巧省车辆购置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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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初,某建筑公司从当地汽车贸易公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买了3辆轿车。这种轿车每辆价格为27.3万元(含增值税税额)。这家建筑公司按照汽车贸易公司开具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金额支付价款81.9万元,其中车款70万元,增值税11.9万元。该汽车贸易公司在进行汽车销售时还提供“一条龙”服务,即代办新车登记、上牌、保险等业务,并根据客户的要求进行汽车美容、提供有关的工具与配件。这家建筑公司决定由汽车贸易公司代办一切事务,又向汽车贸易公司缴纳了汽车美容费、有关配件费等各类代办费共计11万元。

按照《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的规定,企业申报缴纳地车辆购置税的计税依据应当是购买汽车时向销售者支付的增值税之外的全部价款及价外费用,即不含税的车款以及支付的各种代办费、美容费之和。这家建筑公司应纳车辆购置税额=(70+11)×10%=8.1(万元)。

实际上,这家建筑公司完全可以少花钱。该公司如果自己办理有关的办证、上牌等事项,并且在履行办证、上牌等手续之后再进行美容,再购置有关配件,就可以少缴车辆购置税。这家建筑公司如果按照上述步骤操作,应当缴纳的车辆购置税=70×10%=7(万元)。两相对比,该公司可以少缴纳税款1.1万元。

从目前的实际情况看,由于消费者在购置车辆时不了解相关的税收政策,往往让汽车销售者代办上牌等事项。有关的维修工具、配件等,也是在购置车辆时向汽车销售者购置。甚至很多的购车者在购置车辆时,还同时要求销售者提供装璜服务。

应当承认,消费者让汽车销售商代办有关事项,确实可以省去很多的麻烦,花费一定的“银子”是值得的。不过,消费者最好是在车辆上牌之后再购置维修工具,再进行汽车美容等,不要在购车时一次性搞定。

【来源:中华会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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