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期偿债能力指标局限性及其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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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现代企业财务管理不断面临新的问题,如何进行有效的财务报表分析,从而实现企业财务管理的目标,已成为财务管理工作必须关注的问题。

一、当前短期偿债能力指标的应用

短期偿债能力指标主要包括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流动比率也称营运资金比率,通常意义上是指流动资产和流动负债的比率,计算公式为: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速动比率也称酸性比率,是指速动资产和流动负债的比率。根据2007年《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速动资产的计算公式为:速动比率=(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流动负债。速动比率表明企业每一元流动负债有多少速动资产作为支付的保障,它比流动比率更能体现企业偿还短期债务的能力,因为流动资产中,尚包括变现速度较慢且可能已贬值的存货。

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都是相对数,适合同行业企业之间以及本企业不同历史时期的比较。一般情况下,比率越高,反映企业短期偿债能力越强,短期债权人的权益越有保障。从短期债权人的角度看,自然希望比率越高越好。对所有者来讲,这些比率不宜过高,比率过高说明企业的资金大量积压在盈利能力较弱的流动资产或速动资产形态上,影响资金的使用效率。但若比率过低,说明偿还短期债务的能力低,影响企业筹资能力和生产经营活动顺利开展。因此,企业的经营者应该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进行短期偿债能力分析,预测企业的短期财务负担,避免因为无法偿还流动负债而丧失商业信用或者被起诉。

根据一般经验判定,流动比率应在2左右,速动比率应在1左右,保证企业既有较强的短期偿债能力,又有较高的获利能力。在运用这一比率评价企业财务状况时,应注意到行业差异在经营性质,营业周期上的不同,对资产流动性要求也不一样,因此2和1的比率标准,并不是绝对的,企业应根据自身的情况,权衡多方面的利弊,控制企业的流动和速动比率,使企业资金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保持良性循环,充分发挥资金效益。

二、短期偿债能力指标的局限性

计算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的意义在于确定该企业每一元的流动负债有多少流动资产或速动资产可以在未来一个会计年度通过变现作为支付的保障。这里的变现不是建立在清算假设之上,而是建立在持续经营的假设之上,也就是说变现不是确定流动资产和速动资产变卖的价值,而是确定这些资产能够产生的现金流量。流动负债会造成企业在未来一个会计年度的现金流出,与之相对应的流动资产或速动资产会造成现金流入,但这些现金流入不一定在未来一个会计年度全部发生,也就是说有一部分流动资产或速动资产不能在未来一个会计年度通过变现来偿付流动负债。基于此,可以说传统短期偿债能力指标直接计算流动资产或速动资产与流动负债之间的比率来衡量短期偿债能力存在一定缺陷。笔者认为,流动比率应该表述为:在未来一个会计年度流动资产产生的现金流入与流动负债产生的现金流出之间的比率;速动比率也应该表述为:在未来一个会计年度速动资产产生的现金流入与流动负债产生的现金流出之间的比率。

根据前文的论述,速动比率比流动比率更能说明企业的短期偿债能力,且流动资产与速动资产的最主要区别项目存货在未来一个会计年度产生的现金流入较难预测,所以后文以速动比率来衡量企业的短期偿债能力。根据公式:速动比率=(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流动负债,传统速动比率的局限性具体体现在以下方面:其一,应收账款的偏差性。在我国商业信用尚不发达,企业相互拖欠货款的现象相当严重的情况下,企业账面上的应收账款有相当大的部分超过信用期而未能收回,发生坏账的机率非常高,即使企业按会计制度规定提取了坏账准备,常常不足以冲抵实际的坏账数额。显然,这部分应收账款已不能完全作为用于偿还短期债务的速动资产。企业如果不考虑应收账款的实际收现状况,仅简单地依据账面上应收账款的余额计算速动比率,肯定会使评价结果产生偏差。其二,预付账款的非流动性。预付账款是按照购货合同预付给供应商的款项,即用来购买存货或者固定资产的预付资金。其实质是将速动资产转换为流动资产或固定资产。它是根本不可能用于偿还短期债务的,但在计算速动比率时将其纳入了速动资产,这无疑会夸大企业的短期偿债能力。其三,预收账款的不合理性。预收账款是企业预先向顾客收取的销货款,在会计上作为企业的一项流动负债,将来只要按合同提供产品或劳务服务即可,不会引起当期现金流量的变化,更不会引起速动资产的减少。因此,在计算速动比率时,预收账款应作为无须用现金偿还的债务,不在该比率中反映。

三、短期偿债能力指标的改进

基于传统速动比率的以上局限性,笔者提出了改进的速动比率,其原理是在分子中用各项速动资产乘以与之相对应的变现系数(该变现系数表示每一元的速动资产能在未来一个会计年度产生的现金流入),并在分母中对流动负债进行适当调整。

改进速动比率=(货币资金×k1+交易性金融资产×k2+应收票据×k3+应收账款余额×k4+预付账款×k5)/调整后的流动负债         (其中k1……k5分别代表各种资产的变现系数)

假设:(1)数据分析者除掌握公司的报表以外还需掌握该公司的账簿信息;(2)到期债务必须按时偿还而到期的应收账款可能不会按时收回;(3)该公司经营3年以上。

以下分别对k1……k5的取值以及流动负债的调整进行进一步讨论:

(1)变现系数取1的项目。货币资金可以随时用来偿还流动负债;交易性金融资产使用公允价值进行计量,虽然企业并不是必须在未来一个会计年度将其出售,但企业可以随时进行自由交易,用产生的现金流入偿还流动负债;应收票据虽然不一定能在未来一个会计年度收回,但是随着我国票据法律制度的健全,应收票据中的绝大多数会在到期日得到支付,基于会计重要性原则,可以将其近似视为在未来一个会计年度完全收回,所以将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应收票据的对应的变现系数k1、k2、k3取1。

(2)变现系数取0的项目。变现系数取0的项目就是基本无法产生现金流入以偿还流动负债,应该剔除的项目。预付账款对应的变现系数k5应该属于此类。由于预付账款由于已经支付,尽管该项目在形式上仍然是资产,但企业却不能像正常资产那样对其予以支配控制或者偿还到期债务,所以它们也不再具有通常意义上的速动资产的功能,更无法产生现金流入,所以应该在速动资产中剔除。

(3)应收账款的变现系数。应收账款的变现系数确实是一个复杂的问题,在学术界也存在较大争议。有的学者认为应收账款项目应该剔除账龄在1年以上的数额。其实这种说法存在欠妥之处,因为账龄在1年以内的应收账款未必就能在未来一个会计年度得到偿还,同时账龄在1年以上的也没有确切证据表明不可能在此会计期间得到偿还。还有学者认为对账龄1年以上的应收账款打20%—40%的折扣,对账龄2年以上的应收账款打50%~80%的折扣,对账龄超过3年的应收账款,原则上不再列入速动资产。这种说法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前者的问题,而同时又带来了新的缺陷。根据账龄对应收账款进行折扣的折扣率是人为确定的,带有很强的主观性,即使作为内部数据在本企业的不同时期进行比较都不能完全令人信服,更谈不上在同行业企业之间进行比较。但不可否认,对应收账款进行账龄分析确实是一种解决此问题的方法,关键是客观确定变现系数,即确定每一元的应收账款能在未来一个会计年度产生多少元现金流入,这一系数不能人为设定。应收账款的回收率与公司长期以来的信用政策、经营策略、风险偏好都有较大的关系,所以通过历史数据对应收账款进行分析是非常客观的。本文计算应收账款变现系数的依据是应收账款余额,不是扣除坏账准备后的净额。“应收账款”科目的借方登记其增加额,贷方登记其转出额。其转出方式主要有以下三种:以货币资金或票据偿还,即借“库存现金”、“银行存款”或“应收票据”;以实物偿还,主要体现在债务重组中,即借“固定资产”或“原材料”;作为坏账转出,即借“坏账准备”。

应收账款变现系数的具体计算步骤如下:第一步,将应收账款贷方发生额历史数据分成账龄1年以下以货币资金或票据偿还、1年以上2年以下以货币资金或票据偿还、2年以上3年以下以货币资金或票据偿还、剩余数额(包括后两种方式转出和账龄3年以上以货币资金或票据偿还的部分)四类,并分别计算以上四类应收账款的数额占应收账款贷方发生额合计的比重。第二步,分析当前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及其账龄,分为账龄1年以下、账龄1年以上2年以下、账龄2年以上3年以下、剩余数额四类,并分别计算以上四类账龄不同的应收账款的数额占应收账款余额的比重。第三步,将第二步四类账龄不同的应收账款的比重分别与第一步与之相对应的比重相乘剔除第四类(即余额部分两种比重的乘积)并求和即为应收账款的变现系数,也就是每一元应收账款在未来一个会计年度内产生现金流入的期望值。

用该变现系数乘以应收账款的余额就是应收账款能够在未来一个会计年度内产生现金流入的期望值,即可以用于偿还流动负债的金额。第三步中剔除第四类的数据主要是因为该部分比例中包括后两种方式转出和账龄3年以上以货币资金或票据偿还的部分,该余额变现能力太弱,根据会计重要性原则予以剔除。例如某公司某年年末应收账款余额100万元,其中账龄1年以下的60万、1年以上2年以下的20万、2年以上3年以下的10万、3年以上的10万。历史数据显示,该公司成立以来应收账款贷方共计发生额为1亿元,其中账龄1年以下以货币资金或票据偿还8000万、账龄1年以上2年以下以货币资金或票据偿还1000万、账龄2年以上3年以下以货币资金或票据偿还500万、剩余数额500万。我们可以根据以上资料确定应收账款的变现系数和收账款能够在未来一个会计年度内产生现金流入的期望值。步骤如下:

第一步:历史应收账款账龄1年以下以货币资金或票据偿还的比重=8000/10000 =80%

        1年以上2年以下以货币资金或票据偿还的比重=1000/10000=10%

        2年以上3年以下以货币资金或票据偿还的比重=500/10000=5%

        剩余数额的比重=500/10000=5%

第二步:当前应收账款余额中账龄1年以下的比重=60/100=60%

        1年以上2年以下的比重=20/100=20%

        2年以上3年以下的比重=10/100=10%

        3年以上的比重=10/100=10%

第三步:应收账款的变现系数=60%×80%+20%×10%+10%×5%=0.48+0.02+0.005 =0.505

收账款能够在未来一个会计年度内产生现金流入的期望值=100×0.505=50.5万

(4)流动负债的调整。预收账款的偿还是通过存货等进行的不会产生现金流出,自然不会影响速动比率,应该以此调整流动负债的余额。

基于以上变现系数的确定和流动负债的调整速动比率改进为:

改进速动比率=(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账款变现系数)/ (流动负债—预收账款)

改进的速动比率相对于传统比率而言对速动资产的变现能力(在未来一个会计年度内产生现金流入)进行了进一步的修正,所采用的数据都是客观的历史数据,减小了人为因素对短期偿债能力分析的影响,无疑能够更好地说明企业的短期偿债能力。

此外,根据改进的速动比率,我们可以推导出一个评价速动资产变现能力的指标——速动系数。

速动系数=(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账款变现系数)/速动资产

该指标通过速动资产在未来一个会计年度内产生现金流入的期望值与速动资产总额的比例来评价速动资产变现能力,速动系数越大说明该企业速动资产的变现能力越强,企业的短期流动性越健康。

【来源:张   维    高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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