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保税制度筹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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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税制度是一个包含众多环节的过程。假设进口货物最终将复运出境,那么,基本环节就是进口和出口,在这两个环节,公司都必须向海关报关,在该公司填写的报关表中有单耗计量单位一栏,所谓单耗计量单位,即生产一个单位成品耗费几个单位原料,通常有以下几种形式:一种是度量衡单位/自然单位,如吨/块、米/套等;一种是自然单位/自然单位,如件/套、匹/件等;还有一种是度量衡单位/度量衡单位,如米/米、吨/立方米等。例如,某生产出口产品的家具生产公司,1999年4月从某国进口一批木材,并向当地海关申请保税,该公司报关表上填写的单耗计量单位为:250块/套,即做成一套家具需耗用250块木材,该公司近期引进先进设备,做成一套家具只需耗用200块木材。

家具生产出来以后,公司将成品复运出口,完成了一个保税过程。假设公司进口木材10万块,每块价格100元,海关关税税率为50%,节税成果为: (100000-100000÷250×200)×100×50%=100 0000(元)

【来源:中华会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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