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作为纳税人,你应该关注纳税管理,熟悉纳税流程,配合税务检查,履行纳税义务,同时,也要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做个明白的纳税人。本文将通过具体案例详细说明如何才能做一个明白的纳税人。
一、税务登记
—家企业在工商部门注册成立后,应该在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到经营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如果企业没及时办理税务登记,税务部门会通知并进行处罚,没办理税务登记的企业不能在银行办理开户手续。
需提醒的是,在下列情况下,必须办理变更税务登记手续:
1.机构名称、机构性质、法定代表人、经营地点发生改变;
2.注册资金发生增减变化;
3.改变隶属关系;
4.改变生产经营期限;
5.改变银行账号。
【案例分析】A企业决定要从东城区搬到西城区,他们要先在东城区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手续,然后在西城区重新办理税务登记。A企业的老总认为既然没有搬出城市,在东城区已经办理了税务登记,为何还要注销掉再到西城区重新办理,太麻烦了,不用理他们的通知。这个税案说明A企业的老总不懂得纳税管理。如果企业因各种原因搬迁到另一县、市、区的,必须先注销原来的税务登记,然后再到新的经营地办理税务登记。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或者注销登记的,税务机关应当自发现之日起3日内责令其限期改正,并依照《税收征管法》第六十条第—款的规定处罚。
二、税款征收
税务机关征税的方式主要有查账征收和核定征收两种。如果企业的财务会计制度比较健全,那么税务机关根据企业提供的会计凭证、账簿资料等征收税款,这叫查账征收。如果企业的账簿资料不全,或者存在假账的情况,税务机关—般会采取定额征收的方式,即根据企业的规模、业务量等经营情况,定额征收税款。
【案例分析】B企业实行所得税分季预缴,本季应缴纳税款50万元,由于本期企业有重大投资项目,资金比较紧张,在发放工资缴纳社会保险之后,余额都不足缴税了。想到下个季度企业会有新品上市,B企业决定先拖欠税款,等新品上市后再缴纳。
15天的纳税期一过,B企业就收到税务机关的通知书,税务机关责令企业在本月月底之前必须缴清税款,否则,将会从下月1日起加收每日万分之五的滞纳金,并对企业实行税收强制执行。
B企业的老总认为这只是税务机关的恐吓之词,还是没按期把税款缴纳。结果在下个月的20日那天接到开户行的通知,企业的存款50.5万元被划拨到国库以缴纳税款,其中50万元是税款,5000元是滞纳金。并收到税务部门开来的税收罚单25万元。
其实,如果B企业的老总了解税法,他完全可以避免这种结果。税收征管法第31条规定:纳税人因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国税局、地税局批准,可以延期缴纳税款,但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这里所说的特殊情况是指企业遇到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包括火灾、地震、台风等,以及当期货币资金在扣除工资、社会保险后,不足以缴纳税款的。因此,B企业完全有机会申请到延期纳税,在3个月后,新产品带来的利润就可以缴纳税款了,而且也不用缴纳滞纳金,更不会被罚款。
大家注意到税收滞纳金每天万分之五加收,该资金成本是很高的,如果一笔税款滞纳一年,相当于年利息率在18%左右,而银行年利率最高也不会超出I0%。
三、税务检查
你单位接受过税务检查吗?税务机关主要通过哪些形式进行税务检查?税务机关有权把企业的会计资料调回检查吗?
(一)税务检查的主要形式
1、重点检查。公民举报、上级机关交办或有关部门转来的有偷税行为或偷税嫌疑的,纳税申报与实际生产经营情况有明显不符的纳税人及有普遍逃税行为的行业的检查,都属于重点检查。如果贵单位被税务机关重点检查,那可能就有大问题了。
2、专项检查。税务机关根据税收工作实际,对某—税种或税收征管某一环节进行的检查,如增值税专项检查、个人所得税专项检查。
3、临时检查。各级税务机关根据不同的经济形势、偷逃税趋势、税收任务完成情况等综合因素,在正常的检查计划之外安排的检查,如房地产业偷税检查。
(二)资料调回检查
税法规定,有特殊情况的,税务机关可以将纳税人当年的账簿、记账凭证、报表等会计资料调回检查:
1、涉及增值税专用发票检查的;
2、纳税人涉嫌税收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
3、纳税人及其他当事人可能毁灭、藏匿、转移账簿等证据资料的;
4、税务机关认为其他需要调回检查的情况。
【案例分折】因市场竞争激烈,某酒店经营不景气,该酒店的经理及财务部长商议决定在纳税上做文章,即每个月少报营业额30-50万元不等,生意好的时候会少报60-80万元,同时作两套账,一套是内部账,用于决策和管理;另一套是外部账,用于报税。
税务稽查人员根据举报线索,对该酒店进行税务检查,查实了两本账的内幕。经税务进一步核实,该酒店一年下来偷税达50万元,最后税务做出了补税、缴纳滞纳金和罚款合计金额达80万元的处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