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企业所得税的计算思路,税后利润=(纳税调整后税前利润-企业所得税)=(收入-成本-费用-税金)×(1- 25%),则房地产开发企业税后利润可用下式来表示:税后利润=(销售单价×销售面积-单位成本×销售面积-5.5%×销售单价×销售面积-土地增值税-期间费用)×75%。其中,5.5%乘以销售单价及销售面积为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营业税及其附加。
土地增税的计算按照《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和实施细则及其他相关的税收政策规定,可分为四步:
第一步,增值额=收入额-扣除项目金额;
第二步,增值率=增值额÷扣除项目金额×100%;
第三步,根据增值率,选择适用30%-60%的超率累进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第四步,应纳税额=增值额×适用税率-扣除项目金额×速算扣除系数。
这其中,扣除项目包含以下几项:取得土地使用权听支付的金额,即地价;开发土地和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成本,也称房地产开发成本;开发土地和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费用,简称房地产开发费用,包括与房地产开发项目有关的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
扣除项目中,利息支出是房地产开发企业重要的财务费用支出,所占比重很大,又分为两种扣除方式:
当能够准确计算并提供证明时,房地产开发费用按以下标准计算扣除,利息支出+(地价+房地产开发成本)×5%;
当不能够准确计算并提供证明时,房地产开发费用按以下标准计算扣除,(地价+房地产开发成本)×30%。另外,房地产开发企业还可以按地价和房地产开发成本之和加计扣除20%。
综上,可得房地产企业税后利润的计算公式,当土地增值税清算时,税后利润根据利息扣除计算方式下同分为两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当利息支出可以准确计算并提供证明时,应纳土地增值税=(94.5%×销售单价×销售面积-1.25×单位成本×销售面积-销售面积×利息支生/总面积)×土地增值税税率-(1.25×单位成本×销售面积+销售面积×利息支出/总面积+5.5%×销售单价×销售面积)×速算扣除数,则税后利润=(销售单价×销售面积-单位成本×销售出积-5.5%×销售单价×销售面积-0.5%×销售单价×销售面积-应纳土地增值税-期间费用)×75%.
第二种情况,当利息支出不能准确计算或不能提供证明时:应纳土地增值税=(94.5%×销售单价×销售面积-1.3×单位成本×销售面积)×土地增值税税率-(1.3×单位成本×销售面积+5.5%×销售单价×销售面积)×速算扣除数,则税后利润=(销售单价×销售面积-单位成本×销售面积-5.5%×销售单价×销售面积-应纳土地增值税-期间费用)×75%。
【来源:会计雅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