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受投资、捐赠转入货物的进项税额如何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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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接受投资或捐赠转入的货物,按照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账户,按照双方确认的货物价值扣除增值税后的数额,借记“原材料”等账户,按照双方确认的货物价值总额,贷记“实收资本”或“资本公积”等账户。

例如,永明公司2月份接受某外商投资企业捐赠的材料一批,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50 000元,增值税额8 500元。则会计处理如下:

借:原材料50 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8 500 

   贷:资本公积58 500

【来源:会人E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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