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伪税控系统推广中的问题及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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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防范利用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偷骗税的不法行为,进一步加强增值税征收管理,从1994年下半年起,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统一部署,在省级以下税务机关逐级组织实施了防伪税控系统的推广应用工作。但随着该系统推行范围的扩大,一些具体问题变得越来越突出,已影响到系统的进一步推行。

一是认证工作量过大,及时性难以保证。按规定,纳税人取得的所有防伪税控专用发票必须经过认证方能抵扣税款。但一方面,随着实行税控的企业不断增多,税控发票数量大幅增长,税务部门的发票认证工作量呈现几何倍数增加;另一方面,由于认证扫描仪对发票的开具、保管要求过高,模糊、折皱的发票均不能扫描,有些发票须手工录入密文,影响认证速度。税务机关所配备的认证设备数量也不足。目前,城镇分局只有一套认证设备,一旦遇有“两卡”(金穗卡、IC卡)损坏等技术故障,即影响正常的认证工作。县以下税务分局尚未配备认证设备,全县企业均集中在县局办理认证,经常出现排队现象,企业对此意见较大。

二是应用软件版本不统一,影响认证结果的准确性。在防伪税控系统应用过程中,由于软件换版升级缺乏统筹安排,没有作统一的时间规定,造成各地系统升级进度不一,税务部门认证系统与企业*系统升级不同步等问题,导致实际工作中经常出现因版本不统一而认证结果不同的现象。如有些地区用系统开出的合格发票,在其他地区却认定为“认证不符”,受票地税务机关要求*地税务机关对发票的真实性提供证明,但证明的法律效力难以界定,给税企双方均带来不便。

三是应急措施缺乏,妨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目前,防伪税控系统推广应用到某金额版本,即同时取消同版本手工票的使用。企业一旦启用防伪税控系统,即只能运用该系统开具电脑版税控专用发票,不得再使用手工版发票。这种方法在实践中缺乏一定的灵活性。当纳税人由于某种不可控原因(如电脑病毒破坏、误操作、两卡损坏等),致使*子系统死机、数据丢失或开不出发票时,因技术维护不能及时跟上,企业将无票可开,影响正常的经营。

四是企业财务人员素质不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该系统的推广。防伪税控系统的推行工作牵涉面广、操作难度大,加之宣传力度不够,部分企业对系统推行的重要性缺乏了解,认为使用防伪税控系统费时费钱。有些企业财务人员微机操作水平低,难以熟练应用该系统,畏难情绪较为普遍,使该系统的推广使用存在一定的难度。

五是缺乏对技术服务单位有效的监管措施。目前,有关税控企业的专用设备发售、操作培训、系统维护等工作已交由技术服务单位负责,实质上已具有经营的垄断性。现有的防伪税控系统管理办法对技术服务单位缺乏必要的监督制约内容,致使纳税人投诉服务质量问题无法得以妥善解决,对企业使用税控系统产生了一定的消极影响,税务机关的监督工作不能落到实处。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我们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出台系统推行配套措施。鉴于今后两年防伪税控系统推行对象数量多、规模小、推行难度大的实情,建议国家税务总局出台配套政策,将系统推行工作与停供专用发票和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结合起来,以此增强系统推行的刚性,减小工作阻力。

二、制定统一的服务收费标准。目前,技术服务单位收取的培训费、维护费尚无统一的依据和标准,既给技术单位收费带来困难,又在广大企业中造成了不良影响。因此,建议有关部门尽早制定统一的服务收费标准,以利系统的推行。

三、制定操作性较强的监管措施。针对技术单位服务质量不高的情况,可适当引入竞争机制,克服独家用经营弊病。对服务质量差、企业反应较强烈的分公司,总公司应取消其服务资格。另外,为方便基层税务部门,可将税务部门的两卡更换工作交由当地技术服务站负责。

四、规范系统软件换版升级。建议在对系统认证及外栗软件换版升级时,航天金穗总公司应以书而形式正式通知各地税务部门,明确规定升级的期限及方法,统一步调,方便管理。

【来源:中华会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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