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税收筹划和避税的异同散见于许多资料,归结起来就是:二者的相同点都是合法的,目的都是节税;不同点主要是税收筹划强调事前有计划的设计和安排。而避税则是利用税法的漏洞,似乎有些不道德,有悖于税法的立法意志。
一、强调税收筹划的事前性并不意味不利用税法的漏洞
其一,税收筹划也利用税法的漏洞,国家制订税法,纳税人依法交税,当纳税人发生或即将某项经济行为时,是否交税自身应该是很容易依据税法做出判断的,如果其应该纳税,而通过税收筹划可以依据其他税收政策而不用纳税,这也表明了税法存在有漏洞或瑕疵,只不过事前性的特点更加容易掩盖其最终利用了税法的漏洞。
其二,有漏洞被利用了也不一定是不道德的,就如同一个人的缺点或错误被人当面指出来了很难为情一样,实际上这反而是好事,促使你及时改正,下次别再犯这样的错误,税法上的漏洞被发现后,才使得税收政策不断完善,不断趋于合理。真正起到公平税负,调节国民经济的作用。
其三,利用漏洞直接看是为了少交税,但某些政策规定的税是否可交,交得是否公平、合理,在执行中是否真正到位,也值得讨论,所以避税利用了税法漏洞不一定就有悖于税法的立法意志。
二、判断筹划方案是否可行应是否“合法”和具有“可操作性”为依据
即使避税在利用税收漏洞,但税收筹划和避税二者的手段都是合法的,二者的目的都在于节税,其做出的方案都应该可以执行,判断其行为是否违法应该依据法律,而不是道德、或利用了税法漏洞。对于税务部门来说,只有合法、不合法之说。不合法并不一定违法,不违法就是税收筹划的范围和余地,筹划人士流行一句话叫“违法的事我们决不去做,不违法的事我们大胆去做”。因此判断筹划方案是否可行应是否“合法”和具有“可操作性”为依据。
三、在实践中很难区分
税收筹划和避税在理论上似乎容易区别开,但在实践中很难区分,笔者看到许多税收筹划的案例都是在利用税收政策的漏洞,真正做到事前性的筹划很少,常见到一些资料谈到二者区别是举例,如认为利用关联方交易就是避税,这是错误的认识,实际上在税法中没有关联方交易的规定时,如果利用了关联方交易及转让定价的方法去节税,这是合法的筹划,如果在税法对关联方交易进行明确规定后,这时,不能称为避税,这已经是在偷税了。
有一句名言叫“不管是黑猫还是白猫,抓住老鼠就是好猫”,我们不必再去费力地探讨这个方案是叫“税收筹划”还是叫“避税”,只是它是合法的,可以操作,能为企业节税,我们就说它是好方案。
【来源:中国财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