在出现了一点眉目后又陷入僵局之中。
一波三折 真相渐白
南宁火车站在审计组进点之前已在收费方面接受过有关部门的检查,且都侥幸过关,因此被查人员不仅心存侥幸,且早已串通一气,有了思想准备。尽管审计人员再三做工作,采取各种手段,当事人就是一口咬定不知道收取“送车费”这回事。审计人员对此并未松懈,而是步步紧逼,大打攻心战,严正指出,我们已经掌握了足够的证据,希望你们三思而行。这时有人终于经受不住压力,公开承认有收取“送车费”这回事。缺口终于被打开。
接下来的几天时间里,审计人员就“送车费”问题与当事人进行了较量。当事人统一口径,一口咬定在何汝进任主任期间的收费总额只有16万多元,何调走之后,再没有收过。审计人员通过多次会议协商后认为,必须从分化瓦解他们的同盟着手,取得对问题的突破。
随着问题的展开,线索的明朗化,对其他一些当事人的疑惑也越来越明显。在1999年8月至2000年1月何汝进任运转车间主任期间,曾8次安排其朋友黄某(一生意人)向货主签收了16.86万元的现金,这期间何汝进管账,车间书记彭某、何汝进、副主任汤某和陆某分别掌管部分现金,除徐英祖、何汝进知道总数外,其余的人只知道有8万多元用于了职工福利和会议招待,另外的8万元没了着落,到哪里去了?面对这种疑惑,当事人又急着来弥补这一不能自圆其说的资金缺口。他们找出已发放给职工的8万多元福利的签名单,剩下的8万元缺口则由有关人员暂时先垫上,锁进保险箱,对外谎称这8万元一直未动,还伪造了一份收款账单,企图蒙混过关,让审计组将此问题定性为私设“小金库”,而这也正是徐英祖等人所希望的结果。难道真的就只16万元的问题?难道仅仅是乱收费和私设“小金库”?此时,整个审计项目计划时间也快到了,而问题的定性还是责任不清,谜团重重。
在这节骨眼上,办领导对审计组的工作再次进行了重点部署。要求审计人员决不放过任何一个疑点,继续走访有关单位,以获取问题的关键性证据。
接下来的几天时间里,审计人员表面看上去好像显得很轻松,而事实上却正紧锣密鼓地进行案件的延伸调查。徐英祖等人也在加紧进行背后的“计划”,并想出了一个“金蝉脱壳”的“妙计”。7月9日晚上,徐英祖再次召集有关人员商量,并向他们承认自己自2000年1月何汝进调走后,委派其内弟刘某(一出租汽车司机)以袁柱的假名继续向货主收取送车费,收入直接交给了自己,从3月8日至6月13日共收取4次,计13.26万元。直到这时大家才知道徐英祖一直还在做着这收钱的“买卖”。在这次会上,徐英祖要求大家在第二天接受审计时,就说都知道这钱是袁柱去领的,每月都按照袁柱报过来的数字进行了登记。同时他还安排何汝进与袁柱加紧进行退款。这样做,就可以让大家共同承担起这个“担子”,个人行为便可转化为集体行为,徐英祖也就可以逃脱罪责。
狐狸再狡猾也斗不过好猎手
在徐英祖策划准备的最后一次会上,徐不无失望地对着下属说:“审计组真的厉害,我们已经顶不住了,还是招供好了。”在他们的一道道防线被攻破以后,他们一个个心思沉重,像霜打的茄子,一个个都“焉”了,煎熬中他们度过了最后一个漫漫的长夜。
7月10日,审计组很快将他们的串供戳穿,查证工作终于取得突破性进展。
7月11日是一个丰收的日子,在铁的事实和双重压力面前,徐英祖等人不得不就审计组已掌握的情况,将自己收受送车费的事实和盘供出。
经审计查明:自1999年5月起,徐英祖等人利用职务上的特权,对南宁火车站送往某铁路专用线的货主,除正常收费外,另外每车多收取现金300元。1999年5月至2000年1月,由何汝进的朋友黄某签收,2000年3月起由徐英祖的内弟刘某直接收取,至2000年6月累计收取现金30.12万元。由于资金去向不明,存在私分的迹象,审计人员判断徐英祖等人涉嫌经济犯罪。
审计组在掌握当事人基本犯罪事实后,根据办领导指示,将此案件线索移交给广西区人民检察院柳州铁路运输分院反贪局。经进一步侦查发现,徐英祖、何汝进还向南宁铁路材料厂铁路专用线货主收取“送车费”(现金)每车120元,由何汝进的亲戚王某、何某负责收取,自1999年6月至2000年5月,累计向货主收取了2960辆货车共计35万多元的“送车费”,并进行了私分。侦查中还发现了其他受贿问题。2000年11月13日,徐英祖、何汝进被刑事拘留,11月27日被逮捕,2001年4月4日,南宁铁路运输法院对其依法作出了判决。这起由审计组查出犯罪线索的案件至此告结。
【来源:国家审计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