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批事项:存货被盗损失的扣除。
报送时间:税务机关受理企业当年的资产损失审批申请的截止日为本年度终了后第45日。
报送资料:1、资产原始入帐凭据或帐面价值有关记帐凭据;2、向公安机关的报案记录,公安机关立案、破案和结案的证明材料;3、涉及责任人的责任认定及赔偿情况说明;4、涉及保险索赔的,应当有保险公司理赔情况说明;5、涉及不得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的会计处理凭证;6、《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申请(审批)表》;7、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资料。
政策依据:国税发[2009]88号。
【来源:财考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