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磁卡在2005年9月7日公告中称:研发基地一期建设总用地512.34亩,总投资103896万元;2005年3月25日,公司与中贸源签订总价款为431972300元的《设备采购合同》,2005年6月30日,公司向中贸源预付了5.2亿元设备采购款及原材料采购款。总价值只有4.3亿元,就预付5.2亿元,且如此巨额工程设备不自己招标采购,反而委托一家背景不明公司操作,这只能说明这5.2亿元实际是在空转,也就是天津磁卡并没有真实收到5.2亿元的售房款,也没有真实支付5.2亿元的设备款,而是在银行的配合下做出的虚假现金流;实际上2003年度收回的关联方欠款5.3亿元以及后面支付印刷厂6.3亿元也怀疑涉嫌资金空转,以此转回巨额的减值准备,如果是这样,则其2003、2004年巨额的非经常性损益都是虚假的。
募集资金使用舞弊
募集资金的使用必须存入专用账户中,做到专款专用。不少上市公司在募集资金的时候虚报项目所需经费,费尽心机圈到更多的钱;募集到资金后名义上还挂在账户上,但早已秘密转出到账外;或者将改存款质押套取贷款;或者虚报募集资金的使用金额和使用范围,愚弄广大投资者。
【来源:中国会计视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