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筹划企业所得税(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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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是对企业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税种。企业所得税的轻重与多寡,直接影响到净利润的多少,关系到企业的切身利益,因此,企业所得税筹划是税收筹划的重点。运用会计政策进行企业所得税筹划,应从分析影响应纳所得税额的因素入手。

固定资产折旧计算的税收筹划

固定资产折旧是影响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重要项目。折旧的核算是一个成本分摊过程,不同折旧方法和不同折旧年限使每期摊销额不同,从而影响企业的应税所得,影响企业的所得税税负。

对于折旧年限,税法和会计法规定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可以在规定的幅度内自主选择,使得企业可以通过折旧年限的选择,为最大限度地列支折旧费用而抵税提供了可能性。缩短折旧年限有利于加速成本回收,可以使后期成本费用前移,从而使前期会计利润发生后移。折旧年限的不同,并不能影响到企业所得税税负的总和,但考虑到资金的时间价值,所得税的递延缴纳,相当于向国家取得了一笔无息贷款。当然,不是缩短折旧年限一定比延长折旧年限更节税,在税率稳定时,短年限比长年限节税,而当税率变动时,在享受所得税优惠政策的企业,延长折旧年限有利于企业充分享受优惠,把优惠政策对折旧费用抵税效应的抵消作用降到最低限度,从而达到节税的目的。

在不同企业内,应选择不同的折旧方法,才能使企业所得税税负降低。

在盈利企业,由于折旧费用都能从当年的所得中税前扣除,应选择折旧年限前期折旧额最大的折旧方法。从节税额来看,各种折旧方法从大到小的排列顺序依次为双倍余额递减法、年数总和法、工作量法、直线法。

在享受所得税优惠政策的企业,由于减免税期内折旧费用的抵税效应会全部或部分地被抵消,应选择减免税期折旧少、非减免税期折旧多的折旧方法。从节税额来看,各种折旧方法从大到小的排列顺序依次为直线法、工作量法、年数总和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刚好与盈利企业的排列顺序相反。

在亏损企业,选择折旧方法应同企业的亏损弥补情况相结合,使不能得到或不能完全得到税前弥补的亏损年度的折旧额降低。

应当指出,在比例课税的条件下,加速固定资产折旧,有利于企业税收筹划,因为它起到了延期缴纳所得税的作用。然而,在累进税率条件下,加速固定资产折旧的税收筹划效果会受到多方面因素的制约,需要根据不同企业的具体情况、税率累进的急剧程度以及银行利率的大小等进一步作具体的测算与分析。

计提准备项目的税收筹划

《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企业可以计提八项减值准备,但目前税法对各项准备允许扣除的数额并无具体的规定,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应及时地、灵活地计提各项准备,从而增加计税时的可扣除金额。另外,计提准备的处理方法也有选择,采用不同的方法,列支的费用不同,对所得税的影响也不同。例如,坏账损失的处理主要有直接冲销法、备抵法、账龄分析法等,采用备抵法可将应纳税款滞后,等于享受到国家的一笔无息贷款,增加了企业的流动资金。

存货计价方法的税收筹划

存货发出成本,一般通过影响企业的营业成本来影响企业的应税收益,进而影响企业的应纳税额。存货的计价方法有先进先出法、后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移动平均法和个别计价法等多种方法可供选择。不同的计价方法对企业纳税的影响是不同的,在价格平稳或者波动不大时,这几种方法对成本影响基本相同,税收筹划空间不大。但当物价呈上涨趋势时,宜采用后进先出法,此时期末存货成本最低,销货成本最高,将净利递延,从而起到延缓交纳所得税的效果。当物价呈下降趋势时,宜采用先进先出法比较有利,可减轻企业所得税负担。当物价上下波动时,则宜采用加权平均法或移动平均法,以避免企业各期应纳税额上下波动。

成本费用分摊的税收筹划

费用分摊对企业纳税额的影响程度主要取决于费用摊销额,费用分摊方法可以归纳为平均分摊法、实际计入法和不规则分摊法三类。对于实际计入法,只能按法规规定计入相应费用,不存在税收筹划问题。

若实行比例税率,在方法选择上应注意:在盈利年度,应选择尽快得到分摊的方法。如低值易耗品价值摊销采用一次摊销法;在亏损年度,应充分考虑亏损的税前弥补程度,使成本费用的抵税作用得到最大限度的发挥;在享受优惠政策的年度,应选择能避免成本费用的抵税作用被优惠政策抵消的分摊方法。由此可见,一般采用不规则的分摊方法。

若实行累进税率,不规则费用摊销方法会使企业成本费用负担过于集中,从而增加企业税负。因此应采用平均分摊方法,使企业获利相对平稳,其适用的所得税税率处于相对低位上,减轻所得税负担。

股票投资的税收筹划

企业长期股权投资的会计核算可以采用成本法和权益法,成本法在投资收益已经实现但未分回之前,投资企业的“投资收益”账户并不反映其已实现的投资收益,而权益法则无论投资收益是否分回,或实际分回额比收益额少,均应在投资企业的“投资收益”账户反映。由此可见,采用成本法的企业可以将应由被投资企业支付的投资收益,长期滞留在被投资企业账上作为资本公积,也可挪作他用,以长期规避这部分投资收益应补缴的企业所得税。即使采用成本法核算的企业无心避税,投资收益实际收回后也会出现滞纳税款的现象。一般说来,胜利发放滞后于投资收益的实现,企业于实际收到股利的当期才缴纳企业所得税,这就为企业带来一定的好处。

【来源:中华会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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