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费用的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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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费用是指企业销售商品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包括运输费、装卸费、包装费、保险费、展览费和广告费,以及专设销售机构的各项经费。商品流通企业可不单独设置“管理费用”科目,或将其核算的内容并入营业费用,其发生额期末应结转到“本年利润”科目,因此,营业费用将直接影响企业当年的所得税额。

在实际操作中,应重点对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检查:

对运输费的检查应注意下列问题:

1、将购买固定资产发生的运输费不计入固定资产,从而达到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目的;

2、工业企业外购存货中发生的外地运输费不计入存货价值,从而达到抵减本年利润的目的;

3、将客运发票和销售免税货物所发生的运输费混入可抵扣发票中,从而作为计算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的依据;

4、检查货运发票的相关项目填写是否齐全、准确、清楚,与购货发票上所列的相关项目是否相符。并审查其支出的合理性、真实性,对虚假的运输支出,不得作为进项税额扣除;

5、自2003年1月1日起,检查纳税人提取的所有需计算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运输发票,是否遵守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货物运输业税收管理及运输发票增值税抵扣管理》的公告以及相关政策,对违反相关规定的,不予抵扣。对上述问题的查证,检查人员应通过“营业费用”明细账,调阅反映运输费项目发生额的原始凭证,审查其列支内容是否合法。

装卸费的检查

在操作中,货物运输发票不仅反映运费的数额,而且还设置了“其他收费”栏,专门反映装卸费等杂费,运费和装卸费等杂费的合计金额反映在发票上的“运杂费小计”栏内。对装卸费的检查,主要是检查其金额是否合理、真实。检查时,应将支付装卸费所反映的装卸货物的重量或件数等有关明细事项与货运发票上的相同项目相核对,从而查明装卸费发生额的真实性。另外,还要查明随同运费支付的装卸费,是否混同运费计算扣除了进项税额。


广告费的检查

常见的错误是:企业实际列支的广告费支出超过了税法规定允许列支的标准,超过部分未按规定调增应纳税所得额。对此,检查人员应以企业“主营业务收入”科目贷方正确的累计数为基数,计算出准予税前列支的广告费支出金额,对照“营业费用”明细账的年度广告费实际支出额,即可查出企业列支的广告费是否超支。


视同销售行为的检查

检查企业将本企业的商品、产品作为样品用于展览,是否按照税法的规定缴纳了增值税、消费税等相关各税。检查时,应以“营业费用”明细账为依据,结合会计凭证,核实对应账户,如对应账户只有贷记“产成品”科目,而没有同时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科目,则属异常对应关系,可证实其自产自用的产品未纳相关流转税,有舞弊行为。检查企业报送的纳税申报表,看其视同销售行为是否作了调增应纳税额处理。

其他费用的检查

主要是检查是否存在虚报、虚列营业费用的情况。如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奖金计入营业费用,从而隐匿超计税工资标准的部分;违法经营的罚款支出列入营业费用,从而达到不作所得税纳税调增处理的目的。上述问题,应通过“营业费用”明细账,并调阅记账凭证和原始凭证,认真进行证证核对,从而查实问题。

【来源:百度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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