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税务筹划案例分析——工资、薪金所得节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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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薪金所得实行最低税率为5%,最高税率为45%的九级超额累进税率,当你取得的收入达到某一档次时,要求支付与该档次税率相适应的税额,但是,工薪税是根据你的月实际收入水平来渐进课税,这就为税务筹划创造了条件。

如何保证个人消费水平的稳定或略有提高而税收负担又不增加,是工薪税筹划的主要问题。高薪是社会评价人的能力和地位的一个标准。事实上,高薪并不为提供高消费水平。因为,高薪是指你在纳税年度内的各时期收入高于其他人的收入量,当这个收入量超过渐进税率的某一档次,那么你将支付高税率的现金收入。工薪的组成主要是依人的劳动能力和再生产需要确定的。所以你的工资既有劳动量的体现,又有消费水准的参考。如果你的所有消费都是从企业取得现金后实现以及部分消费以现金实现,另外部分以实际受益相结合取得,那么后者的收益实际超过前者。

1.企业提供住所,是个人工薪税节税的有效方法。即你的住房是由你服务的企业免费提供或收取部分租金提供的。住房是个人消费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假定社会制定工资标准时,确定一个人工作10年应支付购买一套二居室的房费15万元。那么这15万元应包含在你10年的工资内,即每月要有1250元的房费支出。假定企业与你签订的劳动合同有效期为10年,你是采取实际取得买房费收入,还是采取租住企业住房的策略,对你的税收会有重大影响,按现行税法规定,1250元的月收入是不能免税的,你必须对超过800元以上部分的450元交纳税金,这样你的实际所得要下降,即10年后,你的收入仍不足以支付购买二居室房屋一套。而在此之前的10年内,你还必须为你的住宿支付相应的费用。从保证消费水平的角度看是不合算的选择。当企业支付你的工资足以在支付税金后,保证你的预期消费水平时的高薪另当别论。如果你的工薪只是部分包含着房费或企业提供的房租补贴,那么,你低要想实现买房计划将是十分遥远的,但是对你的消费水平来讲并没有什么变化,因为企业为你提供了住房。那么,企业为你提供的工资将远低于第一种情况,你可以达到节税的目的。实质上是你在保证消费水平的前提下,将你的支出转让给你的企业主。由于个人所得税是就你的收入总额划分档次课税,对你的支出只确定一个固定的扣除额,这样收入越高支付的税金越多,故企业将住房费直接支付给你将会造成你较多的税收负担,如果企业为你租用房子采取企业支付或支付个人现金,也会造成你的税收负担和收入水平的差异。一般来讲,企业发放工资中含有房租费,是按你的工资标准的一定比例发放的,而房屋是按市值计算租金的。因此,市值租金往往高于薪金收入中房租所占的百分比。因此,你在受聘时,应与雇主协商,由雇主支付你在工作期间的寓所租金,而薪金则在原有基础上作适当的调整。这样,雇主的负担不变,但你因此而降低了个人所得税中工薪应负担的税收。

2.企业提供假期旅游津贴。即由企业支付费用或这方面的津贴,然后降低你的薪金。职工根据国家规定都可以享受法定休假。这些费用是照付的,在此之外,再由企业给你提供一定时间的休假,也应支付工资。如果你放弃取得这部分工资权利,而要求企业为你提供休假旅游的费用,只要是财务制度所允许的,企业会予以接受,这样,对企业讲,并没多支出,对你来讲是少收入高消费。

3.企业提供员工福利设施。由企业向职工提供的各种福利设施,若不能将其转化为现金,则不会视为入息,不必计算个人所得,这样,企业通过提高职工福利,而大幅度加薪于职工,可以促使职工少纳所得税。

(1)企业提供免费膳食或者由企业直接支付搭伙管理费,就餐补助费。企业提供的膳食餐具必须具有不可变现性,即不可转让,不能兑换现金。

(2)由企业提供和安排免费医疗福利。这样,虽然会造成部分人员享受的不公平性,但可以保证所有人在税负上的支出减少。如果企业在职工工资水平一定的条件下,可以安排一定量的自费额度,从而使收入额不超过某一档次而减少税负,而对部分职工来讲,又可以使这部分收入变成其他消费,增加消费可能性。

(3)使用企业提供的家具及住宅设备。由企业向职工提供住宅或由企业支付租金时,由企业集体配备家具及住宅设备,然后收取低租金,与企业增薪用于职工购买家具与设备,在收入额影响上有较大区别。一般来讲各种家具和住宅设备都具有较长的使用时间,而对职工来讲,使用的时间与设备报废时间并不一致,因此,职工获得的租金加薪会低于购买新设备加薪的水平,对于企业来讲,这部分投入也能通过租金或修缮费予以收回,而不至出现亏损或贬值。

(4)由企业提供车辆供职工使用,该车辆不可以再租与他人使用。诸如,企业为职工提供上下班交通工具,职工不用加薪,也不会支付车辆使用税。而对企业来讲,当职工支付的税金影响其消费水平时,都要考虑采取加薪措施,增薪必然会引起税收变化,反而会导致企业支付量的扩大。因此,由企业承担部分费用的作法,往往会使雇佣与受雇佣双方都受益。

(5)转售股票认购权。

(6)企业为职工子女成立教育基金,提供奖学金给职工子女。

(7)使用由企业缔结合约提供给职工的公用设施,如水、电、煤气、电话等。一方面由企业与供应方集中结算,职工可以缓期缴纳,从而节省支出,这样,企业可以少付工资。另一方面,自然损耗造成的额外支出,企业可以提供职工补贴为企业直接支付,而达到少支出,多收入的目的。

(8)使用企业聘用的临时工。总之,缴纳工资、薪金所得税的个人,节税主要是在保证消费水平提高的前提下,降低所得额,达到减轻税负之目的,对于企业来讲,要在遵守国家财经纪律的前提下,合理地选择职工收入支付方式,以帮助职工提高消费水平。单纯地增加现金收入是不可取的,盲目地提供福利待遇和公费支付私人款项,是不合法的,必然会给企业经济发展带来不利影响,最终会影响职工收入。

【来源:中华会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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