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的服务性公司,已经办理工商登记,是否需办理国税方面的税务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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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成立的服务性公司,已经办理工商登记,是否需办理国税方面的税务登记?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所得税收入分享体制改革后税收征管范围的通知》【国税发[2002]8号】的规定:自2002年1月1日起,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的有关规定,在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设立(开业)登记的企业,其企业所得税由国家税务局负责征收管理。所以贵公司除到地方税务局办理税务登记外,还应该到所在地国税机关办理税务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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