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筹划基础知识
返回

   一、纳税筹划与偷税、避税的区别

纳税筹划是指通过对纳税业务进行事先策划,制定一整套的纳税操作方案,从而达到节税的目的。纳税筹划不是偷税,也不完全等同于避税。它具有事先策划性、合 法性、权利性的特点。企业通过进行纳税筹划可以达到减轻税收负担,实现税后利润最大化;降低涉税风险;获取资金时间价值,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等方面的好处。

避税是指纳税人在充分了解现行税法的基础上,通过掌握相关会计知识,在不触犯税收法律的前提下,对经济活动的筹资、投资和经营活动作出巧妙安排,以达到规 避或减轻税负的目的。避税从实质上来看是违背立法精神的,最典型和最常见的避税措施如关联方转让定价。避税的法律责任:需要补税,但无须交纳罚款和滞纳 金。《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企业或者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从事生产经营的机构、场所与其关联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应当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 业务往来收取或者支付价款、费用;不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收取或者支付价款、费用,而减少其应纳税的收或者所得额的,税务机关有权进行合理调整。

有关偷税行为及其后果在《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有明确规定: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 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税款的,是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税 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贪污追究刑事责任。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偷税是愚蠢人干的事情,避税是精明人干的事情,而纳税筹划则是聪明人所为。

二、纳税筹划的发展现状1999年《中国税务报》开始推出《纳税筹划》周刊,对纳税筹划的宣传和理论研究起了很大作用,从这方面也可以看出来,国家对纳税 筹划是鼓励和支持的。1999年中国人民大学财经学院在国内率先开设纳税筹划课程,此后各经济学院纷纷开设该门课程,并且已有院校专门设立了纳税筹划专 业,培养纳税筹划的的专门人才。目前,有关的纳税筹划方面的书籍也越来越多,这反映不但反映出越来越多的人开始研究纳税筹划,也反映了社会对纳税筹划的需 求。

【来源:财刀网学员100001201094815】

 
* 技术支持单位:浙江衡信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