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采取分期收款发出商品方式销售商品,如对方已不存在,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1)合同、协议约定采用分期收款销售方式的,帐务处理才能通过“分期收款发出商品”科目核算,否则不通过此科目,直接记入“产品销售收入”科目核算。
(2)对有些购货单位不存在,货款事实上收不回来,应作为坏帐处理,转入管理费用。
12.款已付清,但发票未到,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1)外购货物已验收入库,货款已付清,但购货增值税专用发票未到,可先按实际付款额
借记“库存商品”等科目
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2)待取得专用发票时,用红字冲销上述分录,再按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税额,
借:原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13.中外合资企业中,中方提供的固定资产如何估价及进行账务处理
收到投资的厂房和机器设备时,会计处理为:按照投资单位的账面原价,
借记“固定资产”等科目,按照新确认的价值,贷记“实收资本”,账面原价大于新确认价值的差额,贷记“累计折旧”科目;新确认的价值大于账面原价的,则按照新确认的价值,借记“固定资产”,贷记“实收资本”。
14.因出口单证不齐而造成无法退税,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答:对实行“先征后退”增值税的生产性出口企业,其内销与出口的销售额,均应按月计算销项税额记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并如实申报纳税,不能因为申请出口退税的出口单证不齐造成的当期无法退税,而把出口的销售额的销项税额记入“待摊费用--待转增值税销项”科目。
征税是应税行为发生后计算征收的,出口退税是出口单证齐全后办理的,两项不能等同。由于你单位申报纳税时把出口销售额因出口单证不齐而零申报,以至发生销项税额不齐,全额抵扣进项税额后,出现期末留抵税额,这是不正确的。
15.销售边角废料取得的收入是否需计征增值税、所得税及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答:(1)企业处理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边角废料时,应将处理的边角废料所取得的收入,计算缴纳增值税,并开具发票。所作的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或应收账款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其它业务收入
(2)年末,应将其它业务收入转入本年利润,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会计分录为:
借:其它业务收入
贷:本年利润
16.销售货物开具发票与按计税价计算增值税出现账款不相符,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借:银行存款1171.17
贷:产品销售收入1001
应交税费--销项税170.17
但交税时,税所按“收入1001”来计算税金(1001×17%=170.17),即税金为170.17元,其税金+收入=1171.17,即与原发票相差1分,入账时在增值税账簿里贷方余额为1分。请问该如何调账?
结转:
借:其它应付款--现金长款0.01元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0.01元
借:现金0.01元
贷:其它应付款--现金长款0.01元
处理:经批准后作营业外收入处理:
借:其它应付款--现金长款0.01元
贷:营业外收入0.01元
17.供货方当月发出商品,但当月并不开具销售发票,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购销双方合同约定“发货后三个月收款”的,专用发票的开具时间为“合同约定收款日期的当天”。帐务处理如下:
(1)发出商品时,
借:分期收款发出商品
贷:库存商品
(2)开出发票时,
借:应收帐款--××公司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商品销售收入
同时结转商品销售成本
借:商品销售成本
贷:分期收款发出商品
(3)收到货款时,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帐款--××公司
18.超额列支工资等致使少纳所得税被查补的会计处理
某公司因xx年度税前列支工资,招待应酬费等超支,当地税务部门对我公司超额部分按13.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同时作5000元罚款,请问分录如何处理(我公司从97年开业至今,未有利润)。
由于超额列支了工资、交际应酬费,当地税务机关对你公司作出了补税罚款的处理决定,所作会计分录为:
计提所得税时,
借:所得税
贷:应交税费
支付罚款时,
借:利润分配----税收罚款5000
贷:银行存款5000
缴交税金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19.企业公益金的帐务处理
帐务处理如下:
购买时,
借:固定资产10000
贷:银行存款10000
结转公益金,
借:盈余公积----公益金10000
贷:盈余公积--一般盈余公积10000元
公益金是企业按照规定从税后利润中提取的积累资金,专门用于企业职工集体福利设施的准备。职工集体福利设施购建完成后,应将公益金转入一般盈余公积(股份制企业“法定盈余公积”明细科目处理,其它企业可通过“一般盈余科目”明细科目处理)。
20.委托代理进口货物的账务处理
某公司从国外购进(一般贸易方式)原料10吨,境外成交价1000元/吨,共10000元;进口时海关估价为1200元/吨,共12000元;另进口关税共5000元,增值税3000元。
借:原材料15000元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3000元
贷:应付账款--××外贸公司18000元
付汇时:
借:应付账款--××外贸公司18000元
贷:银行存款18000元
在此需说明的是:原材料的进价,根据会计制度规定,应按材料实际发生额确定。海关的“估价”是关税的计税价,并非购买材料的实际发生额,因此应以10000元作为记账依据。
【来源:会计E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