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集琦近五年来的货币资金余额状况,大家可以发现自2001年以来,该公司都有上亿元的定期存款存在,尤其是2004年以来,货币资金一直在1.5亿元至1.7亿元之间浮动,但2005年半年报定存余额高达1.5亿元,非定存银行存款只剩下1017万元,这说明么什么?第一,该公司资金链已高度绷紧;第二,历年来的定期存款都已质押,但是历年来的公开信息均对此没有披露,笔者怀疑如今不是隐瞒定存质押事实,而是这1.5亿元定期存款早已不存在,桂林集琦涉嫌虚构巨额的现金
2001年该公司货币资金附注称14000万元已质押,但自2002年以来就没有披露定期存款质押事实,包括银行借款的附注也没有定期存款质押的说明。桂林集琦2002年曾因在2000中报虚构收入、虚增利润以及未披露担保合同受到证监会处罚,以下是处罚公告披露的违规事实(证监罚字[2002]8号),其中提到桂林集琦将配股资金5000万元存入交通银行南宁友爱支行,以此存款(定期存单)为质押,为集琦荣高担保贷款,截止2000年6月30日,集琦荣高贷款余额为7960万元,桂林集琦在2000年中报中末予以披露此事项。
这说明桂林集琦隐瞒巨额定存质押违规行为早已经就有了,但是笔者感到纳闷的是,此举已暴光了,公司还敢屡犯不改?而且该公司审计师是知名事务所,已连续审计了八年,对此违规应该是非常了解的,为什么没有发现该违规行为?
2002年1月,桂林集琦公告称:到2001年底公司大股东桂林集琦集团归还对公司欠款7300多万元,占其占用款的50%,未能全部履行其还款承诺。桂林集琦集团共占用上市公司1.48亿元,公司曾承诺2001年底前归还80%的占用款。但到04年报,笔者发现大股东及关联方没有占用上市公司一分钱,反而是上市公司占用了关联方160万元。一切都已明了,在桂林集琦隐瞒受限甚至虚构1.5亿元定期存款背后是大股东假还占款。
桂林集琦近五年多来的净利润,2000~2003年都是微利,2004年暴出巨额亏损也是不得已而为之,2005年第三季报披露该公司累计亏损2602万元,但2005年12月28日该公司发布预盈公告,称:
鉴于公司已于2005年12月27日与北京魏公元鼎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合同书》,将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桂林集琦中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10%股权转让给魏公元鼎,双方约定交易价格为人民币7680万元。通过此次交易,公司预计可获得约5000万元的收益。鉴于此,本公司2005年度业绩预计为盈利。
笔者怀疑桂林集琦不只是隐瞒关联方占用资金问题,历年来的收益是否真实也非常可疑,包括这笔5000万元的股权转让收益。
【来源:中国会计视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