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账征收是指由纳税人根据税法规定自行计算应纳税款,并在规定的期限内向主管国税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和有关纳税资料,由税务人员审核后,填开缴款书,并监督纳税人按规定期限缴库的一种征收方式。
查账征收方式适用于生产经营正常,财务制度健全,账册、凭证完整,会计核算准确或比较准确的固定业户。
查定征收是指由纳税人如实向主管国税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提供其生产能力、原材料、能源消耗及生产经营等情况,经税务人员审查测定或实地查验后,填开税收缴款书或者完税证,并监督纳税人按规定期限缴库的一种征收方式。
查定征收方式适用于财务制度不够健全,账簿凭证不完备,但能通过对所耗用的能源、原材料等,测定应税产品数量的固定业户。
查验征收是指由从事临时经营的纳税人在销售前主动向主管国税机关报验,经税务人员审核查验其所携商品的数量和金额后责成其提供纳税担保或收取其相当于应纳税款的保证金;待纳税人销售结束并缴清税款后,解除纳税担保或退还保证金的一种征收方式。 查验征收方式适用于按次或按批销售商品的临时经营者。
定期定额征收是指由国税机关核定固定个体工商业户的营业(销售)额和征收率,并由纳税人按规定的期限申报缴纳税款的一种征收方式。定期定额征收方式适用于生产经营规模较小,确无建账能力或账目不健全,不能提供准确纳税资料的固定个体工商业户。实行定期定额征收方式的纳税人实际营业(销售)额超过核定定额20%的,应当自行申报并按当期实际营业(销售)额计算纳税。
【来源:财刀网学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