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票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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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票据是指出票、背书、承兑、保证等行为以及付款中,既有发生在我国境内又有发生在我国境外的票据。

由于各国票据法对票据某些具体的操作规定并不一致,因此容易引起法律冲突。我国的《票据法》对涉外票据的法律适用问题作了适当的规定,即:

一、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因《票据法》有不同规定的适用国际条约的规定,但我国声明保留的条款除外。如果《票据法》和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没有规定的适用国际惯例。

二、票据债务人的民事行为能力,适用其本国法律。

三、汇票、本票出票时记载事项,适用出票地法律。

四、票据的背书、承兑、付款和保证行为,适用行为地法律。

五、票据追索权的行使期限,适用出票地法律。

六、票据的提示期限,有关拒绝证明的方式,出具拒绝证明的期限,适用付款地法律。

七、票据丧失时,失票人请求保全票据权利的程序,适用付款地法律。

【来源:中国票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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