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进行税收筹划的方式很多,利用税收优惠政策获取税收利益,以实现税后利润最大化,是企业实施税收筹划常用的方式。由于税收优惠政策条款繁杂,适用要求高,不同的优惠政策所带来的预期税收利益和筹划成本,以及对税后利润总额的影响是不一样的。
专家建议,企业在适用多项税收优惠政策时,必须进行比较分析,通过综合平衡后作出选择。
由于税收优惠政策筹划的重点在于根据自身的情况和现行税收优惠政策的规定,通过合理选择和运用,以达到节税或其他税收筹划的目的。因此,当企业同时适用多项税收优惠政策,并要在其中作出相应选择时,必须通过比较分析,综合平衡后,以获取税后利益最大化或特定税收目标效率最大化为标准作出选择。又由于某项税收优惠政策是针对特定的税种而设计的,而企业一般需要同时缴纳多种税,这些税之间又往往存在此消彼长的关系。因此,评价某项税收优惠政策带来的税收利益,主要是通过实施该项政策后所产生的税后总收益或优惠期内产生的税后总收益的现值等指标来反映。
筹划专家认为,税收优惠政策的筹划成本包括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企业在利用优惠政策进行筹划时,必须充分考虑税收优惠政策的筹划成本,当税收利益大于筹划成本时,税收优惠政策的运用才具有可行性。
据专家介绍,直接成本主要是指为满足某一税收优惠政策的要求,对目前企业经济状况的改变而发生的经济资源的消耗。此外,直接成本还包括税收筹划中实际发生的费用。直接成本一般可用货币表示。间接成本主要是指税收优惠政策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不确定因素而造成的风险费用。例如,因社会经济因素的变化而使正在执行的优惠政策突然被取消而给企业带来的损失,或者在税收优惠政策实施过程中,因企业经营策略的改变,或其他意外因素使企业不再具备或不再完全符合税收优惠政策的条件,而被迫取消享受优惠政策的资格。间接成本的发生一般具有不确定性,因此企业在筹划过程中难以用货币予以计量,但在进行方案选择时应予以充分考虑。
如果企业要进行境外投资,筹划专家还要求跨国纳税人必须关注收益来源国与居住国政府是否签订税收饶让协议。
税收饶让是指纳税人在收益来源国取得的税收优惠被视为已纳税收,在向居住国政府申报纳税时,这部分被视为已纳税收入允许从应税收入中抵免。跨国纳税人在收益来源国享受的税收优惠待遇能否拥有这种税收饶让待遇,关键是看收益来源国与居住国政府是否签订了税收饶让协定。如果签订了这一协议,则跨国纳税人在收益来源国享受的税收优惠,便可最终获取其税收利益;如果没有签订这一协议,则在收益来源国获得的减免税,在向居住国政府申报纳税时,必须依法把该减免税额缴纳。
【来源:中国税务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