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企业财产清查制度及其账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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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企业财产清查的概念

财产清查是通过对各项资产的实地盘点以及对各种债权、债务的查核,将一定时点的实存数与账面结存数核对,借以查明账实是否相符的一种专门发法。

财产清查是内部牵制制度的一个部分,其目的在于定期确定内部牵制制度执行是否有效。在企业日常工作中,在考虑成本、效益的前提下,可选择范围大小适宜、时机恰当的财产清查。也就是说,可按照财产清查实施的范围、时间间隔等把财产清查适当地进行分类。

财产清查,是通过实地盘点、核对、查询,确定各项财产物资、货币资金、往来款项的实际结存数,并与账存数核对,以保证账实相符的一种会计核算的专门方法。

二、企业建立财产清查的目的、意义

(一)目的

为保证会计核算的真实性,保护财产物资的安全完整,最大限度利用公司资源,维护财经纪律,贯彻执行企业财务制度及会计准则,促使公司对外经济往来正常进行,特制定财产清查制度。

(二)、意义

1、保证会计核算资料的准确和真实。通过财产清查,可以发现账实的差异,可以查明各项财产物资的实有数与账面记录是否相符,并可以查明发生差异的原因和责任,及时进行账面调整并采取措施,切实做到账实相符,保证会计核算资料的准确和真实。

2、挖掘财产物资的潜力。通过财产清查,可以查明单位内部对各项财产物资的储备和利用情况,对于储备不足的应及时补充,保证生产和经营的需要;对积压、呆滞及不配套的物资应及时作适当的处理,避免损失浪费。通过财产清查,挖掘企业内部物资潜力,加速资金周转,从而提高各方面效益。

3、保护单位财产是安全和完整。通过财产清查,可以发现对各项财产物资的保管有无由于管理不善而发生霉烂变质、损坏丢失或者被非法挪用、贪污盗窃等情况,从而采取措施,改善对财产物资的管理,保护单位财产的完整和安全。

4、促使单位遵守财经纪律和信贷结算等制度。通过财产清查,可以查明单位是否切实遵守财经纪律、按期上缴税利,是否遵守结算制度,对各项往来款项有无逾期和拖欠情况,促使单位严格遵守各项财经制度和纪律,及时进行债权、债务的结算。

5、促进经营管理水平的提高。通过财产清查,可以及时发现单位内部各项制度的健全程度,有利于制度的完善和防止差错的产生。同时,通过财产清查,可以激励会计人员提高贯彻制度的自觉性和积极性,提高自身的素质,使单位的经营管理水平上一个新台阶。

三、企业财产清查的内容、要求

(一)货币资金的清查

库存现金的清查。通过实地盘点的方法,确定库存现金的实存数,再与现金日记账的账面余额进行核对,以查明余缺情况。除查明帐实是否相符外,还要查明有无违反现金管理制度规定,盘点结束后,应根据盘点结果,及时填制库存现金盘点报告表,并由检查人员和出纳人员签名或盖章。对长款、短款情况,要进行分析,明确经济责任。

银行存款的清查采用核对法,即将开户银行对账单与本单位的银行存款日记账逐笔进行核对,以查明帐实是否相符,在清查过程中,查找双方未达账项的余额,并据以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清除未达款项影响,以便检查双方有无差错,并确定银行存款实存数。

其他货币资金的清查,与银行存款的清查相同。

(二)存货的清查

存货的清查是指对库存材料、在产品、产成品、低值易耗品、包装物等的清查,清查方法主要采用实地盘点方法,首先将材料物资账簿上的数量、金额填在存货清查表上,然后根据账存数对材料物资进行实地盘点,帐实差额作为盘盈、盘亏,对盘盈、盘亏金额要分析产生的原因,做出单独说明。

(三)固定资产的清查

固定资产的清查,采用实地盘点的方法,将固定资产明细账的记录情况与固定资产实物一一核对,包括明细账上所列固定资产的类别、名称、编号等,在清查中发现固定资产盘盈或毁损,还要查明该项固定资产的原值、己提折旧额等;如发现固定资产盘盈,要对其估价,以确定盘盈固定资产的重置价值、估计折旧等,据以编制固定资产盘亏、盘盈报告单。

(四)应收、应付款项的清查

应收、应付款项的清查,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付账款和其他应付款的清查,清查一般采用同对方核对账目的方法。

清查时,首先将各项应收、应付的往来款项正确完整地登记入账, 由财务部向往来单位发函证,如对方单位核对无误,应在函证上盖章后退发出单位;如对方发现数字不符,应在函证证明不符原因处签章并注明金额后退回发出单位,或者另抄对账单退回,作为进一步核对的依据。发出单位收到对方的回单后,对错误的账目应及时查明原因,并按规定方法加以更正,最后根据清查结果编制“往来款项清查报告表”。

四、企业财产清查的方法

一般企业常用的财产清查方法包括:

(一)实地盘点法。一般适用于机器设备、包装物、原材料。产成品和库存商品等的清查。

(二)技术推算法。一般适用于散装的、大量成堆的化肥、饲料等物资的清查。

(三)抽样盘存法。一般适用于数量多、重量均匀的实物财产。

(四)函证核对法。一般适用于委托外单位加工或保管的物资。

五、企业财产清查的划分

(一)按清查的范围划分,财产清查可分为全部清查和局部清查。

1、全部清查一般是在期终结算时进行,对所有财产进行全面盘点和核对。

2、局部清查是对一部分财产进行的清查,其清查对象主要包括三大类。

(1)对具有流动性或容易短缺的材料、在产品、产成品等,根据实际需要在年度内轮流盘点或重点抽查。

(2)各种贵重物资,每月都要清点一次。

(3)对库存现金每日终了进行清点。

(二)按清查的时间划分,财产清查还可分为定期清查和不定期清查。

六、财产清查结果处理的要求

(一)分析产生差异的原因和性质,提出处理建议。

(二)积极处理多余积压财产,清理往来款项。

(三)总结经验教训,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

(四)及时调整账簿记录,保证账实相符。

七、财产清查结果的会计处理方法

为了反映和监督各单位在财产清查过程中查明的各种财产的盘盈、盘亏和毁损情况,企业应当设置和运用"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各项待处理财产物资的盘盈净值,在批准前记入该科目的贷方,批准后结转已批准处理财产物资的盘盈数登记在该科目的借方,该科目的贷方余额表示尚待批准处理的财产物资的盘盈数;各项待处理财产物资的盘亏及毁损净值,在批准前记人该科目的借方,批准后结转已批准处理财产物资的盘亏及毁损数并登记在该科目的贷方,该科目的借方余额表示尚待批准处理的财产物资的盘亏及毁损。为分别反映和监督企业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的盈亏情况,应开设"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固定资产损溢"和"待处理财产损溢一一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两个二级明细分类科目进行核算。财产清查的结果不同,会计处理方法也不同。在会计实务中,可以按照下面的情况分别处理。

(一)财产物资盘盈的核算

例:某公司在财产清查中盘盈X材料50000千克,实际单位成本1000元,经查明属于材料收发计量错误。该公司的会计材料如下:

(1)批准处理前

借:原材料50000000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50000000

(2)批准材料后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50000000

贷:管理费用50000000

例:某企业在财产清查中,盘盈账外机器一台,估计重置价值为10000元,已提折旧4000元。账外固定资产经批准后转销。该公司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并按净利润的10%计提法定盈余公积。

(1)

借:固定资产10000

贷:累计折旧4000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6000

(2)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1500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6000*25%)1500

(3)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6000-1500)4500

贷: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4500*10%)450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4050

(二)财产物资盘亏的核算

例:企业盘亏材料1000元,属于额内损耗。其会计处理如下:

(1)批准处理前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1000

贷:原材料1000

(2)批准处理后

借:管理费用1000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1000

例:.某企业在财产清查中盘亏设备一台,账面原值10000元,已提折旧8000元,经批准后转销。

(1)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固定损益2000

累计折旧8000

贷:固定资产10000

(2)

借:营业外支出——固定资产盘亏2000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固定资产损益2000

小结:财产清查结果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资产盘盈

当企业盘盈各种材料、产成品、商品等流动资产时,应借记“原材料”、“库存商品”等科目,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经有关机构批准后,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贷记“管理费用”、“营业外收入”等科目;当企业盘盈固定资产时,应作为前期差错记入“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

(二)资产盘亏、损毁

企业盘亏、损毁各种材料、产成品、商品等流动资产及盘亏固定资产时,应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贷记“原材料”、“库存商品”、“固定资产”等科目;经有关机构批准后,应按收回的残料价值,借记“原材料”等科目,按可收回的保险赔偿或过失人赔偿数,借记“其他应收款”科目,按“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借方余额,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按期差额,借记“管理费用”、“营业外支出”等科目。

【来源:中华会计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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