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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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各种税目的税率、计税依据、应纳税额计算相结合

 (一)工资薪金所得

税率:九级超额累进税率

计税依据(也就是应纳税所得额):月收入额扣除2000元(08年3月以后2000,以前为1600),外籍人员扣4800元。

应纳税额计算

1.一般计算:

当月应纳税额=(每月收入-2000或4800)×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练习1计算题】中国公民郑某2008年3~12月份每月工资4000元,计算郑某2008年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答案】月工资应纳税额合计=[(4000-2000)×10%-25]×10=1750(元)

2.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应纳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

(1)当月工资够缴税标准:工资、奖金分别计算,年终奖不扣除费用。

即:先将当月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应纳税额=年终奖×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2)当月工资不够缴税标准:工资、奖金合并计算。(教材194页例题5-2)

即: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的当月,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应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减除“雇员当月工资、

3.对“双薪制”的计税方法

(1)取得“双薪”当月的工资够缴税,工资与双薪分别计算。

当月正常工资应纳税额=(每月收入-2000或4800)×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双薪制应纳税额=双薪制工资×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就按照双薪制工资确定,双薪制工资不扣除费用。

(2)取得“双薪”当月的工资不够缴税,工资与双薪合并;方法比照一般情况。

当月薪金应纳税额=(当月一般工资+双薪制工资-2000)×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练习2计算题】王某为中国公民,2008年在我国境内l~12月每月的工资为3000元,l2月得到双薪。计算王某12月份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答案】缴纳个人所得税=[(3000-2000)×10%-25]+(3000×15%-125)=400(元)。

(二)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

【提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投资人比照该税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税率:五级超额累进税率(按年划分、税率表见教材195页)

计税依据: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

 计算:1.全年应纳税额=(全年收入一成本、费用及损失)×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2.对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生产经营所得,实行查账征收或核定征收。

(三)对企事业单位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税率:五级超额累进税率(税率、速算扣除数与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一样)

计税依据: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按照承包合同分得的经营利润及工资薪金),减除必要费用(每月1600元,08年3月改为2000元,全年的费用要乘以月数)

计算:全年应纳税额=(全年收入-必要费用)×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练习3计算题】王某为中国公民,2008年承包经营一个招待所,全年承包收入是80000元,计算王某2008年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答案】应纳税额=(80000-1600×2-2000*10)×35%-6750=13130(元)。

(四)劳务报酬所得

税率:比例税率20%(有加成征收规定,见教材196页税率表5-3,加一成就是加正常税率的10%:,一次取得的劳务报酬应纳税所得额20000元至50000元加5成征收,即税率为30%;50000元以上,加10成,即税率为40%,)

计税依据:每次收入≤4000元:定额扣800元;每次收入>4000元:定率扣20%

只有一次性收入的,以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属于同一事项连续取得收入的,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计算: 1.每次收入≤4000元时,每次应纳税额=(每次收入-800)×20%

2.每次收入>4000元:应纳税额=每次收入×(1-20%)×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练习4计算题】某演员王某进行演出,取得出场费40000元,计算个人所得税。

【答案】应纳税所得额=40000×(1-20%)=32000(元)

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32000×30%-2000=7600(元)

(五)稿酬所得

税率: 比例税率20%,再按应纳税额直接减征30%(也就是说实际税负是14%)

计税依据:与劳务报酬所得一样

稿酬所得:以每次出版发表取得的收入为一次;同一作品再版取得的所得,应视作另一次稿酬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同一作品在报刊上连载取得收入,以连载完成后取得的所有收入合并为一次。

计算: 1、每次收入≤4000元:应纳税额=(每次收入-800)×20%×(1-30%)

2、每次收入>4000元:应纳税额=每次收入×(1-20%)×20%×(1-30%)

(六)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税率: 比例税率20%

计税依据:与劳务报酬所得一样,某项使用权的一次转让所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计算:每次收入≤4000元:应纳税额=(每次收入-800)×20%

每次收入>4000元:应纳税额=每次收入×(1-20%)×20%

(七)财产租赁所得

税率: 比例税率20%,出租居民用房税率10%

计税依据:减除费用与劳务报酬所得一样,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计算:(1)每次(月)收入不足4 000元:

 每次(月)应纳税额= [每次(月)收入额一准予扣除项目一修缮费用(800元为限)一800元]×20%(或10%)(2)每次(月)收入在4 000元以上:

每次(月)应纳税额=[每次(月)收入额一准予扣除项目一修缮费用(800元为限)]×(1-20%)×20%(或10%)

(八)财产转让所得

税率: 比例税率20%

计税依据: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

注意:1.国家对股票转让所得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2.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惟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计算:应纳税额=(收入总额-财产原值-合理费用)×20%

(九)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税率: 比例税率20%

计税依据:无费用扣除,以每次收入为应纳税所得额,每回支付算一次

计算:应纳税额=收入×20%

(注:储蓄存款在2007年8月l5日后孳生的利息所得适用5%的税率,2008年10月9日起对储蓄利息免征个人所得税教材191页有变化)

【例题5单选题】王某于2007年9月30日存入某商业银行一笔人民币款项,同年12月30日王某将该笔存款取出,应得利息收入100元,银行在支付王某利息时应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税额为( )元。(2008年)

A.5B.10C.15D.20【答案】A 

【解析】本题考核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的计算。储蓄存款在2007年8月15日后孽生的利息所得,按照5%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应由银行代扣的个人所得税税额=100×5%=5(元)。

(十)偶然所得同第九项

(十一)其他所得同第九项

二、计税依据的特殊规定

1个人公益救济性捐赠支出的扣除

个人用于中国境内公益、救济性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应纳税所得额×30%作为限额。应纳税所得额是没有减掉捐赠的金额

2. 个人取得额的应纳税所得,包括现金、实物和有价证券。

三、境外所得的税务处理。(针对居民纳税人)

1.居民纳税人从中国境外取得的所得,区别不同国家或地区和不同应税项目,依我国税法规定扣除标准和税率计算扣除限额——“分国又分项”计算限额。

2.纳税人在境外实际已纳税款低于扣除限额,在国外已纳税款可全额抵扣,在中国补缴差额部分的税款。

如果已纳税额大于限额,按照扣除限额抵扣,已纳税额大于限额部分在以后5个年度内补扣。

【练习6计算题】中国公民王先生在A国因提供一项专利技术使用权,一次取得特许权使用费收入30000元,该收入在A国缴纳个人所得税500元。计算在我国应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答案】扣除限额=30000×(1-20%)×20%=4800(元)

在A国实际缴纳个人所得税500元,低于扣除限额可以全额抵扣,并需在中国补缴差额部分的税款4300元(4800-500)。

【来源:大家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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