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转让股权纳税何时发生?
A:以股东变更是否实现为参考。
法律规定,“股权转让合同履行完毕、股权已作变更登记,且所得已经实现的,转让人取得的股权转让收入应当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转让行为结束后,当事人双方签订并执行解除原股权转让合同、退回股权的协议,是另一次股权转让行为,对前次转让行为征收的个人所得税款不予退回。股权转让合同未履行完毕,因执行仲裁委员会作出的解除股权转让合同及补充协议的裁决、停止执行原股权转让合同,并原价收回已转让股权的,由于其股权转让行为尚未完成、收入未完全实现,随着股权转让关系的解除,股权收益不复存在,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和征管法的有关规定,以及从行政行为合理性原则出发,纳税人不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Tips “股东变更且所得已经实现”的空子。
如果股东已经变更,只要股权转让款没有全部收回,就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这样一来,纳税人可以无限期推迟纳税时间。个人与个人之间转让股权,所得是否全部实现很难找到证据。
【来源:新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