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工会经费记提基数是按实际支付的工资总额,还是按税法允许列支的工资总额记提?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的通知》(国税发【2006】56)号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工会经费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0〕678号)中所称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是指按税收规定允许税前扣除的工资额。该数额是允许税前扣除的工会经费的计算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