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批事项:现金资产损失的扣除。
报送时间:税务机关受理企业当年的资产损失审批申请的截止日为本年度终了后第45日。
报送资料:1、现金保管人确认的现金盘点表(包括倒推至基准日的记录);2、现金保管人对于短款的说明及相关核准文件;3、对责任人由于管理责任造成损失的责任认定及赔偿情况的说明;4、涉及刑事犯罪的,应提供司法机关的涉案材料;5、资产损失的会计处理凭证;6、《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申请(审批)表》;7、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资料。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88号)。
【来源:财考网】