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保险企业节税重点也在于确定营业额。金融企业的营业税计算按项目确定,保险企业的营业税的计算按险种确定。
(一)金融企业(1)贷款业务营业税=贷款利息收入×税率贷款利息是指用自有资金或吸收存款及发放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此项收入节税在于通过降低利息率和隐匿贷款规模,再通过其他形式取得被贷款企业补偿的方式,减少利息收入,达到节税的目的。
[例]某银行一季度取得人民币贷款利息收入为500000元;取得美元贷款利息收入为300000美元,则该季度应纳营业税为(美元的汇率以8.30计算):
(500000+300000×8.30)×8%=239200(元)假定该银行将贷款的一部分转为对企业的投资从而减少利息收入100万元,则可节省营业税8万元。
(2)转贷业务营业税=(贷款利息-借款利息)×税率此项业务节税的关键在于提高借款利息收入,降低贷款利息收入,缩小利息差距,从而达到节税的目的。
[例]A银行从B银行拆借1130万元人民币,转贷给某工厂使用3个月。A银行共收取利息3万元,支付给B银行利息2万元,则该业务应纳营业税为:
(30000-20000)×8%=800(元)如果A银行通过降低转贷利息收入,提高拆借利息支付,使3万元利息收入变为2.5万元,使2万元利息支出变为2.5万元,其结果是差额为零,减少税款800元。企业再通过投资于银行或其他途径将这笔利息返还银行。
(3)中间业务银行中间业务是指通过中间服务获取手续费收入的业务。其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如下:
营业税=银行各业务手续费收入×税率[例]某银行某季度共取得结算业务手续费收入为30万元,则该项业务应纳营业税为:
300000×8%=24000(元)此项收入的节税关键在于降低手续费收入,然后通过其他途径求得交换补偿。
(二)保险企业保险企业是为境内财产提供保险的,直接用保险费收入乘以税率计算营业税。例:某保险公司为国内企业进行财产保险,一季度取得保费收入为600000元,取得美元保险收入为100000美元,则该企业该季度应纳营业税为:
(600000+100000×8.30)×8%=114400(元)为出口货物提供保险的,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行为发生地判断规定,该行为不发生在中国境内,因此不征收营业税。
初保险与分保险是相对的,按规定,初保险业务的营业额为全部保费收入减去付给分保险后的余额。但分保人的营业税金由初保人代扣代缴。
保险业进行纳税筹划时也应注意营业额的控制,但也不能仅仅注意营业额,因为公司投资者、经理层的真正最终目的是获取尽可能大的经济利益。保险业的收入部分为其营业额,税收是其成本的一部分,同时保险理赔支出也是非常重要的一块支出。如果保险公司能够减少保险理赔的比例,其纳税筹划也应该认为是成功的。因而保险业纳税筹划便可以利用以下思路,即降低保险营业额,以减少应纳营业税款,其减少的营业额用于防止保险理赔。
[例]某保险公司经营一项火灾保险业务,全年营业额为500万元,客户发生火灾理赔支出300万元,则:
应纳营业税=500万元×8%=40万元净收益=(500-300-40)万元=160万元如果该保险公司减少每位客户的保险费用,但相应规定每位客户应到某指定公司购买一套防火设备,并按照规定安装在家。假设该项措施出台后,该公司全年营业额变为300万元,但相应保险理赔支出由于防火设备的购买而降为100万元,则:
应纳营业税=300万元×8%=24万元净收入=(300-100-24)万元=176万元由于购买防火设备,该保险公司又和该防火器材公司建立了良好关系,并可能因此获取部分回扣,则该项筹划获得圆满成功。
【来源:中国财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