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们在审计中发现,行政事业单位的公务接待支出居高不下,普遍存在招待费挤占事业发展专项经费的情况,严重影响工作的正常开展。经对有关部门单位接待费用情况分析表明,公务接待是个“筐”,违纪违规费用都往里面装。公务接待这个“筐”,已成为滋生腐败的温床。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说,公务接待早就变成了相互"吃、请、送",某些官员培养私人感情和实现利益交换的游戏台。存在这些问题的主要原因如下:
一、规定标准过低过时。财政部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业务招待费列支管理规定的通知》(财预字[1998]159号)第三条(一款)“地方各级行政事业单位的业务招待费的开支标准,由各地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但不得超过当年单位预算中“公务费”的2%。”的规定标准过低,不适宜当前的物价水平而无法执行,致使单位无限制的进行开支,难以规范接待行为。如我县是一个西部贫困县,长期以来,年人均公用经费预算为400元,一个单位按10个工作人员计算,单位公务费年预算为4000元,业务招待费每年最多只能开支80元,一次接待费用都不够。如果依上述规定对招待超标准进行定性,显失合理性。
二、 落实政策不力。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的通知(中办发〔2006〕33号)第十六条规定“各级党政机关应当严格遵守本规定,结合当地的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实施办法,明确规定公务接待的范围和相关开支标准”,但至今未见制定出公务接待的范围和相关开支标准,不利于部门单位控制公务接待开支标准,也不利于监督部门监督处理。
针对上述问题,我们建议:一是及时制定完善公务接待管理办法,明确公务接待的性质、档次、范围、标准,严格要求单位内部公务接待公开透明,对接待对象和陪餐人员实行实名登记制并纳入财务监督管理,实行公务接待公示制度,各类项目的公务接待范围、条件、标准、总额等制度规范和消费明细应向社会公开,防止弄虚作假,假公济私。同时明确违纪违规超标准接待处理处罚条款;二是强化监督检查,建立责任追究制;三是加强对党政机关领导干部思想教育,杜绝违纪违规超标准公务接待。四是在加快党政机关职务消费改革,使职务消费规范化、制度化和货币化,在此基础上,积极推进公务接待制度改革,按照政府运作规律和市场经济规律,建立起一套机制完善、运作规范、措施得力的管理制度,从而达到从源头上遏制住公务接待过多过滥的目标。
【来源:中国审计网 作者 周建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