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对重要空白凭证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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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 象

重要空白凭证作为金融机构会计结算业务的一种特殊工具,它不仅具有支付作用,同时又是债务关系的证据和调拨划转资金的依据,应当视同现金管理。然而,由于管理不严,导致金融机构利用重要空白凭证内部作案屡有发生,给国家、集体的财产造成了极大损失,给金融机构的信誉蒙上了浓重的阴影。

自管乱用。重要空白凭证专管员应遵循经管凭证不使用凭证为原则。然而,由于基层营业单位人员偏少,往往由使用凭证人员兼任重要空白凭证管理员,这样就给内部作案提供了可乘之机。

老证新用。近年来,随着形势发展,凭证变化也比较快,不再使用的凭证由于没有清理或清理不彻底或没有按程序集中销毁,使一些工作人员利用这些老凭证作案。

一份多用。由于重要空白凭证管理不严,作废的凭证没有全联交存,工作人员抓住客户对凭证不了解的特点,利用余联搞账外经营。

自印滥用。一些重要空白凭证作案牟取暴利的人员到印刷厂自行印刷,回来自用。

对 策

利用重要空白凭证作案的绝大多数都是经验丰富的工作人员,且金融机构有为储户保密的义务,又不可能经常性地组织外核,所以具有隐蔽性、癌变性特点,鉴于此,可采取如下对策:

进一步加大重要空白凭证管理力度。一是制定出切实可行的《重要空白凭证管理办法》。二是择优选拔政治素质高、原则性强、不使用凭证的员工任重要空白凭证专管员,同时对其实行“双重监管”。一方面由本单位主要领导和主办会计对其管理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检查。另一方面由上级审计部门对基层营业单位有关人员的管理、监督情况实行再审计、再监督。三是设置统一规范的重要空白凭证账务,主要包括总账、分户账、明细分户账、领用单、领用销存表,并且每月将领用单、领用销存表、作废凭证装订成册,并将有关要素填写齐全。

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凭证模式透明度。展开全方位、立体式的宣传,使凭证的模式达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达到识别凭证,防范利用凭证诈骗之目的。

部门联动,打击非法出版印刷行为。对不按程序、不经审批、私滥印制重要空白凭证的出版印刷机构,要组成由公安、文化、工商等部门组成的联合整顿组织,对其予以严厉打击。

【来源:《中华合作时报•合作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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