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期借款是指企业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等单位借入的期限在一年以内的各种借款。
企业会计核算中设立“短期借款”科目,对各类借入的短期借款业务进行核算。短期借款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偿还的短期借款的本金。
对短期借款的审查,重点注意以下几方面:
①应用审阅法,查阅短期借款明细账记录,进而查阅相关的记账凭证,查看短期借款的期限及支付利息的金额、付息时间。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审查利息支出的核算,看是否按月预提利息,以及各月所预提的利息的计算是否正确,预提利息进入的对方科目是什么科目,有否将预提的利息集中在某一阶段的计算期或者不按规定进入当期损益的情况。若还不能准确判断其是否正确,则要更进一步审阅“财务费用”账户的明细账以及相关的记账凭证,核对其预提借款利息的金额是否相符,从而确认其按月预提短期借款利息,并按规定计入“财务费用”会计科目。
②审查短期借款的重点,应放在审查借款利息的计算及其账务处理上。因为常见的舞弊行为,多数表现在人为地调节企业当期损益。有的虚提短期借款利息,人为增加“财务费用”数额,少计当期损益。有的不预提借款利息或少预提“短期借款”利息,虚计当期损益,虚增利润。查账中发现以上问题后,应记录在查账工作底稿中,在查账后期进行账务调整。
【来源:东方CFO会计论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