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批事项:符合坏账损失条件的债权投资损失的扣除。
报送时间:税务机关受理企业当年的资产损失审批申请的截止日为本年度终了后第45日。
报送资料:1、债务人和担保人不能清偿债务证明资料;2、法院裁定;3、工商部门注销证明;4、《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申请(审批)表》;5、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资料。
政策依据:国税发[2009]88号。
【来源:财考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