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筹划师支招合理节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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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一些新修订的税法及相关政策陆续出台,如“两法合一”的正式施行,个人工资薪金所得税起征点的调高……随着新一轮税制改革的深入,税收征管越来越严格。那么,对于企业和居民个人来说,如何做好税收筹划,才能避免增加税收成本,并尽可能地节省税费呢?为此,记者请教了资深税务筹划师,为其合理节税“支招”。

企业税收筹划要抓住几个时机

南京国信税务师事务所的税务筹划专家表示,税务筹划涉及企业管理、生产经营的全过程,把握好筹划的时机相当重要。通常来说,税务筹划分为日常经营筹划、重大决策筹划、税收政策变动筹划等。

对日常经营活动的筹划,主要表现在收受发票、账务处理、发票开具等方面。企业在收受发票时,一定要留意其类别是否规范、途径是否正当。对重大决策进行筹划时,则要分别比较所选不同方案的相关税收政策,力求采用投资成本最优方案。如按照老内资企业所得税有关规定,内资企业以是否独立核算来界定是否为独立纳税人,一些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也需要独立缴纳企业所得税。而新税法规定以公司法人为基本纳税单位,不具备法人资格的机构不是独立纳税人。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如果把各个子公司改成分支机构,使其失去独立纳税资格,就可以由总公司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这样各分支机构间的收入、成本费用可以相互弥补,避免出现各分公司税负严重不均的现象。

个人也需要税务筹划

税务筹划不仅仅是企业的事情,和个人也息息相关。税务筹划师表示,目前个人所涉及的税种中最多的要数个人所得税。通常来说,个人所得税的筹划有分摊降低税率、分解劳务报酬和回避纳税临界点等。

所谓分摊降低税率,是指避免进入高档税率区。因为个人所得税法对工薪所得实行超额累进税率,如果工薪所得不均衡,可将不均衡所得变为均衡所得,从而避免进入高档税率区。如某企业高管王先生年薪36万元,企业原先的发放方式为1至11月每月发1万元,剩余25万元12月发放。王先生1至11月每月应缴个税为(10000-2000)×20%-375=1225元,12月应缴个税为(250000-2000)×45%-15375=96225元,全年税后收入为250300元。而如果企业改变发放方式,1至12月每月发1万元,剩余24万元作为年终奖发放。王先生1至12月每月应缴个税为(10000-2000)×20%-375=1225元,年终奖应缴个人所得税240000×20%-375=47625元,全年税后收入为297675元,比第一种方法省下了47375元的税。

所谓分解劳务报酬,是指如果个人取得高额的一次性劳务报酬时,可将一次收入分解为多次收入,以避免被加成征收个人所得税。如专家张某受聘为某大学做客座教授,兼职讲学一个月,酬金为6.5万元,食宿、往返交通费自理,那么张某应缴1.38万元个人所得税。若张某与校方达成协议:讲学时间改为四个月,每月交通食宿费5000元由校方先垫付,然后从张某的劳务报酬里扣除。那么,张某实际获得劳务报酬为4.5万元,应缴个税7200元,省下了6600元的税。

【来源:管理人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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