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新会计准则颁布后,取消了原来的后进先出法。目前企业可以采用个别计价法、先进先出法、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和移动加权平均法等确定销售存货的实际成本。对于性质和用途相似的存货,应当采用相同的成本计算方法确定发出存货的成本。
1.个别计价法
个别计价法,又称个别认定法等。采用这种方法是指按各种存货,逐一辨别认清各批发出存货和期末存货所属的购进批别或生产批别,分别以入库时确定的单位成本作为计算确定各批发出存货和期末库存存货的实际成本的一种方法。
2.先进先出法
先进先出法是假设先收到的货物先发出,并据此对发出存货和期末存货计价的一种方法。在每次发出存货时都是假定发出的是库存最久的存货,期末存货则是最近入库的存货。
3. 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
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是指以期初结存存货数量和本期收入存货数量之和为权数,来确定本月发出存货的加权平均单价,并据以计算存货的发出成本和期末结存成本的一种方法。计算公式如下:
存货单位成本=全月可供发出存货总成本/全月可供发出存货总数量
本月发出存货成本=本月发出存货的数量×存货单位成本
本月结存存货成本=本月结存存货的数量×存货单位成本
4. 移动加权平均法
移动加权平均法,是指在每次收入存货以后,立即根据库存存货的数量和总成本,计算出新的平均单位成本,并作为下一次发出存货的单价的一种方法。计算公式如下:
存货单位成本= (原有库存存货的实际成本+本次进货的实际成本)/(原有库存存货数量+本次进货数量)
本次发出存货的成本=本次发出存货数量×本次发货前存货的单位成本
本月月末库存存货成本=月末库存存货的数量×本月月末存货单位成本
【来源:东奥会计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