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先生转让M公司100%股权,该股权初始出资额300万元,股权转让价800万。
第一种情况:基准日,M公司债权3000万,债务2500万,净资产500万(有200万留存收益),所以应纳税收入1300万元。应纳税额=(1300-300-1300×5/万)×20%=199.87万元
第二种情况:基准日,张先生及其关联方对M公司的债权为420万元。合同约定:张先生及其关联方承诺放弃对目标公司的债权420万元。
张先生取得的转让价格800万元中有420万元是张先生及其关联方对M公司债权的收回,剩余380万元才是真正的股权转让收入。
应纳税额=(股权转让收入-投资成本-印花税)×20%
=(380-300-380×5/万)×20%=15.96(万元)
第三种情况:基准日,张先生欠M公司债务400万元。合同约定:股权转让价800万元,张先生欠M公司债务400万元不再偿还(应纳税收入1200万元)。
应纳税额=(1200-300-1200×5/万)×20%=179.88万元
Tips 资产评估
对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房屋、探矿权、采矿权、股权等合计占资产总额比例达50%以上的企业,净资产额须经中介机构评估核实。
【来源:新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