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催告程序是票据持有人作为一种票据丧失的救济方法,具有以下意义:
1、暂停支付,防止票据金额冒领。
2、防止善意取得,保全票据失票人权利不予丧失。
3、查明利害关系人,以便提起确认票权之诉。
4、恢复票据权利。
票据最后持有人申请公示催告程序,应符合三项条件:
1、确实发生票据丧失的情形,并为票据被盗、遗失和灭失三种情形之一。
2、所失票据为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其票据权利仍然存在。
3、不知票据为何人持有
【来源:中国票据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